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闻俞抱起小猫咪朝门口走去,朝季诗语晃了一下头:“走了。”
季诗语送沈闻俞到门口,朝语语招了招手:“语语,下次再见啊。”沈闻俞咧了咧嘴:“它又听不懂。”
今天的天气很温暖,照拂在身上暖洋洋的,沈闻俞心情很好,哼着歌一只腿跨上了摩托车,拿过头盔戴在了头上,墨色的几缕碎发飘荡在额间,他把小猫放在双脚间。
季诗语说:“沈闻俞,假期快乐。”
放了这么久的假,季诗语在家里待得无聊。坐在窗前看着人来人往的街道,奔波在路上消失无踪的路人,以及卖包子的老板娘在店门口吆喝。她读过一本写星球的玄幻小说,那本小说的脑洞很大,写到地球里的外星人大量出现攻击毫无还击之力的人类,然后带走了科技成果,将宇宙里的大片星球占为己有。季诗语痴迷于这种题材的小说,她觉得平淡的日子需要有趣的事物来添加期待。偶尔的时间还会去市里的大图馆里借阅几本言情小说,她喜欢向往小说里的爱情,尤其喜欢好看梦幻的封面,对于那种有着漂亮封皮的小说,季诗语很喜欢收藏纪念版。家里的柜上摆满了早年热火的小说,以及流行的d唱片。
时光像泉水一样潺潺流过。平淡幸福的日子大概就是,有看不完的籍,时而烦恼的作业,以及有亲人的陪伴,还有一两个知心的朋友在自己的身边。
季诗语认为自己是一个平凡但是足够幸福的小孩。
这种淡淡的幸福感在与沈闻俞握手言和后更加强烈明显。
像是丢失了很久的东西,突然找了回来。
失而复得的喜悦。
晚上。林凤娇把从超市买回来的鸡肉放在锅里炖了炖,又炒了几道菜,摆在饭桌上,解下围裙:“今天妈妈还得加班。你想吃吧,吃完了把碗筷都收拾了。”林凤娇换上鞋子,拿下衣橱上的大衣匆匆出了门。
林凤娇工作很忙,已经连续好几天没有回过家,下午到家给季诗语做完晚饭就走,作息也不规律,在公司熬夜加班。
诺大的房子冷冷清清,空荡荡的。季诗语没来得及吃下去一口
沈闻俞的短信又发了过来。
“刚从家里逃出来,我妈要打死我。”
沈闻俞家庭条件优渥,是名副其实的公子哥,集团董事长的儿子。
这也是他为什么在学校里被称作少爷的缘故,只因为他太过完美,导致女生们都把他当成偶像剧里男主来看待。
这不是沈闻俞第一次向季诗语发牢骚。早在两个人刚成为朋友的时候,沈闻俞就吐槽过家里管的很严。
她把饭菜打包进饭盒里去,约在自己家楼下的咖啡厅里见。
看了看墙壁上的钟表,指针滑过七点。
咖啡厅里的光很暗,舒适的音乐还在缓缓流淌。营业的员工已经下班了,只剩下老板还在值班。
沈闻俞骑着摩托车,不一会就到了。
他的脸颊上有一个巴掌印。
季诗语问他脸上的伤。沈闻俞黑白分明的眼睛没有一丝波澜,语气很轻松淡然:“那个女人打的。”
季诗语知道他口中的女人,指的是谁。
沈闻俞的生母在他八岁的时候就改嫁了,那个时候沈父的事业已经有了起色,扭头就娶了现在的小娇妻。
小娇妻都可以做沈闻俞的姐姐了。
季诗语什么也没有说,打开背包拿出里面的饭盒,打开饭盒,饭菜的香味飘了出来,她找出一双筷子递给沈闻俞,说:“快吃吧。再不吃,饭菜就凉了。”
沈闻俞接了过来,狼吞虎咽。
此刻他进食的样子很像饿了很久的猫咪,可怜又可爱。
“沈闻俞,你也有今天啊。”季诗语闪过一丝狡黠。
她偷偷拿出手机,拍了下来,凑巧沈闻俞抬眼,相机里拍出来的那一瞬间像是在翻白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