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他的再次相见就好像是影视剧的剧情那么狗血,可正因生活中的细枝末影,才造就了影视剧中经久不衰的桥段不是吗?
我不缺酒喝,我的意思是,只要我愿意,会有女人心甘情愿来靠近我,比如现在——我正闷闷坐在酒保面前,就有花枝招展的女人凑到我的面前。
“帅哥,我看你很忧心的样子,愿意让姐姐来帮你解解闷吗?”
我斜着眼看了旁边浓妆艳抹的女人一眼,目光不经意流连在她的胸脯上,嘴上虽然并未回答她的话,手却不老实地揽在她的腰上。
女人顺势靠在了我的怀里。
“看你样子以为是个小雏,没想到还挺老成的。我注意你一晚上了,愿不愿意和姐姐跳支舞呢?”
“那我当然愿意了,只是姐姐,你得让我看世界摇摇欲坠的时候,才能看到我最爱你的一面。”
女人娇羞地笑了,接着转身对酒保说:“他喝的,都记我账上。”
我随即拉过女人,送给她热情激烈又湿润的一吻,紧接着,我拉着她走进了舞池。我的手肆意撩拨在她光滑的肌肤上,昏暗暧昧的灯光加上酒精的催化,让人禁不住地燥热。
对于女人,我可以对她好,也可以像个演员一样,把所有的深情都演的惊心动魄,这种入戏一般的感觉让我痴迷,我想象着自己有多么爱她,爱这个谈了好多年我梦寐以求的女人,我会哭到撕心裂肺,会编辑小作挽留她,她是女神,她是天使,是我毕生不可及的梦想。这种动作与沉浸式的体验竟然有种剧本杀的感觉,我沉迷在自己深情的角色如痴如醉。但是现实是,我会伤心几天,或许会食不知味,但是最多五天,我就会该玩游戏玩游戏,该吃饭吃饭,该找女朋友继续找女朋友了。
有人说,男人就是下半身思考的动物,我想这是对的,我耐不住寂寞,一天都耐不住。少年的身体和躁动的灵魂,总得有一个在路上,勾引女人,享受对方跟我若即若离、抓不住又心痒痒的的状态,我喜欢像一只狐狸一样,看着不远处美味可口的食物一点一点走近我精心布置的陷阱,再一点一点甘心情愿地被我吃掉。
再或者,在人群中,我只需要一个眼神,就知道对面的女人和我是不是一类人。
一个眼神就够了。
我能在她眼睛里读到狡黠、自信、欲望和沉迷。
然后就是无边无际的快感。
呵。
我想我该是罪恶的,或者说,我的本性就是贱。
但我又觉得,这世界上,小孩子真的很恶心,某些劣质的基因被一代一代传承,一次一次劣质进化,这是很可怕的。你想想,如果哪天走在街上,只因为看了别人一眼,就被打个半身不遂,呵,哪儿说理去。不好意思,其实说到底,我也是条劣质基因,因为我本身,在骨子里,就不会爱。
啊,还有爱情。我认为男人爱女人是处于肉体上繁衍后代的本能,人们屈服于情欲之下,本身就是荷尔蒙的奴隶,这点,男女并无区别,都像原始的野兽,偶尔一点的区别在于世人对男女风流的态度。男生换好几个女朋友会被认为有经验,而女生换好几个男朋友则是烂货。流言蜚语能杀人,你们信不信?
一个谈了几年和认识几天的女人对我而言没有分别,若说有偶尔小小地责任心作祟,但很快就会被我压下去。大家都是一样,分不清是自己寂寞还是这个世界寂寞,快餐式爱情,上上床,吃吃饭,都没有值得负责任的事。呵,说真的,有句话说得好,大概是在20世纪初,那时候,很多年轻男女口中都会说这句话:爷爷奶奶那一辈,牵牵手就是一辈子,而我们现在活在一个上过床、打过胎都不能在一起的年代。关于这句话,我听后真的想笑。到底是人活得太过清醒了,还是现在大家都越活越冷漠,不在乎这么多了呢?
我想,不管是哪一种,都挺悲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