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时间里,每到上课阶段,我总能看见程颂与林笑笑出双入对的画面。渐渐地,大家开始在班上传出一系列关于程颂和林笑笑本就是青梅竹马,却无端被我横插一脚,如今正主归位,而我被抛弃之类的说辞。我并没有为此感到生气,只是觉得大家太过可笑;谣言止于智者,可智者又有几人?就连我这样不爱八卦是非的人都免不了会信上几分风言里的“事实”,又何况不知情者?
俗话说“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可初心易得,始终难守。”,人们总是会被路上的花花草草牵绊住双眼,停下脚步;又有几人能真的在一条道儿上走到黑呢?爱不亦如是?
“糖糖,你为什么同意带上他啊?”宜尔斯看一眼坐在我身旁不停吃零食的曲苍岚,有些困惑道。
“怎么了?我很有用的好吗!下乡,那是最需要体力劳动者的。作为篮球队员,哦不,篮球队长,我的力气肯定是在你之上的好不!说不定到时候我还能帮上大忙呢!”曲苍岚有些不满,举起右手,露出肱二头肌努力在宜尔斯面前展示他的力量;嘴里仍旧没有停止咀嚼。
“呵呵!不是篮球队长你的力气也在我之上吧!这有什么好骄傲的。”宜尔斯尴尬一笑,小声嘀咕着。
又是一年国庆节。今年父亲仍旧还在西南方出差,所以即便我回到家,大差不差地我也只能是独身一个人凄凄惨惨地过完这个节假日。程颂回国以后,我与程奶奶便很少联系,或许是避嫌吧,我只会在偶尔想起她时打个电话问候一下她老人家身体如何。我猜她肯定没有告诉程颂自己在他出国的时候回老家投资了一间民宿的事儿,所以,往后的日子,临到放假时间,我大约也只能独自乘车回家了吧!
那天,我们宿舍四人与宜尔斯、肃林木在食堂吃饭时,丁莎莎突然问起大家国庆节想要怎样度过的事情。几对情侣自然是不会分开想一直待在一起的,唯独单着的我只能选择回家。宜尔斯听说大家都不回家,便想起她姥姥家那座大庄园;那庄园平常容纳几百人都足够,又何况我们这几个人。于是,她突然提议大家随她一同去乡下游玩;丁莎莎、许华、方絮、肃林木,这几人从小长在城市里,压根儿就没见过乡下生活,听她这么一说顿时兴致勃勃地拍手赞同。
宜尔斯姥姥家在乡下,是一个离我们学校所在的城市不远的小乡镇。她姥姥是一位大学教授,老伴儿去世的早,退休以后她就一个人偷偷地背着子女们离开城市;回到老家花光自己所有的积蓄,修建了一座她老伴儿在世时一直向往居住的庄园。她的儿女们都劝说她回城市居住,可她还是坚持一个人生活在农村。为了生活上的便利,她又在庄园里打造了一处农场,并开辟有民宿、花园等闲居游玩之地。因庄园的地理位置及环境较好,依山傍水的庄园为她带来了许多游客及一笔不薄的收入;也是在这个庄园,姥姥对宜尔斯的爱彻底治愈了她对自己父母偏心的恨意。
“不是,你为什么就只针对我呢?他也在啊,你怎么不说他!那儿,那儿不还有一位你的不速之客。你怎么就逮着我欺负呢!”曲苍岚突然指向坐在我们斜对面与我相隔一个过道的程颂以及他身旁的林笑笑,然后看向宜尔斯露出那委屈至极的模样,随即便拿起桌上一瓶矿泉水瓶咕噜咕噜地大口喝着水,以示不满。
