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芩夏这幅样子,朱玉笑道:“早跟你说了这家饭店的饭菜不平常,你还不信,看你还说不说我忽悠你。”
让芩夏好不尴尬。
看到芩夏的面子有些挂不住了,朱玉这才没有继续调笑芩夏。
“其实……”朱玉忽然变得有些严肃:“我经常来这里吃饭,不是因为这里的菜有多好吃。”
“那是因为什么?”芩夏又夹了几块红烧肉塞进嘴巴,口齿不清的说道。
“因为这个饭店的老板身世很可怜,我想多关照一下他。”
朱玉看了一眼招呼完客人没事做正坐在凳子上发呆的老板,说道:“这个老板也是个可怜人,年轻的时候也是个热心肠的小伙子,开了一家饭店,娶了一个妻子,也算家庭美满。”
“但是在他三十岁那年,因为邻居家着火,他冲进火海救出邻居一家四口人,但也因此烧伤严重,后来才在脸上留下了那道狰狞的疤痕。”
“他的妻子因为他脸上那道丑陋的疤痕,离开了他,但他始终认为他妻子会回心转意回来找他,就一直守着这个当初跟他妻子一起创办的饭店,这一等,就是十年。”
看着朱玉因为别人而感伤,芩夏忽然觉得,这个女人也不是那么令人讨厌的嘛。
“所以你就经常来这里吃饭,关照他的生意,让他不至于穷困潦倒为生计所困?”
这边芩夏也吃饱了,放下手中的筷子,慢吞吞的说道。
朱玉点了点头,正想再说点什么,却发现桌上的两碟菜竟然都被芩夏给一扫而光了。
她瞪了一眼芩夏。
“别看我啊,谁让你不专心吃饭,在那里讲一大堆话,菜被吃完了这也不能怪我吧?”芩夏摊了摊手。
朱玉无奈,心想算了,还是回家自己煮面条吃吧。
正当二人准备起身付钱走人的时候,饭店里来了一群不速之客。
这群不速之客是冲着饭店老板来的。
因为朱玉没有穿警服,而是穿着便衣,否则给那些混混一百个胆子也不敢在警察的面前闹事。
只见带头的混混手持钢管,气焰嚣张的走到饭店老板面前,说道:“老头,上个星期我跟你说的事你考虑得怎么样了?我已经给足了时间你考虑了,今天是时候给个答复了吧?”
老板惊吓着站起来,哆哆嗦嗦的说道:“我上个星期就跟你们说过了,这个店对我来说意义很大,不能转让给你们……”
“玛德!”
“给你脸了?要不是看你一大把年纪了,怕不小心弄死你,老子早就把你给赶出去了。”
“这个店有人看上了,愿意出三十万盘下来,也不想想,你这个破店能卖这么多钱?还不赶紧签了字躲起来偷笑,想坐地起价是不是?”
混混用钢管指着老板的鼻子,毫不客气的说道。
老板孤身一人,显得十分的无助。
“老子再问你最后一次,你到底签不签转让合同?”
老板虽然害怕,但还是坚定的摇了摇头。
这个饭店有太多他跟他妻子的回忆,说什么都不能转让给别人,万一将来他妻子回来找不到他怎么办?
所以说什么也不肯签这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