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妈。”
徐爱娟最疼爱的小儿子带着媳妇闺女从城里回来了,骑着那辆气派的八成新的凤凰牌自行车,博得了村里不少人的眼球。
她一脸开心地从屋里迎出来,看着穿着白衬衫,黑西裤,头抹油三七开的儿子,心中的骄傲就别提了。
谁家儿子能有他们家老三那么厉害,吃国粮,还娶了一个城里媳妇儿,现在户口都迁到城里去了,就是实打实的城里人了,和那些泥腿子就是云泥之别。
她热情的迎上来,拉着小儿子的手就不肯放。
“坤儿,去地里叫你妈回来,手头的事都放一放,赶紧回来烧菜做饭,别把你三叔一家给饿着。”
凌坤有些不太情愿,这些日子他都不高兴出门,就因为二叔家那几个赔钱货的事,原本玩得好的小伙伴都不乐意和他玩了,还编了几打油诗嘲笑他和弟弟。
“坤儿又长高了,这是叔特地给你留的糖果,边吃边去喊你妈。”凌国富掏出两粒水果糖,这种硬糖是供销社卖的最便宜的糖果,对于凌国富来说不怎么稀罕,可是对于凌坤来说那就是好东西了。
“谢谢三叔。”凌坤赶紧把其中一颗塞嘴里,另一颗藏起来,也没有分给没在场的弟弟的意思,急冲冲地就往地里跑去了。
凌国富的媳妇白春娇是城里姑娘,家里谁不高看她一眼,每次夫妻俩从城里回来,烧菜做饭,事后打扫洗碗的都是赵梅,所有人都习惯了。
包括凌国富夫妻俩,似乎一点都不觉得他妈特地让侄子把在地里干活的大嫂叫回来烧菜做饭是一件多么不应该的事。
“妈,家里这些日子吃鸡了?”
白春娇自诩嫁给凌国富是低嫁,要不是对方模样好,嘴皮子溜会讨人喜欢,她可不会嫁给他这么一个乡下泥腿子,就连凌国富在革委会的那个工作,也是白家给介绍的,白春娇自认自己是凌家的恩人,他们再怎么捧着她巴结她也是应该的,即便连生了两个闺女,可是白春娇的底气丝毫没有减弱。
别看她的出生不算差,家里条件也挺好,可是眼皮子依旧很浅,和赵梅一样,就盯着老两口的那些东西呢。
夫妻俩回乡下的频率不高,不过每次来总是空手来,大包小包的走,城里买啥都要花钱,他们夫妻俩每次就装几袋子的新鲜蔬菜走,除了自己吃,白春娇还得往娘家送,乡下地方就是有一点好,有自留地,想吃什么也方便。
除此之外,鸡蛋鸭蛋也是不能少的,凌家养了六只鸡,三只鸭,一天能六七个蛋,其中一半老太太都是给小儿子一家攒着的,每次他们来,总是能带着满满一篮子的鸡鸭蛋走。
要不是有这样的好处,白春娇也不见得乐意回来这破烂地方。
可是刚刚她往鸡圈里一看,原本的六只鸡就剩下了四个,怎么着,趁他们一家子都不在,杀了两只吃肉,这也太欺负人了吧。
白春娇抱着刚刚一岁的小闺女深深吸了一口气,她倒是要好好问问,要是这鸡肉没她的份,她可跟他们没完。
只是开店吗,总得学会变通,店家干脆就出钱请了老窑厂做了一批大海碗,同样是汤多面少,可里头面的分量也差不多够一个成年人吃了,要是不够两个成年人合点三碗,也就差不多了。
这个年代会这样奢侈的人不多,多数人家家里的钱都是紧巴巴的用的,来东方红面馆吃面,也就是解解馋,自己带两个馍,沾着面汤吃也很有滋味,尤其是面汤上那一层红油,对于普遍缺少油水的老百姓而言,那就是解馋的最佳法宝。
“注意着点孩子,刚做好的面烫着呢。”
端着几碗面过来的老太太十分和气,看着万金枝和凌国栋还带着三个孩子,特地又给他们拿来了三个干净的小碗,让他们可以盛面出来凉着吃。
凌娇和凌甜身体里都是个成年人了,这碗自然用不上,倒是三岁的小太子,还是一个系口水兜的奶娃娃,这个碗他用着刚刚好。
几乎面刚上来,这一家子肚子里的馋虫就不受控制了,拿着筷子勺子就开动了起来。
红彤彤的臊子面上撒着一把切碎的香葱,除了常规的五色配料,木耳、豆腐、鸡蛋、胡萝卜、蒜苗,店家还自己添加了一些时令蔬菜,看上去色彩鲜艳,让人胃口大开,凌甜迫不及待地拿起筷子夹了一筷子的面吹了几下,迫不及待往嘴里放。
第一反应是烫,然后酸辣的味道就充斥了整个口腔,忍住烫赶紧嚼几口,面条筋道,入口却很顺滑,因为夹面的时候还不小心带上了一些配菜,这一口里,你能吃到脆爽的木耳和胡萝卜丝,以及其他各色配料。
怎一个爽字了得,即便吃的太急被烫到了,那也是幸福的烫。
总于明白为什么有这么多人聚集在这家店里吃面了,凌甜是一个优秀的私房菜大厨,可是并不代表这所有菜系里的所有菜色她都是精通的,毕竟一来她的年纪太轻,经验和履历都还不够,就她那岁数,有没有把华国所有的菜色都吃过一遍还不一定呢,拿这个臊子面来说,擀出同样口感的面条她有信心,可是能不能把这肉臊子做的这般出色,她只能说还得多练练。
唯一一点小小的遗憾吧,现在人缺油水,所以这肉臊子就做的有些偏油,其实按照凌甜自己的口味,不会做的这样油腻,不过恰到好处的辣味和酸味完全中和了油腻,尤其是对于现在的老百姓而言,这真是一碗让人吃了一次,还想再吃第二次的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