“我也没邀请他们呀!谁让肃林木那个大嘴巴不小心说漏的。平时挺谨言慎行的人,偏偏那天林笑笑问什么他答什么,我都怀疑他是故意说给程颂听的。”宜尔斯充满幽怨的眼神朝另一边正倒在许华身上眯着眼睡觉的肃林木望去一眼,有些为难地继续向我补充道:“糖糖,我真的只是想让你跟我一起回去散散心的。本来想着今年大三,趁大四毕业前,我们再一起出去玩一玩;毕竟以往节假日大家都往家跑,平时也都在上课学习,我们也好久没有聚在一起了。正好今年姥姥庄园里的花儿开得特别好,我就想着让你们也一起去看看。没想到最后变成了这样”。
那天,我们说话间,曲苍岚突然从一旁蹿出来兴趣盎然地坐在我身边,说着便要跟我们一起来。不明真相的众人,见他与我打招呼,几双眼睛都纷纷看着我并向我问道他是谁。我正欲解释,曲苍岚却理直气壮大声地向众人宣布:“我在追求她!”。
曲苍岚这一贯口无遮拦的性格,令我在众目睽睽之下,竟一时不知该如何是好。
这时,程颂同林笑笑俩人也都走了过来。俩人在肃林木身旁挨个儿坐下,林笑笑见众人皆目瞪口呆地望着我,便好奇地向肃林木问道他们在干嘛。
肃林木诧异地一直目不转睛地看着我身旁的曲苍岚,头也不回,连一秒的思考和停顿都没有就脱口而出道:“看戏!一场为之震惊的大型告白现场!现在的学弟真是惊为天人,我简直自愧不如!有勇气!”。肃林木一面冲曲苍岚竖起一个大拇指,一面不停地摇头叹道。
我扶额无奈地垂下头,一句解释的话也说不出口。只听闻右侧不远处林笑笑的声音不断响起:“你?就你那胆子,要不是那支笔,你怕是到现在连人家手都摸不着吧。你真得好好感谢那支笔。”。
“林笑笑,你什么时候那么爱八卦了!你不是出国了吗?总打听别人的事儿干嘛。吃你的饭吧。”肃林木或感到丢了面子,对着林笑笑正声说道。
林笑笑“切!”的一声,便没了声。
这时,曲苍岚放下手中餐具,从包里掏出一小袋方形纸巾,紧接着又从里面抽出一张卫生纸,递给我示意我擦拭一下自己沾着油渍的嘴角,并双眼注视着我继续说道:“学姐,去吧!我陪你去!”。
我看着曲苍岚,皱着眉头,低声叹气,有些头疼。方才因为大家都成双成对的,我害怕自己去没人陪着会更加无聊;且在农村待过一段时间的我对乡下的事物并不稀奇便拒绝了他们的邀请。宜尔斯与丁莎莎一直在劝说我应该合群,可我又觉得处在热闹的环境会令我感到更加孤独,才一直拒绝着。
宜尔斯一听曲苍岚的话,放下手中的筷子立即劝说道:“那个,弟弟我们是朋友聚会。你和我们都不熟,去了不也是尴尬吗!”。
“学姐,哪里不熟?我们不是见过两次了吗?再说,你们不也是从不熟变熟的吗?万一唐棣学姐答应我了,那我们不就更熟了吗?”曲苍岚巧言善辩,宜尔斯根本就不是他的对手。
“呵呵!你可真敢想。”宜尔斯尴尬又不失礼貌地微笑回应曲苍岚一句,然后像是吃瘪一般,低下头继续吃饭。
“你们要去哪儿啊?”林笑笑听闻,越过程颂向肃林木问道。
“她姥姥家,一个乡下庄园。”肃林木朝宜尔斯点了点头,随即不假思索解释道。
“乡下?去乡下干嘛?去种地?地里面那么多虫,你不怕啊?肃林木,你是有受虐倾向吗?好端端的干嘛去那种的地方。”林笑笑充满疑惑的语气,话语间听得出来,她似乎对乡下的印象并不好。
只见,我面前几人原本正吃着饭的手具都停了下来。几人望着面前的餐盘,一动不动,而我好像看到了在他们各自的后背处正有腾腾火苗在不断地往上窜。
“你这人说话真可笑!什么叫那种地方?农村怎么了?你吃的啥东西不是农民种的。瓜果蔬菜全都是从土里面长出来的,嫌脏你倒是吐出来啊,我咋看你刚才吃的可香了呢!”宜尔斯不满地怒怼道。
