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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被忽视的疼爱

“太晚了!这会儿也没什么人了,我送你回去吧!”,我不放心她一个人在外面,就想劝她回家。但她并不听我的,她只听宜尔斯的话。

“我不。我要去找我姐。”,宜尔茉嘟着嘴,抱着花,低着头站在原地。

“你知道她在哪儿吗?”,我摸了摸她的头,想要提醒她,我们现在根本不知道宜尔斯在哪儿。

“不知道,但是她一定会回学校的。我到你们学校等她。”她依旧不肯放弃。

“那你呢?你怎么办呢?你的学习呢?你的学校呢?”,我隐隐有些担忧。

“妈妈说,我如果学习不好,就要送我去很远很远的地方读。可是我只想跟姐姐在一块儿。”,宜尔茉似乎想到了什么,也开始哽咽起来。

“不管宜尔斯在哪儿,她都永远是你的姐姐。她现在只是在外面读,你要是考不上大学,读不了,那你以后怎么和她在一块儿呢!”,宜尔茉始终不挪动脚,我只好弯腰蹲在她面前,抬起头来看她。她眼眶中有泪水在打转,有的泪珠还是不堪那狭小空间的拥挤,从她的眼眶中滴落下来。

“没关系,放假回去我帮你跟姐姐说。我让她给你打电话好不好?大晚上你不要一个人出来,这样不安全,你姐姐也会担心的。”,我耐着性子哄着她。

程颂一直站在我身后,略有思索看着宜尔茉。直到我将宜尔茉哄好,说要带她回去,他才来到我身旁,从宜尔茉手中接过了那束花,并从裤兜里掏出几张一百元塞到宜尔茉手中,说:“卖完了。回去吧。”。

宜尔茉接过钱,脸上却并未表现出有多么的欣喜。

我们三人在路边揽停一辆出租车,便一起上了车。原本我想让程颂先回去,但担心他不知道方向,所以只好让他和我们一起走。程颂坐在副座,我和宜尔茉坐在后座。看着宜尔茉那郁郁寡欢的模样,我没再多说,毕竟她们家的事也不是我一个外人能解决的。大约半个多小时,车子在一个小区大门外缓缓停下。我陪着宜尔茉下车,眼看着她进了小区才放心地回到车上。程颂手里始终抱着那一大束娇艳欲滴的玫瑰花坐在副座上。

又坐了大概四十分钟左右,车子才在我家小区门口停下。程颂付的车费,我想给,但是他拒绝了。当我们俩走到我家大门外时,我才想起问他:“你晚上住楼上吗?”。

然而程颂的双眼自打我们上车的那一刻,到现在都一直紧盯着他自己怀里的那一大束玫瑰花。听到我的话后,这才抬起他的眼眸,睁大那双如黑曜石般闪亮的瞳孔说:“嗯。他们把钥匙留给我了,说是明天下午回来。”。

得到回复的我哦了一声准备开门进去,程颂便也径直上楼去了。

回到家,我摸了摸自己先前还圆鼓鼓,这时已经开始有些微软的腹部。果然,行动是消化的最佳办法。

第二天清晨,天空中还是一片灰色,还在睡梦中的我被一阵阵接连不断的手机铃声吵醒。迷蒙中我接通了电话,电话那头传来的是一个中年男人的声音,他的语气很是焦急:“喂!唐棣吗?”。

我迷迷糊糊地回了句嗯。紧接着那个男人又开始发话:“唐棣,你昨晚见过宜尔茉是吗?她一晚上没回家,不知道去哪儿了!”。

这时我才“清醒”过来,立马坐正身姿回道:“我昨晚在商场外碰见她的,但是我送她回去了呀!”。

那个男人又继续说:“我看到了,监控里她是回来了,可是她没有回家。你们走了没多久她就又出去了。”。

这时,我才想起宜尔茉说要去找她姐姐的话,赶紧将这件事告诉了那个男人。电话里,男人焦急得几乎快要哭出来,我听出了他的声音,是宜尔斯的爸爸。我赶紧起床,随便洗漱一番,换上衣服就往门外赶,刚好撞见从楼下走上来的程颂。慌乱之中我简单地向他问了声好就赶忙下楼去了。

