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处于不同层级的人,在看待同一件事情时,其行动上的表现可能大相径庭。
为了更好地引导李云妮,伍勇决定帮她理清思路。
“实控人的女儿欲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并且打算将名下股份全部抛售,你想想,外界会如何看待严广昌?又会如何看待四方药业呢?”
伍勇如同正在给学生讲课的老师一样,在重点问题上使劲敲了敲黑板。
“我说了呀,股价会受到负面消息影响,然后下跌。”
李云妮始终觉得自己的观点没有问题,甚至还补充道:“严广昌和山海创投的最终目的都是控制权,所以手上的股票肯定是越多越好,等跌下来了他们自然会趁低吸纳,接着股价就又会涨回来咯!”
伍勇:“……”
“我要是山海创投的老板,肯定第一时间把你开除!”,伍勇怎么也想不明白的是,李云妮都清楚接下来的股价走势了,为什么就偏偏对这个下跌视而不见。
李云妮:“…………”
“既然你都已经预料到四方药业的股价会下跌,为什么你就不为所动呢?”
伍勇并不急着要说出自己的观点,而是想让李云妮自己打破自己的思维惯性。
“难不成我还要拿手上的股票把股价往下砸不成?那不成了杀敌一千自损八百?”,虽然这个思路已经很接近,但李云妮始终还是无法跳脱出这个惯性思维的怪圈。
“为什么不呢?在负面消息爆出来的时候,你只需要拿出不到原来几分之一甚至更少的筹码,就可以把四方药业的股价死死的按在地板上摩擦,等股价一口气跌到位之后你再买回来,这不是更好?”
李云妮对伍勇的说法不置可否,紧接着又问道:“万一严广昌在下跌的时候比我早一步动手,岂不是我砸盘的筹码都被他给抢走了?”
“你不知道以严广昌的身份进行增持或者减持自家公司的股票是需要提前公告的吗?或者简单来说,严广昌根本没有办法短线买卖自己公司的股票,但是你山海创投却不受这个限制!”
相比于《证券法》来说,李云妮更加清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甚至是《民法通则》,前者是她人生前二十几年从未接触过的,但后者是她几乎每个季度都要学习培训的。
“只要下跌趋势走出来,后面就不用继续跟进,实际上也要不了多少筹码。二级市场上严广昌是绝对不会冒然动手的,原因我以后有机会再告诉你。所以你完全可以先砸后买,而且占尽主动权,能明白这一点就行了。”
操作上的事李云妮现在已经游刃有余了,听伍勇讲了半天还以为他当真想这么做,李云妮饶有兴趣的问道:“什么时候开始砸?”
花了半个多小时给李云妮讲课,结果李云妮最后这一问差点没把伍勇给气出心脏病来。
“砸?砸个蛋,老子两个账户满仓加质押总共有几个亿的四方药业,你要是把消息放出去再砸盘就是要我死!”
从扶手箱里抽出几张纸巾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伍勇又将用过的纸巾在手掌上揉了一下,把掌心的手汗擦了一下。
“我是说假如!现在的情况,我是介于严广昌和山海创投中间的第三方,只要我成功的把严敏的股份卖给山海创投,那么严广昌就会失势,等他拼命从盘面买入的时候股价才会开始真正的上涨,等盘面疯狂的时候也就是我准备离场的时候了。”
自从得到严敏的委托之后,这个计划伍勇在脑海里已经预演了十几遍,早就烂熟于心了。
“所以现在我要做的事情,就是悄无声息的找到山海创投,然后以一个较高的价格帮严敏卖掉这批股票,然后再找一个合适的时机让严广昌知道这个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