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生香低声道:“阿姐你先别说话。老夫人正伤心呢。”
果然,不一会儿,温珑陵就拿着银子过来了,他安慰了老夫人一会儿,还帮她把银子藏好。宣琼琚的玉佩,换了足足五千两银子。
如果镇子上的歹人知道老夫人有价值连城的玉佩,而且老夫人又老又病,没有自保能力,只能给她招致祸患。而温珑陵让玉生香当面要回来,镇子上的人就不会打她的主意了。
回去的路上,景骁天说:“最起码,宣姑娘杀了那畜生,能让老夫人有地方住。有一句话我特别同意,这种自己老子娘都不养的人,死不足惜。”
温珑陵闭上眼睛,道:“多行不义必自毙。”
离开小镇,大家继续往西南方走。路过一处小溪的时候,为了让马喝足水,大家都下马,让马自由地吃草喝水。
玉生香和宣琼琚并肩坐在湖边,她们两个脱下鞋袜,一块儿泡泡脚。
玉生香叹道:“那儿子是什么品种的畜生?亲娘不仅不养,还抢走亲娘住的地方,要她饿死街头吗?”
宣琼琚望着湛蓝的湖水,道:“世上什么都缺,就是不缺这种顶着人头的畜生。这样的畜生,我见一个,杀一个。”
玉生香心想,她堂姐就是这么个暴躁急切、嫉恶如仇的性格。二十年来都是如此,想必是改不了了。
马儿吃饱喝足,大家继续上路。
路上虽然餐风露宿,然而,风光无比旖旎。
经过路上这十来天的相处,四个人逐渐混的熟了。大家逐渐地不再彼此客气,而是亲密无间地相处。
景骁天唤宣琼琚,不再是“宣姑娘”,而是“宣姐姐”、“阿琼”,因为宣琼琚比景骁天大一岁。宣琼琚也不叫他“景公子”,而是成了“肘子它爹”、“小景”。
宣琼琚和温珑陵觉得,虽然家人血缘亲近,但是跟朋友在一起,比跟家人在一起更舒服。因为朋友是自己选的,家人是上天注定的。
晚上,大家在小镇上买了几口锅,四个人用一口,其余的锅分给弟子们,让他们煮东西吃。
这天晚上,大家的风寒好全了,都摩拳擦掌、各显神通地做饭,准备和和美美吃个晚饭。
温珑陵负责采蘑菇,玉生香和景骁天负责抓野鸡,宣琼琚负责切菜。
景骁天在野外发现一只野兔,他悄无声息地靠近,然后一掌利落地把野兔拍死了。
温珑陵叹道:“地狱空荡荡,景哥在人间。”
景骁天:“……”兄弟,谬赞了。
野鸡和蘑菇下了锅,大家照旧围坐着,暖暖的火光映出每一个人的身影。
景骁天从自己的口袋里神秘的掏出花椒、肉桂、盐等调料,撒到锅里。
玉生香惊喜道:“我说你包里的味道是什么!原来你带了这些!”
景骁天骄傲道:“那是!要不然,你以为,咱们一路上的野味儿这么好吃?”
玉生香斜靠在温珑陵肩头,道:“赶明儿我写本,就写今天的事,名字我都想好了,叫《舌尖上的江湖》。”
众人都笑得花枝乱颤。
宣琼琚回忆起方才玉生香抓鸡的手法,赞叹道:“阿香,你太会抓了吧,一抓一个准儿。”
玉生香笑道:“在泽云山上练出来的,以前,我常常做鸡给珑陵吃。你说对吧?”
珑陵微微颔首:“阿香的手艺特别好。”
景骁天捞起一块鸡腿,吃下去,然后露出神秘一笑。宣琼琚就知道一定入味儿了。
温珑陵用竹筷子夹起一块儿蘑菇,道:“很鲜。”说着给玉生香喂了一块。
景骁天摸着自己的包,心有余悸道:“幸亏包没丢。否则就要没钱了,路上我就得要饭了。”
“你没钱了,就来找我啊。”玉生香豪迈地拍拍自己胸脯,“都是江湖儿女,本该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我可以给你讲一讲没钱的日子是怎么过的!”
景骁天:“……”我还以为你要给我钱。
狗不能吃鸡骨头,兔骨头却可以。玉生香把野兔的骨头扔给肘子。
肘子扑上去,却因为咬不动骨头,气得摇头乱颤。眼睛里满是仇恨而不甘的色彩。
景骁天就抢过来,掰碎了,再一点儿一点儿喂给它。
大家吃饭的时候,玉生香留意到,温珑陵喜欢吃蘑菇,景骁天喜欢吃鸡肉。
温珑陵优雅地吃蘑菇的时候,玉生香就用亲切而猥亵的笑容看着他。
温珑陵:“阿香,你这么看着我做什么?”
玉生香温柔一笑:“你喜欢蘑菇?从今天开始,我就叫玉蘑菇。”
景骁天立刻唤道:“玉蘑菇。”
温珑陵:“……”这是什么沙雕爱人。
吃完了饭,夜渐深,影疏乱。
玉生香说:“珑陵,你既然什么都知道,再给我们讲讲颐天谷和金莲花的故事吧。”
“‘销魂’重现江湖的时候,江湖人士是可以从尸体嘴里得到金莲花解毒的。”温珑陵看着明灭的火光,他攥紧了玉生香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