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将所有对小梅的亏欠全部给了合穗,我为她做饭、洗衣、送她所有能表达我爱意的一切。我清楚地记得她的生日,更清楚地记得我们在一起的纪念日,会在下班时为她买一束花,会在她生理期时为她熬一碗红糖姜水,温柔地陪伴在她身边,尽我极大的所能为她提供精神价值,当然,我所有的钱也都给她,我们两个除了没有一纸结婚证,就是像极了真正的夫妻。
她问我几次为何还不结婚,我只是温柔地给她一吻。
对于婚姻,我在父母身上已经看到太多他们卑劣的一面。曾经相爱的两个人会因为一分一元的钱大打出手,会因为油盐酱醋而忘记风花雪月,会因为一次意外而不得不将一个并不期望来到这世界的孩子抚养成人。
我见识了太多拳脚相加,也见识了太多冷嘲热讽,他们将毕生最恶毒的语言狂风暴雨般施加到对方身上,再抓起手边趁手的东西一心想要致对方于死地。
幼小的我瑟缩在角落,企图用睡眠逃避令人心惊肉跳的声音。
说真的,你们不觉得婴儿其实就是母亲身体的入侵者吗?女人怀孕时产生的反胃、呕吐反应,正是身体对外来异物的排斥反应。母体想要保护自己,婴儿想要保护自己,但二者共存,就是一个牺牲其一的过程。怀孕生子,必是鬼门关中走一圈的危险。
我无数次祈祷自己不要来到这个世界,但这个世界并没给我辩驳的机会,毫不留情地鞭笞可怜无助的我。我甚至无数次希望自己死掉,是真正意义上的死掉,而非断手断脚、失去灵魂,像个残破只知道在人间跌跌撞撞的蟾蜍。
我们像往常一样过着日子,我甚至觉得我在合穗身上做着能弥补我对小梅的爱,在闲暇时,麻石这个老朋友偶尔会来找我喝一杯,而那时,合穗就会温柔地端来酒菜,我也会给她倒上一杯,我们浅浅地品着。
麻石会趁合穗离开饭桌后悄悄拐拐我的胳膊肘:“你不会把她当成小梅了吧?比起小梅,我想你现在真的学会怎么去爱人了。”
呵,去爱人吗?
如果说做到对方喜欢的样子就是爱人的话,我还可以更像一点。
我端起酒杯:“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我并未将谁替换成谁,只是觉得,人家既然跟了我,我该对她好一点。”
麻石点了点头:“你说得对,阿金,反正人都是要往前走的,老活在过去真的很痛苦。这都一年了吧,小梅……算了算了不提她了,合穗是挺漂亮的,不过,你看她是不是缺少了点什么?”
我侧着头看向厨房中合穗忙碌的身影,初秋的阳光肆意倾洒在她身上,粉色的毛衣领口宽大,衬得合穗脖颈细长,长发媚然。她是我喜欢的类型,纤细瘦高,身材绝佳,跟小梅是两种类型的女人,我却都能爱上。
麻石啧了一声:“脖子上缺个项链,手指上缺个戒指——你们在一起也一年了吧,为什么还不考虑结婚?耽误人家姑娘这么久,人家也不好再找老公,还有你,你父亲也得盼着早日抱孙子了吧?”
我错愕了一下。
世人说人该怎么去做——我逐渐懂得了什么叫做世人。在自己所认知的层面,如若对方逆反自己的意愿,即对方为反世人,而顺从于绝大部分人的意愿,便是人们所称呼的“世人”。
我未伤害世人分毫,世人却将我用言语戳的遍体鳞伤。
我叹了口气。
或许是那天酒精上脑,或许是那天合穗忙碌的身影突然带给了我安定的感觉,我竟然觉得日子就这样过下去也不错。我带着我满腹的过往和肮脏可耻的历史,跟这个明媚美丽的女人共同走完这一生,时常能有个朋友来共饮几杯,从某方面来说,这也是一种小确幸吧。
我心底里对婚姻的恐惧渐渐消散在合穗的爱里,我心底里对新生活的向往初露锋芒,并呈燎原之势渐长渐疯,我或许,还值得活在这个世上,还值得拥有幸福。
我决定不再固持己见,我决定顺应世人。
我并未准备太多彩礼,或者说,整场婚礼更像是为了应付公事而仓促完成,合穗虽然不太开心,但还是惊讶于我改变了对婚姻的恐惧,虽吐槽于简陋的婚礼现场,但还是说出了那句“我愿意”。
因为她有了我们的宝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