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大豪鲁迅的独子,周海婴老人的回忆性籍《我与鲁迅七十年》。
感觉二代的日子,没有富二代的日子惬意啊。
二代和三代们,被社会给予了太多的期许。
老子聪明儿必剔透…
老子有才儿必会写…
老子风流儿必倜傥…
这些,似乎成为一种思维定式。
再加上大豪前头还有一个未履行休妻手续的下堂之妻朱安,在老家陪着老娘一起供养着。
大豪高龄得幼子,舍得花上时价二十二元的不菲价格,折腾三次买留声机供公子拆玩,老父亲爱幼子之心一览无余。
大豪明确不要勉强儿子,喜欢什么就学什么,放养风格,符合现在教育理念。
但也可能是出于大豪对自己原生家庭和夫权、父权的憎恨。
但大豪之妾生子的名头,多少在那个时代人的心中挥之不去。
大豪在幼子七岁的时候撒手而去,无业寡母带娇养幼儿,和小叔一家五口拼伙同住,以求共用一个佣人,降低费用。
但幼子不知人情世故,又受优待惯了,不懂人情世故。
小叔家有三女,而烧水洗澡要优先大豪幼子。
小叔家佣人给小叔两个女儿和大豪幼子,一共三个孩子一起送午饭。
幼子狼吞虎咽大部分,不懂谦让。
最后佣人只好给两个女孩共用一份饭,给豪幼子单独备一份饭。
小叔老婆,三婶母借来的自行车,彼时的奢侈品,豪幼子未经婶母允许私自借出玩耍。
豪名声响,笔硬,有收益。
豪独子自然没有受过委屈,因此也不懂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的道理。
爹死了,儿子就应该当家做主,不能再把自己当小孩了!
因此即使寡嫂幼子和自家小叔一家,同宗同源的同住,也会有不易言说的嫌隙。
世人都偏爱自家的孩子,乱世养家本已不易,更何况还要帮衬一个带个男孩的寡嫂。
更何况,那男孩还是个七八岁,讨狗嫌的哮喘病儿,自然更受人嫌弃,不被容纳。
豪昔日的女学生,后来的生活伴侣,靠着出租不动产,继承豪出版物的稿费,倒也没有亏待豪幼子。
还有众多仰慕豪大名的年轻学子对幼子的关照,比如给他买“白雪公主”冰淇淋什么的。
有名望的人,廖姓的同乡,做豪幼子名义上的舅舅。
有组织关怀,协调安排人陪同豪幼子、寡妻赴香港、参观东北、参加座谈等等。
但因为豪幼子不会做表面功夫,并未得到相应的称赞,甚至还搞了好几桩“乌龙”。
豪幼子看到街头有卖豪非授权出版物,告知其母,与人议论,引来人家出版社被动补送稿费。
推辞不成,最后换成五条“大黄鱼”,欲捐难捐,几乎变成烫手山芋。
虽然从知识产权的角度,直系亲属享受稿费继承权没有任何问题。
但不符合当时“欣欣向荣”“不计名利”的整体氛围和气场。
“刚回国,居然向党要稿费”被同行人群侧目,母子感受到最初的舆论压力。
豪幼子不懂深沉,和站岗战士同游园,试射枪弹,随意猎奇。
枪弹声引来巡逻人员,被包围后送返,豪幼子却又想要扯谎“罩人”,给寡母惹了些议论。
豪幼子玩牌时不懂得看秘眼色,给位高者让牌放水,让位高者着急,无谓地争强好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