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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奇葩的明内阁

在和毕自严这个财政主官达成共识之后,胡霆和毕自严两人首先决定去和皇帝朱由检进行沟通,向他详细说明推行新税收政策的好处,然后争取得到他的全力支持,最后再由内阁讨论通过。

在听了胡霆的一番解释说明之后,再加上有毕自严这个专业人士的背,朱由检很快就同意了胡霆关于对新产业实施新税率的建议。

接着就是毕自严和胡霆两人又对新税收规则进行了细化,当然期间主要是由胡霆根据后世的一些做法,提出了不少针对性的堵漏条款,保证新税收规则至少在几十年内不容易出现明显的漏洞。

比如,对房产的首次交易和再次交易,胡霆根据后世的实践,提出了阶梯税制,对于保障类的住房,只是象征性的收取一点点契税;到了改善性住房一级,契税就按照五十税一来收取;对豪华型住房,则按照二十税一的标准来收取。

当然了,在首次交易过程中,也就是从胡霆手中把房子卖出去的时候,所有契税都是由胡霆这个卖方来承担的。这样一来,从表面上看,新税制似乎是对买方并没有任何影响,因此,无论是从百姓角度,还是从那些勋贵大佬们的角度来看,只要不涉及到他们的利益,他们提出反对意见的概率就会小了很多。

紧接着的条款就是对房产再次交易的征税标准进行了规定,同样的,对于普通住房的交易印花税,还是几乎可以忽略。再往上档次的住房就要根据房主持有年限来适用相应的税率了,持有年限在一年以内,将对再次出售的房主征收翻倍的交易印花税。

随着持有年限增长,适用的税率相应的降低,直到持有时间满了五年之后,才能适用最初各自的交易税率。

对于房产交易方面的高税率,胡霆特别强调了有年限限制这一点,毕自严表示不能理解,认为交易不是越活跃越好吗,为什么反倒要对其进行限制呢?

胡霆就把后世的恶意炒房现象以及其中的缘由向毕自严进行了一番描述和解释,这又让毕自严是听得目瞪口呆,惊叹胡霆考虑问题之仔细以及目光之长远。

接着胡霆又向毕自严建议除了银行业之外,对水泥、玻璃制品等产业也同时进行税率调整,并美其名曰战略性新兴产业调节税。因为目前这些产业都还只是掌握在胡霆手中,因此,胡霆估计到时候对此表示反对的声音也会比较小,那么此时正是对该类项目进行税制调整的大好时机。

又经过几天时间的反复论证之后,毕自严终于把完整的税制调整方案提交到了内阁,让一帮内阁成员们进行审核,在他们审核通过之后,就可以上呈皇帝进行最终批示,然后就可以正式发布实施了。

大家都知道因为大明开国皇帝老朱同志的创意,在明代了除了建国初期的一段时间之外,在后来的时间里,朝廷是没有设置丞相这一职位的,这种用几名阁臣代行丞相职责的制度,目的主要是为了使皇权不被分割,也不用担心为一些有野心的人取代。

这种由皇帝个人集中所有权力的制度,一直持续到大明覆灭。从理论上讲,该制度是能保证皇帝的大权不会旁落的,但后世有名俗语叫做,“理想很美好,现实却很残酷”,老朱同志之后,经过数位皇帝的实践证明,这种理论并不总是能和实际相一致的。

内阁成员一般为三至六人,作为皇帝可能(实际上基本上都是)只对其中的一人咨询较为频繁,但从名义上说,这名经常被皇帝咨询的内阁成员和另外的几位是处于平等的地位。

但是后来这情况就慢慢的发生了变化,比如明神宗朱翊钧(民间称万历皇帝)时期非常有名的张居正同志,就已经被称为首辅或称元辅,从称谓上我们就能看出来,此时内阁成员已经有了地位高低之分。

更值得一提的是,在很多时候,内阁其他大学士的任命还会由时任的首辅推荐,比如万历曾在圣旨中明确规定,其他内阁成员的职责就是辅助首辅办事。

也正因为内阁成员之中有了主次之分,造成了之后内阁成员为了得到首辅这一位置,而形成的常态化竞争。说常态化竞争,那是好听的,事实上又有哪一次不是你死我活的斗争呢。

比如说在万历登基之前,也就是隆庆时期,高拱是仗着自己是隆庆皇帝的帝师,所以先后挤走了时任首辅徐阶,赵贞吉等人,同时还让李春芳、陈以勤等内阁成员不敢多说话,从而最终夺取了内阁首辅的位置。

在当时的情况下,大家也都是对高拱服服贴贴的,张居正也一样,他知道只要隆庆皇帝还在,那么作为他的老师高拱就不会被从首辅这个位置下赶下来。

可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隆庆皇帝只在位六年之后,就ga ver了,这个时候就轮到历史上着名的朱翊钧同志上台表演了,朱翊钧同志在登上皇位之前,还有一个身份,那就是张居正的徒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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