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幕,彻底惊呆了周围的无数人。
他们本以为这个白衣少年会被洗劫,但结果却是一剑杀了那个为首的高大佣兵。
要知道,那可是一位半步天武境强者啊。
就这样,被一剑杀了?
这个时候,周围众人都是被震撼到了,他们看着叶风,不敢再轻视。
“大人饶命啊!!”
而剩下的那群流浪佣兵,则是双腿发软,跪在叶风的面前求饶。
叶风懒得看他们一眼,只是淡漠道:“把身上的财富都交出来,你们就可以走了。”
“是是是!”
一群佣兵被吓惨了,鸡飞狗跳,将自己的储物灵戒全部交出来了。
甚至是有个佣兵,将身上那套破烂的铠甲都脱下来,要献给叶风,结果被叶风一巴掌扇飞了,灰头土脸的跑了。
片刻后,叶风手中出现了十几个储物灵戒,他神念探查之下,发现里面储存着不少的灵石和发光的兵器。
看来这群佣兵在这里蹲守了这么多天,洗劫了不少人。
其实这群佣兵的整体实力是真的不弱,不然也不会在这小镇中横行霸道这么多天。
只能说,从大荒中历练归来,叶风现在的实力,实在是比之前强大的太多太多了。
要知道,一个多月前,叶风面对一位半步天武境强者,肯定选择立马绕道走。
但现在,他一剑,就杀了一个,如屠猪狗。
叶风将十几个储物灵戒,都一个个的戴在了手指上,正是在宣告自己的战利品,看上去很是花哨。
周围众人看到这一幕,都是忍不住嘴角抽搐了一下。
“这个白衣少年,很有性格。”
不少人看着叶风双手上的十几个储物灵戒,琳琅满目,这么说道。
其实叶风倒不是为了炫耀,而是为了去天魔城准备。
天魔城可是整个魔血门的老巢,更是魔尊的沉睡之地。
天魔城古老而巨大,里面肯定藏着很多的财富,叶风怕到时候浑水摸鱼的时候,自己没有足够的储物空间去装载财富。
正好这群佣兵给自己送了十几个储物灵戒,储物空间肯定是够用了。
叶风这样想着,心满意足的朝着小镇中一家酒馆走去。
冷风呼啸,寒冬降临,叶风准备吃点东西。
这段时间在大荒历经千辛万苦,叶风自然是很期待酒馆中的美味佳肴。
寒风大雪之下,夜幕降临,叶风在镇子上的酒馆中饱餐了一顿。
不过还没等叶风走出酒馆,好几个身穿锦衣绸缎的年轻男女,从酒馆外走了进来。
他们的目光,就盯着叶风的方向,盯在他手指上的十几个储物灵戒上。
叶风装作没看到,继续喝着杯中的热酒。
几个看上去身份不凡的年轻人,似乎是忍耐不住了。
其中一个身穿青衣的年轻男子,踏步走到了叶风的身前,语气带着一种隐隐间的贵气,看着叶风,道:“这位朋友,你白天从那十几个流浪佣兵手中抢到的一些储物灵戒,其实有四个是我们的,我想现在应该让那几个储物灵戒,物归原主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