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日瓦丁去往艾伊科的道路,朱三沅已经驾轻就熟,堪比艾伊科村的毛驴。
朱三沅暗地里告诫肥龙,待会儿动手的时候,务必要速战速决,因为维基亚的远征军就在附近集结,在人家眼皮子底下抢劫,一定要快!捞一把就走。
肥龙给他敬个军礼,嬉皮笑脸道:“是,长官!放心吧,专业抢劫30年。”
雅米拉也毫不掩饰自己对于抢劫村民的厌恶和鄙视,“恕我直言,长官。我认为对手无寸铁的农民下手,是一件既不光彩,也不人道的事情。”
肥龙摊开双手,“我们也同样是手无寸铁啊。弱肉强食,优胜劣汰,你没上过初中啊?”
朱三沅正色道:“革命军人个个要牢记,三大纪律八项要注意。肥龙同志,你要面壁思过,认真做自我批评和深刻反省了。雅米拉同志说的对,咱不能拿群众一针一线。”
“哎哟哟哟……说你胖,你还喘上了;说你傻,你还流哈喇子了;叫你一声长官,你还真拿自己当回事儿了?切!对待敌人,就要像严冬一样冷酷无情,”肥龙对这德赛维,笑嘻嘻道:“对待同志,要像春天般的温暖。德赛维同志,我跟你开个小灶,给你解释解释这个‘春’的含义。”
“肥龙,咱们暂时还没有被斯瓦迪亚收编,还没有与维基亚为敌。所以,在艾伊科村,我们只需做做样子,表明与维基亚一刀两断即可,不要越线。”
“到时候再说吧。”
妞妞一直拿着纸笔写写画画,不参与到二人无休止的扯淡中。这倒引起了朱三沅的兴趣。
“妞妞,还在算账?”
“算是吧,”妞妞轻咬下嘴唇,“我们最好在沿途的村落多招募一些士兵,否则的话,哈劳斯国王不会重用我们的。所以我在想,近期应该在招兵买马方面投入更多的本钱……”
不等妞妞说完,朱三沅便插嘴道:“对,就好比梁山好汉要招安一样。不给朝廷点儿颜色看看,朝廷也不会真心诚意的招安收编。同理,我们必须先向哈劳斯示强,让他瞧得起我们,然后再昂首挺胸地加入他。”
妞妞的脸上掠过一丝不悦,紧闭双唇,沉默不语。
“你怎么了,妞妞?生气了?谁惹着你了,我哪里做的不对吗?”
在朱三沅的不断追问下,妞妞才长呼一口气,说道:“最傻的男生,就是打断女生讲话,而自己滔滔不绝的;比这更傻的,就是在女生生气的时候,不停追问‘生气了吗’、‘谁惹你了’。算你狠,一箭双雕。”
朱三沅一抖袖子,“得,我把所有人都得罪了。瞧我这团队领袖当的,哎!”
摇头自嘲之际,正听肥龙给德赛维吹牛道:“小破村子有啥好抢的。等着吧,过不了多久,爷们儿我给你抢个城镇瞧瞧。哎,什么劳、丹、日瓦丁、日瓦车则……统统抢一个遍,再一把火烧了,让你看烟花,咋样,浪漫吧?”
德赛维偶尔用简单的语气助词回应一下肥龙的吹嘘;而雅米拉的脸上则带有明显的厌恶和反感;妞妞的愠怒也许只是针对朱三沅。
朱三沅最不敢招惹的,就是女孩子,尤其是漂亮的女孩子。因为漂亮的女孩子更爱生气。看似很平常的一个举动,一句话,甚至一个眼神,都可能是惹她们生气的元凶。真不知道造物主给“女人”设置的是什么样的程序代码,反正是男人永远无法识别和读取的。
闷头催马走在前面,忽然,朱三沅摆手示意停止前进。翻身下马,用手翻弄着地上的泥土。
“怎么了,三沅,捡钱了?”肥龙问道。
朱三沅冷静而严肃,说道:“有一队人马,应该有30人左右,刚刚在这里经过,时间不会太长,应该在一个小时前后。”
肥龙也翻身下马,学着朱三沅的样子,用手指戳戳地面,捏起一小撮泥丸,放在鼻子底下嗅一嗅,再捏碎一个泥团,用手指头来回捻着,“你咋算出来的,半仙儿?哼,该不会是半天没有妹子搭理你,故弄玄虚,想引起妹子的关注吧?呵呵呵……”
朱三沅看了看肥龙搓捻的泥渣,说道:“别忘了,我在大草原上待过。你们没有相关的经验,也就很难跟你们解释。你看,你当然闻不出什么异样,把舌头伸出来,舔一舔你的手指头,对,就是你刚才捏泥巴的那个手指,尝一尝,什么滋味?”
肥龙半信半疑,“这样?”小心翼翼地伸出舌尖,挑动了一下手指头上的泥渣,“呸——呸——什么味儿啊?”
“又酸又涩,略微发苦,对吧?”
肥龙皱着眉头,龇牙咧嘴,点点头,“差不多吧。”
“那就对了,那是新鲜的马粪,我说过,不会超过一个小时的。”
“呸呸呸……”肥龙用力啐了几口吐沫,“故弄玄虚,谁信啊?”
朱三沅再次蹲下,用手丈量马蹄印的尺寸和陷入泥中的深度,还用大拇指肚轻轻按压周围的土地,感觉泥土的松软度,一边测量,一边煞有介事地讲出自己的推论:
“同志们,这队人马负重较轻,且多骑兵而少步兵,是一支轻骑斥候兵,大概在二三十人左右,也可能是十个来人,牵着二三十匹马……敌我未明,大家应当谨慎小心,因为这很有可能是一队响马。”
肥龙弯下腰,把脸贴过来,说道:“放您娘的乌鸦屁!百分之百是一支征集军粮给养的领主队伍,还是领主亲自带领,并且这个领主就是拉尔恰波耶。”
“哼,你懂什么?”朱三沅根本不屑一顾,又捡起一个被马蹄践踏过的马粪团,举到肥龙面前,“你是用哪只眼睛看出来的?”
肥龙不急不恼,用下巴颏往前一领,“抬头。”
他们正前方约有50米开外,赫然一支轻骑兵队伍,马队中高高举着一面旗帜:红底绿花绿抬头。这正是朱三沅佩剑的剑首上的花纹,也就是剑柄的把手部分的最末端,通常绘有装饰性图案,如果是贵族佩剑,通常刻有该贵族的徽记。
也正是这处花纹,无论朱三沅走到哪儿,都会被“识货的”人当成是拉尔恰的亲信。
朱三沅对图形和花纹,没有特殊的认知。
而平面设计师——肥龙,则对花纹和图形异常敏感,就像妞妞对表格和数字那样。
肥龙一眼就认出了前方的旗帜,那是拉尔恰波耶领主的。
“队长,别开枪——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