宜尔斯的家里,宜叔叔急的满头大汗,与这挂霜的季节带来的寒冷毫不相融。宜伯母就只坐在沙发上捂着脸哭泣。我问他俩联系过宜尔茉的朋友吗?他们说联系过了,可她的朋友们并不知道她去了哪儿,宜尔斯的电话也打不通。无奈之下,我只好给宜尔斯发去了短信,告诉她宜尔茉不见了的消息。没多久,宜尔斯就给我打了一通电话过来。这是我这近一个月以来,第一次接到她的电话。

电话里,宜尔斯的声音有些憔悴,但她说宜尔茉也没跟她联系过。我们想尽了所有能找到她的地方都无果,只好选择了报警。警察查找了所有的交通系统,都没有发现有宜尔茉的购票记录,所以大家断定她仍旧还在这座城市里。于是,我又在周边但凡她能有一刻落脚的地方找了找,皆无所获时,宜尔斯给我打来了电话:“唐棣,麻烦你帮我找一找我们学校旁边那家小餐馆。她或许在那儿。”。

同宜尔斯挂断电话,我就坐车飞快地往我的高中所在地而去。那家餐馆是我们读高中时经常去的地方。那时,我们的高中和宜尔茉所在的小学仅一墙之隔。每次放学后,宜尔茉都不回家,要在学校门口等着我俩放学,和我们一起去吃晚饭。吃完晚饭后,她才又一个人坐公交车回家。每一天上学的早晨,我们也都相约着一起到餐馆里吃早饭。虽然现在那家餐馆因为位置老旧,正面临拆迁,也没有人再去,但那间老房子仍然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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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了车,我在那条曾经走过无数次的马路上奔跑着。因为下方有锥形桶,出租车上不来,所以我只好步行上来。刚跑过第一个弯道,我就看见一个穿着粉色外套,双手抱膝,埋着头等在路边的小女孩的身影——是宜尔茉。她还是昨晚我们初见她时的那身装扮。

我整理好呼吸后,慢慢走到她身旁,靠近她蹲下。宜尔茉似乎感觉到身旁有人出现,微微抖动一下肩膀,然后抬起她微微发红的脸颊,看了我一眼。她虚弱的声音说着:“糖糖姐姐!我突然想再来吃一次这儿的早饭。但是它关门了,我看见门上贴的纸条儿,它也要搬走了。”。

我见她状态不对,就伸出手背在她额头上试了试温度。那极热的温度从手背传过来,我立即脱下自己的外套给她披上,想把她带离那个地方。但她纹丝不动,双眼的泪珠也止不住地往下落。我看见这个柔弱的小女孩儿为了见自己的姐姐,用尽了所有的力气,花光了所有思念,做到现在这样,心里不禁一阵酸楚。

“茉茉,姐姐今天早上给我打电话了,她说她正在买机票,她说要回来看你了。我们回去好不好?回家就能见到姐姐了。”,我尽量压低声音,在她耳边安抚着。

宜尔茉仰起的头,突然又埋了下去。她在自己的臂弯里摇了摇头,模糊的声音从下方传来:“骗人的。姐姐说她不喜欢爸爸,不喜欢妈妈,也不喜欢我。她不会回来了。”。

随着宜尔茉柔弱的声音渐渐淡去,她整个蜷缩着的身体都向我的怀里倒过来。我一直半蹲着的身体支撑不住她突然倒过来的重量,便往后一坐,才接住了她。宜尔茉昏迷了过去。

我赶紧拿出手机拨通了急救电话,又给宜叔叔打电话,让他们赶到医院去。然后给宜尔斯发了一则短信,告诉她宜尔茉的情况。在急救车上,宜尔斯告诉我说她正在赶往机场的路上。回来大概要等到夜间八点钟以后了。我将宜尔茉交给了宜伯母后,同宜叔叔告了别才又独自坐车回家。

