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谦儿写的第一张大字,妾身觉得很有意义,就让人裱起来挂上了。”沈幼安解释道。
要不是顾忌到翊王,她早就让人印了泡芙的爪印挂上墙了。
翊王微怔。
这张歪七扭八的大字有什么意义?
当初他刚开始写大字时,那一手丑字都不敢让人瞧见,好不容易练得工整了,还没来得及拿给父皇瞧,就被几个皇兄笑话他写的字说他的字没有筋骨,像女人写的。
尽管后来他努力练习,写了一手好字,却再没想过拿给父皇看了。
裱起来挂墙上,更是想都没想过的事。
“大家字画虽好,但都千篇一律,这张大字反倒是有些童趣之美。”沈幼安越看越觉得喜欢。
她不喜欢规规矩矩的美,而是喜欢那种随性的,有自己特色的美。
就像她布置房间时,总会留白一两处,添上些自己做的物件。比如挂在床幔前的香包,她女红一般,做得不是很精美,但那有什么关系,她喜欢就够了。
翊王多少了解一些沈幼安的性子,便道:“你喜欢就好,只是这字……”实在是太丑了。
这么丑的字大剌剌的挂在外面,他这个当爹的都觉得丢人。
“谦儿说等以后把字练好了就把这张字换下来,妾身觉得甚好,如此一来,还能记录谦儿的成长和进步。”
翊王眼底闪过赞扬,这倒是个好方法。
这次见谦儿,明显感觉他比从前自信了许多,想必就和沈氏的这些细节有关。
“再沏壶茶来。”清新回甘,翊王没留神多喝了几杯。
沈幼安却没再为他倒茶,笑着道:“王爷,这茶可不能多喝,不然您一会该饿了。”
果不其然,她刚说完翊王的肚子便响了起来。
翊王尴尬的轻咳一声。
沈幼安让人提前摆饭,又让人去叫了顾明谦。
经过半个月的调养,顾明谦的饭量几乎比从前大了一倍,基本恢复到了同龄人的正常水平。
许是挨过饿的缘故,这小子完全不挑食,即便是包子馒头也能吃得喷香。
自从进了扶云院便再没生过病。
总的来说,这个小包子还算省心好养。
太阳还未下山,一家三口便用过了晚饭,平时傍晚这个时辰沈幼安会陪着顾明谦和泡芙消食,等天色彻底暗下来再让他回房休息,有时还会给他讲故事。
每日傍晚,是顾明谦最期待的时候。
今日顾明谦见翊王没有离开的意思,便知道今晚父亲要留在母妃这里了,他识趣地回了东院。
只是有些舍不得,走的时候恋恋不舍地看了沈幼安一眼。
翊王挑眉。
这小子终于不在这碍事了。
今日难得轻松,一下职他便回了后院,连轴转了几个月,他就想来沈幼安这里放松放松。
迈进扶云院时,有几分他自己都没有察觉到的急切。
“平时这个时辰,妾身正带着谦儿和泡芙消食呢。”沈幼安解释了一句。
别说顾明谦不想走,就连泡芙都扒着她的脚边喵喵叫呢。
提到消食,翊王的眼神逐渐变得炙热起来,手中正在翻看的也没了兴趣,他握住正在为他按揉太阳穴的玉手,将人拉到身边,“今日就由本王陪王妃消食吧。”
沈幼安这个老司机哪里不懂翊王的意思。
食髓知味的两人,几个月没有深入交流,如今眼神一对视便是干柴烈火。
虽然沈幼安心底叫嚣着e n ,但面上还是故作着害羞,假装被翊王的视线烫得低了头。
正回味着自己那入木三分的表演,她的身体就腾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