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沈确没有想到的是。
后来每天早晨上班时,他都在自己去极昼音乐的必经之路,于拐角处遇见余峥。
他每天都在那里等他。
每天都给他一个签下他的理由:
“我长得好看。”
“我唱歌好听,她以前夸过的。”
“我可以吃苦,怎样都行。”
某日。
余峥又扯住沈确的衣角:“确哥。”
沈确实在是被他缠得有些烦了:“都说了不签!你到底想怎样!”
哪料少年余峥抬首看着他,很认真地说道:“我可以不要钱,不管赚多少都归你,我只想红,一分钱我都可以不要。”
沈确着实被他吓到了。
他见过很多人为名为利进入娱乐圈,却鲜少见谁对想红这件事如此坦诚,而大多数人红也是为了赚更多钱。
可余峥却说,他只想红。
钱,不要。
那是沈确第一次正视这个少年。
余峥生得的确漂亮。
后来得知他的具体情况后,沈确也大抵猜到,他的模样和才华都随了他的母亲。
十四岁的他早就入了青春期,比九岁时长开很多,褪去女相,眉眼轮廓变深了,五官里逐渐生出几分锋芒与硬朗。
像将行的鹰。
只需要有人送他一双翅膀。
朋友也被吓到了:“不要钱?那他怎么活啊?头一回听说有人进娱乐圈连钱都不要。”
“是啊,我也没想到。”
沈确掐灭了手里的烟:“不过,活他还是要活的,他说只要给他足够吃饭的钱就可以了,吃饱就行,用不着吃太好。”
朋友问:“他打动你了?”
沈确点了下头:“我当时觉得,既然他连钱都不要,签下他我似乎也亏不了什么。况且他那张脸……”
不用说,所有人心知肚明。
那张如今被内娱封为神颜的脸,从未动过刀,却是天花板一般的存在。
就算他没有才华。
当个花瓶养,也总能给他赚点钱。
偏偏余峥是有才华的。
他给沈确唱了一首自己原创的歌,十四岁的少年,不懂音律,没学过乐器,却像是老天爷追着喂饭般有天赋。
曲调里毫无技巧可言。
歌声也像白纸,却胜过天籁。
也是那一刻,沈确彻底被余峥打动,跟他签下了业内从无人知晓的,极昼音乐与余峥之间立的十年合约。
沈确的确很想赚更多钱。
但那时的他,更想向经纪总监证明自己的实力,而不是把余峥当成蛊养,昧着良心赚这小孩儿的三瓜俩枣。
朋友好奇:“那十年合约里规定了什么?现已到期,方便说吗?”
沈确心想也没什么不方便的。
这事哪怕以后被曝光出去,世人似乎也只会夸赞余峥的坚韧。
他缓缓道:“十年,九一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