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过去时便看到余家正在修葺大宅,余家二少爷余尹默身上穿的是准备成婚的新郎衣裳,口口声声喊着要娶媳妇儿了。”宋云矜想起今天的所见所闻,道,“你应当记得,前次去余家的小宴,唐绣羽被我推到余尹默的怀中,报了唐锦玉的名字。”
“只是这些……”柳筝依旧不太相信,“不足以说明什么吧?”
宋云矜又道:“那如何解释,余家毁约之事?有陆画师合作的这一层关系,我又开了个极好的价钱,余老夫人为何会突然翻脸?”
柳筝沉吟道:“如果……只是为了余家二少爷的婚事,未免……”
“婚事是次要的,通过唐家攀上日本人才是他们想要的。”宋云矜想到余老夫人今日提及东洋会社的嘴脸,表情就冷了下来,“外祖父说过,中国人与倭寇不共戴天,决不能与之为伍,更何况,余老夫人还烧了外祖母的画。”
宋云矜一开始并不想与余老夫人交恶,因为她回来的目的就是复仇,有些委屈和羞辱,是可以暂时隐忍的。
可让改变主意的,是她发现余老夫人与日本人有来往。
她是堂堂正正的中国人,绝不会与一群,舔着日本人脚趾头的软骨头为伍。
柳筝听到这里,便已经明白了大概:“既是如此,那我必定支持你,但是……”
宋云矜猜出她的心思:“你是觉得余程风和余老夫人一样?”
柳筝不想把话说得太绝对,但现实容不得她做出其他的分析,她道:“那日,余程风虽救了你,可他和日本人往来,也是铁一般的事实。”
“你是在提醒我不要因为余程风救了我,就失去警惕?”听柳筝这般提醒,宋云矜捕捉到了关键信息,“这一点你不用担心,我从来不会感情用事,他的救命之恩我会想办法回报,但他要是阻了我复仇之路,那我也不会客气。”
恩归恩,仇归仇,她不会将之混为一谈,了不得,把命还给他便是。
柳筝见宋云矜神色坚定,倒是松了口气,露出笑容道:“四月天的青团最好吃,我今天做了一些,给你尝一尝。”
宋云矜颔首,算是接受了柳筝的好意。
其实小时候的她并不喜欢吃青团,因为豆沙太甜,外头的皮又软又糯,不好消化。但是外祖父却十分喜欢,她也就陪着他一起吃,吃久了,就喜欢上了吃青团。
有时候,喜欢不是因为味道,而是一家人在一起的幸福。
现在想来,四月天已经过了大半,她也回了上海两个多月,却一次都没有去祭拜外祖父。
不是她不想去,而是她不敢去。
没有把仇人拖向地狱,她没有脸去见外祖父。
望着柳筝端过来的青团,宋云矜不由轻声道:“外公,你放心,不会等太久,我就会拿着热腾腾的青团,去祭拜你,你一定要等等我。”
说话间,热泪已经盈满了她的眼眶,连同她的视线也渐渐模糊。
恍惚间,她仿佛又回到小时候,蹲在外祖父身边,看着他用一块布包住长长的胡须,吃青团那狼狈的模样。
那时候她觉得有趣极了,只想着,等她长大了,也留胡子,也用那块布包住胡子,和外祖父比赛吃青团。
原来,这个愿望从一开始,就是个无法实现的梦想。不论是长胡子,还是和外祖父吃青团。
宋云矜收回了心绪,生怕柳筝看到她这副模样会担心,便拿了一只青团,随手取下墙上的望远镜,悄悄撩开帘子,往外探去。
她知道隔壁就是谢七爷,所以有时候,她也会拿着望远镜偷偷看看对面的情况,寻一些蛛丝马迹。
但大多时候都没有什么收获。
谢七爷是个极为低调之人,白日总不见人,晚上又会看到他屋子里的灯亮了一宿,偶尔出现,也是用帽子压住了面容,又或者能见到几名与他长相相似的人出入,想来应该是他的其他替身。几番比较,宋云矜便发现,阿拾的模样与他神似,莫怪会被委以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