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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阿豹半嘴的人生观

装甲车队出发了,踏上了危机四伏的自由地带。

车队一路颠簸前行,很快就看不到任何人造建筑。

但虽然面前是广阔的荒原和丛林,但除了几条固定路线外,没人敢随意偏离航线,即便是环形城里的军队也不例外。

这片看似祥和安宁,充满大自然气息的土地下,埋藏着战争时期遗留下来的数不清的陷阱,各种款式的地雷应有尽有,反装甲功能是标配,稍微好些的还会加上电磁脉冲功能。

部分区域还残留着致命的辐射,除了历经自然筛选,数代繁衍后遗留下来的变异动物,任何人靠近都会受到致命创伤。

虽然战争遗留的陷阱和辐射,都能通过一系列方法去除,然而各个环形城的统治者似乎完全没有治理的打算。

一方面是清理残局的代价过于昂贵,与其将珍贵的资本投入收益不明的环境治理中,不如将钱放在最前沿的研究项目里。

另一方面是如今的城市扩张已不再遵循简单的铺路,建造设施等流程,一个城市想要安稳立足于世界,必须做好各种防护措施,暴露在地面上的建筑面积越大,需要支出的军防费用就越夸张。

在地下建造技术全面成熟的当今,横向扩张不如纵向扩张。

还有一种说法是,混乱区和荒原是环形城可以分割出来,维持社会稳定的区域,是明与兽性的缓冲带,城市新鲜血液的培养皿,社会管理成本和需求人口数量的平衡点。

这些理论华钧大致都了解过,或者说他根本不需要了解,千百年来这种模式变化的只有形式,本质上差别不大。

就像赛博时代前的城市与农村,第一世界国家与第二、第三世界国家,不管人类怎么努力,都不可能让所有人立足于金字塔顶端,必须有人弯下腰来做基石才行。

“大概要多久到?”华钧问道。

孟兆平:“五六个小时吧。”

在另外一辆车里,阿豹和半嘴正有一搭没一搭闲聊着,消磨着无聊的时间,华钧这个新接头人成了他们讨论的中心话题。

“你看到那家伙没?你知不知道他身上贴的电路条都是假的,孟叔说他其实是个一点改造都没有的普通人,最多可能就安装了一个脑芯片。”阿豹带着嗤笑的态度说道。

半嘴摸着自己的钛合金下巴,用喉咙里的拟人发音器说道:“听说他的女朋友是新来的义体医生,同调率有80%,但这家伙好像没什么本事。”

“呵,用屁股想想就知道,正常从环形城逃到混乱区的人,哪个人身上没义体,只有傻子才不安装义体呢。”阿豹感受着镶嵌在自己背后的那两生物钢条,想起了自己从环形城逃到混乱区的日子。

“决定来混乱区的人,肯定都打算赖掉贷款,在走之前肯定是能安装什么义体就安装什么义体,你觉得那小白脸不安装义体是为了什么?”阿豹神秘兮兮地看向半嘴。

半嘴喉咙里发出电子合成的笑声:“大概是那个义体医生的爱好吧,毕竟真人的身体和义体还是有区别的,谁喜欢办事的时候被一双冷冰冰的手摸呢?

我做保健的时候,也喜欢干自然人,至少女人的两条腿不能是义体,义体和真腿在最后关头表现出来的反应,可是完全不一样!”

阿豹露出猥琐的笑容,附和道:“估计那蠢货也是为了讨好女人才没有改造自己身体,真是个软骨头!居然把一切都压在一个女人身上,估计出不了三月就得扑街。”

阿豹早就不相信感情了,他曾经也相信靠自然努力得到的肌肉最可靠,靠自己学习得到的经验最灵活。

他曾经坚信义体只是人类的工具,不能取代人类本身,特别是在拳击这项最原始古老的运动中。

然而,当瘦弱的他不管怎样都无法获得暗恋女孩的垂青,当他被那些情敌用昂贵的金属义手按倒在地,他曾经坚信的一切都摔得粉碎。

但当他放弃自然健身,将人工肌肉植入身体,放弃自己辛苦学到的经验,用贷款购买精良的拳击ai程序后,他在短短几天内获得了一切。

他在地下黑拳的擂台上干翻了自己的情敌,在狂热观众雷霆般的喝彩中明悟了他们需要的不是精彩的交锋,而是醒目刺激的鲜血,和变形肉体带来的视觉刺激。

他用最高频率的冲击,在床上俘虏了曾经对他不屑一顾的女神,当对方趴在他胸膛抚摸着价格不菲的厚实胸肌,夸赞着他的男人味时,那一瞬间,他看透了这个社会运行的规则。

阿豹发自心底鄙视华钧这样的废物,这种男人根本没有看透如今这个世界的运行法则。

在这个时代,只有义体才是一切!有高级的脑芯片与ai程序的笨蛋,会比没有安装脑芯片的聪明人聪明一百倍;有强大义体的瘦弱者,可以轻松杀死几十个没有义体的强健者。

这个时代,天赋早没用了,比的是谁更加能接受义体的重度改装,谁更加透彻赛博时代的法则。

在这个时代,改造就是机遇,改造就是通往上层阶级的通道!

“你说首领为啥让他来当接头人?我真想不通。”阿豹抱怨道。

“我觉得首领让他来当接头人,就是想这家伙死翘得了,但孟叔偏不信,觉得这么干太草率,打算观察观察情况。”半嘴说道。

“有什么好观察的?连义体都没的废物,在帮派能干啥?”

半嘴:“也不能这么说,不改造也是有办法活下去的,但看他刚才那副臭脸,估计真把自个儿当咱们老大了。”

在半嘴眼里,强悍的义体其实并不代表一切,人类毕竟是情感驱动的动物,力量再强大,脑袋再聪明,最后渴望的依旧是感情上的满足。

他就是看清了这一点,才慢慢混到如今这个位置。

如果说当一条舔狗,那再也没人比他更擅长了,当年他既没有技术,也没有硬邦邦的拳头,全靠一张嘴把雷爷给舔舒服了,才在红蜈蚣站稳脚跟。

论溜须拍马,没人比得过他半嘴。

那些和他一起入帮,比他牛逼多的人,最牛的还在当小队长混资历呢,那群人觉得自己能打,能办事,能管人,就应该被大哥器重,殊不知功高震主这个道理。

那帮蠢货一个劲的埋头苦干,根本没明白江湖不是打打杀杀,而是人情世故,溜须拍马不是乱拍一气,是投其所好!

当你方方面面都安排到对方的心坎儿里,那就不是溜须拍马了,那叫知己!

半嘴其实蛮同情这个新来的小白脸的,毕竟他吃的也是这口饭,算是半个同行了,只不过这小子眼光着实不行,居然选了吃软饭。

那小子根本不明白女人是个怎样的生物,也不明白靠异性吃饭永远混不长久。

拍马屁永远要拍同性,因为这条赛道够反人性,竞争少,收益高,而且技术分比重,远远大于身体优势,是个可持续发展的职业方向。

在拍马屁上,有时战略眼光大于战术技巧。

但显然,那个人不懂,他把女人身上摘到的鸡毛当令箭,距离死期也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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