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小梅早就在家里等着,还做好了一桌子饭菜,都是杨瑞喜欢的,一听到彭姨叫,赶紧从厨房出来,就看到一身西装革履的杨瑞,周身的气质和乡下那个成日拉着她的手,在田野见奔跑、身上还带着泥点子的身影完全不一样了,只一眼,袁小梅就沉溺其中了。
她低着头,耳根微红,轻轻叫了声,“杨瑞哥哥!”
“嗯,是小梅啊!”
彭珍一看小梅的样子,就知道小梅喜欢儿子的紧,心下更是欢喜。从小袁小梅就勤快,夏天割猪草,冬天大冷水里淘红薯,一双小手冻得满是冻疮。那个时候彭珍就喜欢小梅,觉得娶妻就该娶这样的。
“瑞哥,你在跟谁说话啊?”
门口一个俏丽的身影姗姗来迟。
彭珍看到夕雅进来,瞪了儿子一眼,“你怎么把夕雅也带回来了,不是叫你自己一个人回来吗?”
彭珍埋怨的声音很小,夕雅并没有完全听清,只听到几个字眼,“怎么”、“一个人”、“回”,再加上看到彭珍黑了的脸,夕雅才猜出来了,看来并不欢迎她。
少说少错,夕雅进屋,找了位置坐下,低着头玩手机。
彭珍看了坐在一旁玩手机夕雅,凑到杨瑞耳边,“你看看,这就是你找的媳妇,多懒!你再看看小梅,累了一下午,做了一桌子的饭菜!”
杨瑞找的小梅从小就勤快,但并不是每个人都会做这些。
小梅听到彭姨表扬自己,有些不自在,要是可以,她可不愿意做这些饭菜,她也愿意像那个女人一样漂漂亮亮的在一边坐着。
尤其是现在一对比,杨瑞哥哥的女朋友画着精致好看的妆,穿着漂亮的裙子,而她一脸素面,手也粗糙,身上穿着村里过时的衣服,和杨瑞站在一起,一点儿都不配。
饭桌上。
小梅特意说起了小时候的事,“杨瑞哥哥,你还记得你家邻居吗?”
“当然记得,简直是印象深刻,他们家喂了一条狗,可真凶,我天天喂他骨头,却还是要咬我!”
“它当然要咬你啦,因为你总是去摘人家屋后的葡萄,那条狗一直记着呢!还记得有次,你摘葡萄摔倒了,没有及时跑开,那条狗刚好过来咬到你的屁股上,还是我过来拉了一把,不然那狗还要咬!”
杨瑞想起那时,狗是拴着的,平时狗在睡觉,他们几个孩子就趁狗睡着了去摘葡萄,哪知那天他不知道怎的,突然就摔了,那狗冲过来,他连滚带爬也没有及时冲出狗绳的范围,被狗含了下屁股,刚好小梅过来朝狗扔了块石头,狗一吓就松了嘴。
后来,他的屁股上就有了两排牙印。
“就是,从此过后,不管我喂什么好东西,它都要咬我!”
“你还说呢,咬到你屁股可把我吓坏了,都不敢看,还是小梅给你上的药。”
“彭姨,这就不要说了。”
“哦,好好好,不说,不说!”
三人笑起来。
那些事,有杨瑞,有小梅,有杨瑞的母亲,却没有夕雅。
夕雅在一旁早早吃完,下了桌,隔着空气都觉得自己在这里融不进去。
饭后,夕雅主动开口说洗碗,小梅见状说帮着一起。
彭珍开口道,“看小梅多勤快,不仅要做饭,还要洗碗!”
“夕雅也洗碗呢!”杨瑞为夕雅辩解一句。
彭珍看了夕雅一眼,“她穿那样的一身,一会儿还不都是小梅洗的。”
杨瑞没有继续搭话,他也认同。
夕雅和小梅把碗收拾进厨房。
朝小梅道,“你做饭辛苦了,要不就我洗碗吧!”
“这怎么好意思呢,夕雅姐姐!”嘴上说着不,但手上已经放下了碗,把厨房的门拉上,只留了一条缝,让外面看不到里面,“那我陪夕雅姐姐说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