坐在车内,我拿出手机看了看时间,下午十六点十分。车窗外阳光灿烂的光线,明晃晃地照得我睁不开眼。下了车,我无精打采地走在小区内,心里依旧惦记着宜尔茉。那样一个长在温室里的花朵,却为了宜尔斯饱经风霜。我相信宜尔斯是有苦衷的,因为我坚信相信没有人会一生下来就会恨自己的父母亲一样。

关上门,回到家。刚刚在沙发上躺下,却又听闻门铃声响起。我只好又拖着慵懒的身体去开门。心里止不住地想:“这两天,这扇门上的铃声响起的次数可真对得起那块电池的价值!”。

我打开了门,站在门外的程颂,一见我顿时眉头就皱到了一块儿。我只感觉全身乏力,没有精神,弱弱地问他有什么事儿。程颂却作破门而入的架势,我被他的举动吓得立马精神起来,往后倒腾了几步。但见他进门脱鞋,转身朝厨房走去,一套动作行云流水如回他自己家一般。我便不由自主地跟在他身后,任他打开我家冰箱门。称颂双眼在我家冰箱里扫视了一圈,随后才说:“你去换身衣服吧,我做饭。”。

听了程颂的话,我这才低头查看一圈自己身上的衣物。原来我的双膝及臀部衣服处全都沾满泥土,大约是方才抱住宜尔茉时不小心蹭上的。我转身回卧室换了一身衣服,才重新回到厨房。程颂正在切土豆丝,我站在一旁看他熟练的刀工,想做点什么能够帮上他。可我发现他不仅将主菜都准备好,连备菜都清洗干净放在菜篮里。

我偷偷地瞅他一眼,欣赏他完美的侧颜,自以为没有被他发现,却见他头也不抬地说道:“事情处理好了吗?”。

我想也没想就点头嗯道。又想起早上撞见他时,他冲我打招呼,匆忙间我只说了句宜尔茉不见了,就冲下楼去。这才又解释道:“就是昨晚你看见的那个小女孩儿的,她昨晚没回家。不过我们已经找到她了。”。

“你和你朋友没事吧?是不是闹矛盾了?”,他一边切菜一边用温柔的嗓音问道。

我顿住了一刻,还想他怎么知道。但转念间一想,原本挺要好的俩人,突然间不粘在一块儿了,任谁也会觉得有问题吧。可即便是出了问题,做为当事人的我却至今不知问题所在,所以正不知该如何开口。程颂这才转过头看着我说:“去坐会儿吧,我自己来就好了。”。

帮不上忙的我,只好回到客厅。我有些担忧地拿起手机看了看,没有任何消息,也许没有消息就是最好的消息。我在沙发上靠了一会儿,渐渐感觉双眼皮沉重不堪,不知何时竟睡了过去。等到我再醒来时,家里已经没了程颂的人影。

我轻揉了一圈眼眶,四周光线黯淡,我只感觉身上有东西覆盖着,趁着昏暗的光线,我将它拿起来看了看。似乎是程颂的外套,有一股淡淡的男士香水味儿。太阳已经落了山,我走到厨房打开灯,只见餐桌上有一张淡绿色纸条,上面写着:我晚上的飞机,先走了。看你睡着了没叫你,菜我放在灶台上,你醒了热一下就可以吃了。(客厅里没有毛毯,我就把自己的衣服给你盖上了。)——程颂。

忽然间,我感觉胸口一股暖流正在流过,隐隐有一丝欢喜,却又有一股淡淡的哀伤。我立即冲回客厅,找到滑落进沙发裂缝深处的手机,翻出与程颂的聊天框,给他发去一则短信“谢谢!”。然后等待着他的回信。

短短几秒过后,程颂就给我回了消息:“学校见。”。

我拿起手机,心里抑制不住的兴奋,赶忙回他:“好。”。

回到厨房,我将已微冷的饭菜又重新在灶台上热了一遍。吃完饭后,再看看时间,已经八点十分了。想起宜尔斯说过晚上八点多的航班,大约这时她已经到了机场,正在往医院赶吧。我快速地吃完桌上的饭菜,并将碗筷清洗干净后,随便找件外套穿上就匆忙出门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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