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以为在他叮嘱之后,舅舅们会懂得分寸,但他显然低估了原始人的狂野。
二舅调转石矛,俨然身经百战的特战队员,迅捷地冲出灌木丛,林郁猛地扭头,还没来得及发出惊叫,一根木棒便给予她迎头痛击。
这一切发生在电光石火间,等张天追赶上二舅的脚步,林郁已经匍匐在地,不省人事。
二舅探了探她的鼻息,冲张天咧嘴笑道:“她没死。”
张天不想理他,伸手到林郁的衣兜里摸索,摸出来一部电量耗尽的手机、一支圆珠笔和一个便携的线圈本,以及一块纯白无暇的石头。
“这是什么?”
枭捡起手机,这玩意儿比手掌略大,不像是石块,一面白一面黑,白的那面画了个果子,但缺了一块,像是被人咬了一口。
他曲起指关节在黑的那面敲了敲,发出清脆的声响,很像河水结冰后敲击冰面的声音。
大舅对野人的脚更感兴趣,黑不溜秋的,像是八百年没洗过脚,竟也不臭,趴下来仔细观察,脚底板上果然刻着条纹和花朵,河边的足印正是她留下的。
奇怪的是,这个野人没有脚趾!
原来是个怪胎,怪不得会被逐出部落。他心里做出判断。
二舅进营地里看了看,啥也没有,不免有些
失望,见她全身上下似乎就衣服有点价值,虽然不如兽皮厚实,但强过树叶,也算是战利品了。
正想扒野人的衣服,却见张天拿出麻绳,又找来一根粗壮的木头,用绑野兽的方式将野人同木头绑在一起。
二舅诧异道:“你做什么?”
“捆绑,把她带回去。”
“她可是野人!”
不仅二舅,大舅也惊呆了,把来历不明的野人带回洞穴,这不是引狼入室吗?
枭想起阿妈说过的话:“阿妈说过,只有被部落赶出来的人才会独自行动,这些野人比野兽更加危险,有些甚至会吃人!”
他们的顾虑不无道理,怜悯和慈悲只适用于同一个部落的族人,在这片原始山林里,不怀好意的两脚兽远比野兽的威胁大,何况现在正是食物紧缺的时候,多一个人多一张嘴,于情于理都不该把野人带回去。
如果张天不知道林郁的来历,肯定会毫不犹豫地弃之不顾,既然碰到了,就没办法置之不理。况且这件事有点离奇,林郁和他的游戏八竿子打不着,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宣称是天空和祖先的指引,倒是可以无视民意强行带她回去,不过这样做势必会令许多人心生怀疑和不满。
他想了想说:“你们难道在害怕一个女人?”
“我可没有害怕!”大舅为自己辩解,“她不是普通的女人,你们看,她没有脚趾!”
他指着林郁脚上的黑色帆布鞋,二舅和枭同时变了脸色,真是可怕,怎么会有人的脚长成这样!
张天熟练地脱掉帆布鞋:“这叫鞋子。”
接着又脱掉白色的长袜:“这叫袜子。”
最后指着裸露在外的脚丫说:“这才是脚,你们仔细看看,和你们的脚有任何区别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