“你!我啥时候说脏了!我就是让他不要去那种地方”林笑笑或许并没有歧视农村,她只是单纯对乡下印象不好。
我见这氛围越加不对劲,为了打圆场,赶紧插嘴说道:“好了好了。小耳朵,我去。”。
“那我呢?”曲苍岚顺势也插上一句。
我从刚才就被她们吵的心烦意乱的,此时更是无暇思考,便无奈地答道:“好,去,”。
这时,肃林木也不识趣地向程颂问道:“你去吗?有山有水,有花有草,还有”。
肃林木嘴里的话还未说完,程颂便冷静干脆地回了句:“去。”。随即便站起身,端着手中的餐盘离开了。
而坐在一旁的林笑笑这时却不乐意了,她又委屈又不解地向程颂问道:“你真要去啊?”。见程颂准备离去,她也立即端起自己的餐盘追了上去
就这样,我莫名其妙地在几人的你一句我一句中丧失了自己的主见性,随着她们坐上了这趟去往庄园的动车。列车上,由于买票时我犹豫了片刻,错失了与另外几人坐在一处的机会。不过,这倒也恰好帮助我解决了自己与程颂待在一处的尴尬境遇。
“我知道,我没事。你不是说花开的好嘛,那么漂亮的花应该让所有人都看看嘛。而且,我回家也是一个人,有你们陪着我就不用一个人了呀。”我坐在宜尔斯对面安慰她道。
正巧,宜尔斯电话突然响起。听她的语气,电话那头似乎是小茉。虽然宜尔斯与她的父母之间断绝了关系,但是对于这位对她宠爱有加的妹妹,宜尔斯还是狠不下心真的放任她不管。俩人在电话里相互关怀着,不知情的人怕是要误以为那是某位爱人吧!从宜尔斯的回答来看,小茉似乎也想过来,可她的父母亲应该不会同意;毕竟刚念高中的她连身份证都有不起,要出行只能是在大人的陪同下才可以。
列车疾速行驶着,不知不觉间我感觉脑袋一沉便闭上眼睡了过去。不知时间过了多久,只知道我醒来时,天空已经是阴沉沉了。宜尔斯靠在她男朋友肩上,睡的很安稳,曲苍岚也靠在座椅上睡着。我不自觉朝程颂斜视一眼,只见他拿着一本课外读本,正津津有味地品读着;林笑笑则安静地靠在他肩上沉睡着。
从程颂身上抽回目光,我又看了看窗外那漂浮着的朵朵厚厚的乌云,心想今夜怕是会下一场大雨。只期盼在大雨落下之前,我们能顺利到达宜尔斯姥姥家的庄园。
幸运的是,我们到站后,走出列车站时,乌云笼罩的地方,大风起,而雨未落。原本有些炎热的季节,经过狂风的吹拂,反倒凉爽了不少。这是我第一次完完整整地看见丁莎莎和宜尔斯俩人的男朋友,以往只能从她们口中得知各自男朋友的存在,今日倒具象了。
我看着走出动车站这一众人群,放眼望去,排场也不小。一行十二人,皆成对而立。宜尔斯说小镇的风景秀丽,乘坐公交车过去还能沿路看一些农田村落,众人一一表示赞同;然而林笑笑坐不惯公交车,便嚷嚷着程颂陪她打车过去。宜尔斯见状只好不甘不愿地陪着他们去打车,在告诉司机师傅目的地在何处以后,才又回到我们身边与我们一同乘坐公交车回去。
小乡镇看似不大,可真的要走完只怕也需花费些时间。这里的公交车样式与别处的不同,是八零年代老上海常见的公交车,黄铜色令人一眼看上去就会觉得很陈旧。放眼当下,这样的公交车应当是进入淘汰之列的存在吧!不知是刻意为了保持复古的风貌,还是原本就更换不起;坐在这充满怀旧气息的老式公交车上,吹着午后的凉风,感受着小镇独有的寂静与美好,实难不令人感到一阵心情舒畅!
终于,在历经几个小时的路途后,我们到达了宜尔斯姥姥家的庄园——惠风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