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场决斗,不算什么失礼;
反之选择应战才是入乡随俗。
再说了,获取大河部的友谊,就能赚取第一桶金。
最后还有一点——
猫耳娘的真实战力。
诺里斯抓捕她时靠着火枪占据上风,部族人只能败于下风,而诺里斯当日说过:仅她一人就杀死了六个皮毛猎人,徒手!!
当然,这里说的徒手就扯淡了。
林安礼在底舱观察过,那双利爪与獠牙是可以随心意收放自如的,如果再有强大的自愈功能,这猫耳娘等同于金刚狼。
周遭呐喊声愈演愈烈,四座巨大的牛皮战鼓的声音都被掩盖。
大酋长拍了拍女儿的肩膀,退到一旁;
林安礼身后又隐约传来小徒弟的叫喊:“师父,接剑!!”
唰。
宝剑出鞘的轻吟声很容易被识别。
武道修行不只是体魄,还有“识感”,倒不敢说什么人剑合一,就如同玩杂耍的戏班子,盲眼扔飞刀一般,主打一个熟能生巧。
啪。
剑柄入手,林安礼连头都没回。
此情此景令得场间的呐喊声都减弱了片刻,所有人都感受到了压力。
然而,林安礼却将剑一甩,刺入土地中伫立。
“嗷!!”
小猫女仿佛遭到了羞辱,咆哮一声,虎扑向前,就好像真是一只猫科动物的奔袭,敏捷而迅猛。
小僧法明惊呼:“好快!!”
觉光眼神平淡,笑着摇了摇头:“快不过林道长!”
“哈哈,那当然啦!”林诚合耀武扬威。
开玩笑。
那夜出手,谁也没看到林安礼是如何动的,瞬息间收割诺里斯等人的生命;
也就不愧觉光后来给出点评,林道长虽只有二十岁的年纪,已位列江湖第一流高手行列。
“神女,神女!”
“杀了他,让他知道大河部最强勇士的厉害!”
印第安人依旧在发出嘶吼,倒不是什么仇什么怨,纯粹是野性传统让他们为之疯狂。
“大酋长,那勇士真有那么厉害?他看起来很是瘦弱,不如部族中的勇士!”
大酋长已来不及回答,只在脑中回忆女儿的恳求:“父亲的匕首不足以犒赏这样的强者!”
“他是我所见过最强大的人!”
“他要想杀我,没人能够阻挡,因此这样的恩情,唯有奉以大河部最高的礼遇!!”
吼——
小猫女咆哮发力,锋利的爪子向着林安礼脆弱的脖颈砸去。
她没有留情,包括那双眼神中透露着冰冷杀意。
因为她很清楚,自己杀不死他,唯有竭尽全力,或许才能见识他真正的实力。
电光石火的刹那,在场数千人的呼吸几乎都停滞了半拍,唯有下意识的呐喊从口中迸发。
“他要被神女杀死了!”
“神女的利爪会撕裂他的喉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