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筝眼见着他将酒杯伸了过来,连忙将自己的酒杯也拿起来,小心翼翼的跟他轻轻碰了一下。
酒很甘美,唐筝的心情也出奇的好:厉御风如果进入董事会的话,那么对于她而言,无疑是如虎添翼。
“对了”,厉御风像是想起了什么,问道:“苏伟的事儿,你没有留下什么把柄吧?”
毕竟出狱这么长时间,好些事儿都是她在前头冲锋陷阵,自己来兜底。但是苏伟的事儿,他一直没有插手。顾平川和苏婉仪也不是省油的灯,万一被他们抓住把柄的话,会很麻烦。
唐筝微微一顿,随即将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在脑海中回放了一遍,然后摇摇头:“没有!”
说完,她又自信满满的来了一句:“肯定没有!”
厉御风不由微笑:“还挺自信!”
说完,他重新拿起筷子:“吃吧。”
唐筝饱餐一顿,收获颇丰。
饭后,她准备离开嫣园,厉御风却叫住了她:“陪我去买点东西吧”,说完,他又补充了句:“下个月家里的老人做寿,想给他弄点稀奇玩意儿!”
论起消费买礼物这种事儿,应该没人比唐小姐更在行了。
而且,嫣园在远郊,没有出租车,他刚好可以将她送到市区,再由她自己打车回家。
唐筝一口应承下来:“好啊。”
趁着厉御风在里面换衣服,唐筝到院子里去走走。
厉御风的嫣园很宽敞,主楼前就有一大片草坪,鸵鸟可爱正在悠闲的来回踱步,时而将头扎进羽毛里,看上去憨态可掬。
唐筝还是第一次见到有人养鸵鸟,好奇心起,忍不住朝着鸵鸟走了过去,想伸手摸一下。
小手刚刚伸出去,连根鸟毛都没摸到,原本将头扎在羽毛里的鸵鸟如临大敌一般,伸长了脖子朝着她脸上叼了过来。
鸵鸟幼崽,即便没有唐筝高,却还是让唐筝感受到了威胁。
她未加思索,双手牢牢抓住了鸵鸟的脖子,伸长了胳膊,防止它咬到自己的脸。片刻之后,又意识到这是厉御风的宠物——
俗话说,打狗也要看主人!
唐筝一边松开了手,一边用双手捂着脸,快步朝着屋子里跑去。
到了台阶那边,一时忘了看路,脚下一滑。身子飞速下坠的时候,她看到了坚硬的大理石台阶。
完了!
这么硬,摔下去非得摔个满脸血!
呜呜呜,出师未捷容先毁!
臆想中的剧痛倒没有来袭,厉御风站在高高的台阶上,一只手堪堪抓住了后领口。佣人则赶紧吹起了哨子,把鸵鸟重新带回到草坪上。
唐筝趔趄了下,站稳了脚跟,狠狠松一口气:虚惊一场!
这张脸是保住了!
厉御风浑身都被包裹在一身纯黑色运动装里,他收回手来:“你好好儿的逗它干什么?”
唐筝窘得满脸通红:“我以为宠物都很温顺的……”
要知道这只鸵鸟这么凶,她肯定绕道走。
搞笑的是厉御风,竟然还给鸵鸟取名叫可爱,哪里可爱了?
应该给它取名叫:可怕!
厉御风很快就她的行为作出了评价:“招猫逗狗——手欠!”
唐筝有些拘谨的搓了搓手,见他已经穿戴整齐,便道:“那,那我们走吧……”
一边说,一边转身准备下台阶,突然有什么东西落到了自己的头上。
她刚刚被一只鸵鸟‘追杀’,惊魂甫定,正敏感的时候,未加思索,迅速伸手去摸,摸到了乱蓬蓬的发丝,以及——一只温热的,骨节分明的人手!
抬起头,看到厉御风正居高临下的望向自己。他刚刚给她戴上那顶五彩斑斓的假头套,正想着帮她整理一下的。
唐筝怔忡了下,有些尴尬的缩回手:“头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