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从零的世界里,什么颜色什么样式的发型都是存在的,但菲鲁特还是第一次见到头发不是一两种颜色,而是七种颜色组成的发型。
感觉有点怪,但也有点酷。
菲鲁特这样想着,便抬手摸了摸自己黄色的头发。
啊嘞!怎么走得这么快?
在菲鲁特因为多来戈头发颜色而发愣的时候,多来戈和爱蜜莉雅已经抬脚迈步走远了。
于是,菲鲁特连忙从原地离开,跳上房顶,在房顶慢慢地追踪着两人。
要想偷到一个人的东西,菲鲁特的做法是先了解下这个人的习惯。
根据习惯和行为,她才能制定比较合适的偷盗方案。
当然大多数情况下,菲鲁特都是直接贴上去,利用高超的技艺偷完东西立刻就跑。
凭借自己敏捷的身法,无以伦比的速度,菲鲁特得手的几率非常高,被抓住的几率却非常低。
这就是菲鲁特能在贫民窟盗贼圈子中名声鹊起的原因。
当然,这其中也少不了少女的努力。
没有扎实的基础,即便拥有良好的天赋,也很难成为一个优秀的盗贼。
咳咳,偏题了。
菲鲁特之会成为盗贼,也是生活所迫。这种做法,当然是不值得提倡的。
而且,盗贼这个职业也是被其他职业所唾弃的。
有手有脚,却要去偷窃别人的财物,不管别人的财物是如何得来的,这个做法就是不对的。
然而三观已经歪掉的菲鲁特,可不这么觉得,她只觉得盗贼这一行是自己走出当前困境的唯一办法,也是让自己和罗姆爷过上好日子的真正途径。
菲鲁特是孤儿,她从小被罗姆爷养大,自然将罗姆爷当成自己唯一的亲人。
此时,王都街道的人已经不少了,多来戈和爱蜜莉雅两人慢慢悠悠地在街道上乱逛。
原本爱蜜莉雅出来是想要带个兜帽,将自己的面容遮住,但却被多来戈严词拒绝了。
多来戈自然明白爱蜜莉雅想要带兜帽的原因。
但多来戈觉得,爱蜜莉雅才不应该遮脸面容呢!
错的不是爱蜜莉雅,而是其他的人。
如果爱蜜莉雅戴上兜帽,那不就说明是她自己错了吗?
而且无论做任何事,都需要一颗坚强坚韧的内心,而爱蜜莉雅可是要参加王选的人。
自古以来,无论哪个世界,所有关于政治的事情,都是比较让人心寒,让人感觉肮脏的。
如果没有一颗强大的心脏,保持本心,一定会让自己沦陷进去,最后要么堕落,要么出局。
所以多来戈觉得给爱蜜莉雅打造一颗强大的心脏,就得从现在开始。从直面其他所有人的眼光开始。
当然,多来戈不仅仅是这个意思,他还想有那种,带自己漂亮女友出去,让别人都投来艳羡眼光的意思。
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
如果将美貌遮起来,那要这美貌何用?
你们其他人就只能嫉妒我的盛世美颜吧!
多来戈撩了撩自己颇为飘逸的彩色头发。
若是放到前世的地球,彩色头发看上去就是杀马特。
但到了这个世界,却是一副动漫画风的感觉,彩色头发看起来非但不杀马特,而且还有些酷酷靓靓的感觉。
这从多来戈周围的人对他的友善程度就能看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