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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4.4 喜欢

昨夜父亲鼾声依旧,我想了个办法,侧着睡,一边紧贴枕头,另一边戴着蓝牙耳机,定时播放1小时音乐,足够催我入眠了,我可真是个天才。

班车上,我的目光忍不住往一个女生身上飘去,我也曾鼓起勇气加过她的微信,除过最开始的客套外,她竟不再回复消息了。

被一个人吸引总是发生的有些莫名其妙。第一次注意到她应该是去年的秋天,与众不同的是她的穿着,外套总是特别短小,与整体非常不协调,一眼看上去,特别别扭。这种接近奇装异服的打扮,在我这个保守,陈旧的认知观念里是无法理解,不能接受的,可偏偏越是这样,就越忍不住去观察她,看她的外套,看她跳动的马尾,看她轻盈的脚步……时间一久,反而觉得这样的打扮越来越顺眼,普通的外表竟也有了可爱,清秀,令人心动的一面。

喜欢一个人,应该就是始于颜值。一见倾心、一见钟情的感觉,其实就是合眼缘。说的俗气点,就是王八看绿豆,看对眼儿了。冥冥中自有天意,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确认过眼神,你就是对的人。而当没有得到回应时,任你内心熊熊烈火如何烧,也惊不起对方的一丝热情。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吸引的关系一旦建立,便像是打开了潘多拉魔盒,让人无法自拔。理性告诉我不该想一些有的没的,但却控制不住感性放飞自我,控制不住大脑,控制不住目光。

喜欢的时候就忍不住想要了解她更多一些,光凭借长相去考虑婚姻也太儿戏了。没想到,刚聊没几天我就折戟沉沙了,是啊,没事儿谁会去加一个小姑娘微信呢,用不着聊几句话,别人就能看穿我的不良居心,置之不理,不失为一种得当的处理方式,拥有自知之明的人自然懂得郎有情,妾无意。

她像个天仙,她太美了。我那么平凡,我开不了口。小春哥的《没那种命》,道尽了我卑微的内心。人总是有一种心理,去追求你可能得到的东西,像天仙那样的姑娘,离我们的生活太远了,如梦幻泡影,不够真实,也许每个人都会喜欢她,但我连追求的想法都不会有。我只会对跟我类似,看上去般配的人产生想法,潜意识里就隐藏着一种自卑的的心理,可能觉得只有这样才会成功吧,喜欢就近的人是社会交往中的人之常情。

我们并不因为别人对我们的好而爱他们,而是因为自己对他们的好而爱他们。她的一颦一笑都牵动着我的神经,并不是因为她有多漂亮,多迷人,而是因为我曾在她身上倾注过自己的情感。

我期待一场宿命般的邂逅。像秉昆遇到郑娟般一眼万年,像鬼怪遇到恩卓般命中注定,甚至像田润生遇上郝红梅般义无反顾我也情愿。

命运,也许会在未来给我最好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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