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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人体大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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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他大拇指一弯,一道无形的气柱离开他的大拇指,初时如同手指粗细,离指约三分时便已经粗如****离指五分,气柱已经变成鸵鸟蛋那么大,其后不再增粗,离指约万分之一秒后,这道粗如鸵鸟蛋的气柱便轰在树下三米远的一匹狼身上。

“轰”的一声巨响,就如同烟花爆竹里最大号震天雷爆炸一样,吓得朱学一抖,一个没坐稳,差点掉下去。抱紧树干伸头再看地面上被轰中的那匹狼,太惨了,被鸵鸟蛋一轰,那还有狼形,被轰得只剩下满地的烂皮烂肉。

再看其他几匹狼,已经被同伴的死和巨响吓得逃之夭夭,夹着尾巴没入夜色之中。

朱学张大嘴,看看手指,再看看地上的烂皮烂肉,惊讶得无以复加,这绝逼是黑科技,能释放出这种惊人威力的武器,装在自己手指上居然一点也看不出来。

而且这件武器果然应该叫做手指炮,六脉神剑算个屁,不就是一指插出手指粗的洞?看看他的手指炮,一指点出,粗壮如鸵鸟蛋大小,就是大象中了这一指,也能爽上天,这要不是炮,世间再也没有炮。

冷冰冰的系统:“本炮为一级免费手指炮,每一发手指炮可以用任意一指作为输出点。一级手指炮每次一发,三秒后可射出第二发。手指炮最强级别十级,宿主升级至二级手指炮必须以一百人的精神力来交换。交换必须为其本人自愿交换,强迫其自愿有效。交换后的人类将会持续一天的昏迷,同时减少寿命一年。”

朱学吓一跳,这是什么鬼?还会减人寿命?让他减别人寿命来升级自身的技能,这怎么好意思?他朱学不是这样的人啊,这不是让他为难吗?

朱学小心的在心里道:“系统,可不可以用别的东西来代替,比如黄金,白银,珠宝或是动物也行。取别人的寿命升级技能,太残忍太残酷,这我做不到啊。”

冷冰冰的声音毫无感情的传来:“请宿主注意,宇宙的本质就是残酷无情的。狮子吃羊,人吃畜肉,一样的残酷无情。人类也是动物,不比其他动物高贵。能量守恒定律在任何时候都是绝对真理,想要获得,必须付出。本系统需要的,只有人类的精神力,物质类别无效。本解释为最终解释,不再重复。发布短期目标任务,宿主必须在十天之内,取代金捕头的职位。任务失败后果,抹杀。任务成功,可获得人体强化第一级,选择自身某一点进行强化。”

朱学猛抽一口气,差点又破口大骂。妈蛋,这系统太混帐,动不动就要抹杀,一点也不把他当人看,果然这个世界是残酷的。相比起减少别人寿命而言,还是先想法保住自己的命吧,能够活着,才能看到自己的某一点能强化成多粗多壮,想到这,已经把强化想歪了的朱学神情诡异的看着自己的小兄弟。

朱学还算是愉快的跳下大树,摇摇摆摆的继续赶路。后面的路途十分顺利,连只小白兔都没碰到。只用一个小时就来到城门下。凌晨时分城门口已经有等着卖菜的乡农在排队,乌央央的一团跟副本里的小怪似的。

挑着灯笼的朱学在乡农的眼中很是威风。那一身的捕快服,还有做工精美的灯笼,一看就知道做捕快有多牛叉,不知道有多少人十分羡慕朱学,恨不能取而代之。

捕快在大明明面上是贱业,通常都是由流子、痞子、混混担任,而且大明律有规定,家中有一人做捕快的,三代之内不得科举。

按理说,身家清白的乡农是不会冒着被儿子孙子们半夜用枕头闷死的危险来做捕快的,因为不能科举就断送儿孙的上进之路。

但现实是,无数的人就算是挤破头也想要做个捕快,别说三代不能科举,儿孙有可能会在自己死后不葬入祖坟而是扔给狗吃,就是十代,百代,死后没人烧纸钱,也是有很多人愿意争抢着做捕快。

为什么?为得就是活着时能穿那一身虎皮,能享受在老百姓面前那一身官威和权力,最重要的还有无数的黑钱。

捕快品级虽然连不入品的小吏都不如,但其权力之大,实是现代人不可想象的,在民间捕快常有城老虎之称。

捕快,原为捕拿有罪责之人的职业,但从诞生开始,就变成一把抓在权贵之人手中的刀。

这把刀锋快好用,效率又高,举凡任何涉及需要管理的地方,捕快都能顶上。捕人抓人可以用、管理市场摊贩可以用、收税催税可以用、守城设卡可以用,监狱、侦缉可以用,就连城市卫生,倒粪水都是捕快在管理。

用现代社会的职能来套,大明的捕快就相当于公安、城管、工商、税务、看守所、监狱、公路收费站、武警、环卫处等职能的集合体。

最关键的是,捕快的权力又大又隐秘,还没有人监督,就是知道捕快之害的那些大人物,也因为这一把刀太好用选择视而不见,继续放任捕快为祸乡里。

因此在大明乡农的眼中,三代不能科举算什么?儿孙埋怨死后喂狗算什么?只要能做上捕快,这一辈子就吃喝不愁,还能骑在大多数人头上拉屎撒尿还不怕被打,那是多有面子,多风光的一件事。

所以即使朱学只是穿着一身捕快服,并不在官阶之中,还是个临时工,也是一个乡农们羡慕嫉妒恨而且非常惧怕的人。

朱学一个现代人附身这具肉体,当然对此毫无感觉。只是看到自已走到那,那里的乡农就如同潮水一般的让开,心里还是挺美的。权力果然能让人腐化,只是一点点特权,就让朱学心中舒爽,快感连连。

顺利通过人群来到城门口,城门口大门紧闭,排在最前面的是一辆独轮车。朱学看到车上放着他不认识的菜蔬和粮食,心里很是惊奇,卖菜他倒是明白,可是卖粮就太奇怪了?

这大明可不是现代,乡农们手中的粮可是不够吃的,几乎所有的乡农在收割粮食上缴租子税赋后,都只能全家半饥半饱的挨日子。

因此粮食在乡农的手里可比银钱要宝贝的多,没有人会卖粮,除非是地主家粮食快霉变才会变卖。可是地主家不会一袋一袋卖粮食,每次都是清掉一霉粮。

而且眼前推车的汉子高高瘦瘦,那穿着打扮和脸上手上的粗糙纹路,一看就是贫苦乡农,贫农怎会把粮食外卖不留着自己吃?这有悖于常理啊。

推车的汉子见朱学看着他,连忙露出拘谨讨好的笑容,说道:“小民的车挡了官爷的道,小民这就让开。”

说着便将独轮车推到一边,让朱学站到最前面。朱学看着他,眯着眼笑一笑,转过头去就扬声大叫:“门上是那一位兄弟当值?我是快班的朱学,有急事入城,放个篮子下来,拉我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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