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一百多士卒的面前,当上官了,却没有想象之中的激动。
叶华看着面前的一道道年轻的面庞,心中有种无以复加的感觉。
他终于深刻体会到了秦为什么会二世而亡这句话。
为了泱泱华夏大国的一统,没有秦朝源源不断的像边塞输送军力,秦朝坐拥百万大军,数十万老秦军,又找怎么可能那么容易亡?!
为官者,越是上位,责任便越大。
“始皇帝……”
叶华呢喃。
百余人齐齐看着他。
叶华笑了笑。
“今日,不与你们谈军纪,也不与你们谈行伍。”
百余人纷纷露出惊奇之色。
叶华自有打算,轻声道:“大丈夫当带三尺剑,立不世之功!”
这一句的所带来的震撼是无以复加的。
“我们泱泱华夏大国,百万带甲之士,凭什么要被这些蛮族烧杀掳掠?”
“他们灭我
城池,杀我子民,告诉我,身为华夏七尺儿郎,你们如何能忍?!”
“不能忍!”
百余人爆发出滔天声浪。
“是了。”
叶华一声轻笑。
“人生如白驹过隙,短短数十年,你们希望自己的孩子,自己的子孙,世世代代都要遭受蛮族的侵扰,而忍气吞声吗?”
“你们希望这青天白日之下的肥沃土地,都尽归异族吗?!”
“告诉我!你们想要立下不世之功,扬万年之名,还是像普通人一样平平淡淡的死去,连子孙也要跟着你们受罪!”
“提三尺剑立不世之功,扬万年之名!”
百余将士声嘶力竭。
“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胡族终不还!”
叶华一声爆喝,猛的抽出腰间佩刀。
“今日,有胡族要我华夏修这万里长城,殃及无数子民,来日,我必带甲百万,踏破沙漠!”
“杀
!杀!杀!”
百余将士从未遇到过这般的将军。
或者说,从未想过自己也能成为英雄,流芳百世!
可今日,叶华给了他们希望!给了他们火种!
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胡族终不还。此誓,日月可鉴,天地照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