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援军在第二天下午就赶到了,约有一千来人,以骑兵为主。周宇盘算着他们赶路的时间,那出兵的领主所在地应该据此不超过三百里。这伙骑兵显然低估了暴动奴隶的战斗力,把这场清缴行动当做了晚饭后遛弯儿,从而招致了全军覆没的惨剧。
几套连环陷阱在对先头部队造成巨大杀伤的同时,也给后续部队送去了巨大恐惧。未见敌人,先折一半,但这并不是最可怕的。
可怕的是从城楼和箭塔上射下来的箭簇,无论人马只要射中,伤口处迅速会泛黄旋即如同被蛆虫啃噬的馒头一般,黄色液体逐渐包裹住全身,然后一动不动呆立在原地。若是被逃兵或者其他马匹撞倒,咔嚓嚓就会碎成一地的碎块儿,宛如一个蜡像碎裂。
“快撤、快撤退!敌人会妖术!”一个身着高档兽皮,头上羽饰足有半米长的人勒住马头,挥剑大喊起来。貌似是援军指挥官,他胯下之马吃痛,两个前蹄高抬,落地后不停原地踏着地面,左右晃着马首。
“箭来!”薛西斯向旁一伸手,班布尔递过一副普通的弓箭。来将距离他们约有一百二三十米,周宇很想看看薛西斯百步穿杨、擒贼擒王的本事。不过,要是演砸了怎么下台?怎么收场?
没有意外,薛西斯的本事不是嘴皮子功夫。看他弯弓射箭的姿势,周宇就知道敌将凉了。这波斯钜子不愧是驰骋沙场几十年的枭雄,从运气到射出一气呵成,行云流水一般,最感染旁人的还是那股霸气,舍我其谁的霸气。
“咚!”的一声,敌将浑身僵硬,笔直从马背上载落下来,碎成五六七八块儿,那蜡黄蜡黄的额头上插着一支只有三十公分长的短尾箭,恐惧的双眼圆睁,仿佛看到了死神一样可怖。
“长生军!冲啊!用敌人之血,清洗手中之刃!”薛西斯双腿一夹,带着三千奴隶兵从城堡中鱼贯而出,打扫余下的三四百敌军去了。周宇十分理解,这是提振士气、练兵练胆的大好时机。兵力悬殊、敌逃我追、敌馁我盛,岂不是让那些没开过杀戒的长生军祭刀的最佳时机?
“报、报告里长,此役一共歼灭敌军九百八十一人。我军无一人战亡,伤十八人。缴获的兵器、盔甲、兽皮衣物和随身干粮您看?”班布尔看着周宇脸色问道。
“这次还行,仗打完报告就出来了哈?所有战利品就地分配,先平分三份,然后由千夫长酌情具体下发。”
“哎,得嘞。小的代大家谢过里长!”
“再说一遍?”周宇语气一转。
“是!末将代全军将士谢过里长!”从奴隶到军人只有几天的时间,不能要求他们一夜完成角色转变。而那些原来还在质疑这条路能够走多远的奴隶们,现在彻底打消了疑虑,甚至有些当时选择出走的奴隶纷纷归化过来。
连续打胜仗给奴隶们带来了胜利的喜悦和对领袖的信任,奴隶们需要信任。这种信任得是实实在在的,落地生根的,看得见摸得着的,才能与水王漓掰一掰手腕。
三天之后,三路援军以此被守城长生军绞杀完毕,一个活口没留。在薛西斯的脑海里,似乎没有投降和俘虏的概念,仿佛作为平民可以活着,作为军人战斗失败只有死亡一条路。他与白起不一样,白起是杀降;他是不允许你投降,刚喊出投字的时候就把脑袋砍掉了。
缴获的所有盾牌被薛西斯集中起来,用火烧了一夜熔铸成几千个金属面具,堆在地上如同小山一般。这些面具表情狰狞、龇牙咧嘴,在月光下泛着寒光,比菲伦所戴的更凸显出几分邪魅。他自己亲手选出三具,站在班布尔等三个千夫长面前。
“戴上面具,意味着永世不得背叛,永世效忠长生军。他日善终后,可得永生。你们想好了吗?”
“想好了,司令官!”三人齐喝。
“大都督,你有什么想说的吗?”薛西斯把头扭向一旁,看着周宇问道。
“哎,你们想要解放更多的兄弟姐妹,老薛想要打倒邪教教主水王漓。我看呐,殊途同归嘛!大家都是摆渡人,渡人渡己罢了。苦海无边,终有彼岸。来,干杯!”说着,他提起酒杯给四人斟满酒水。
“我说老薛啊!我有个想法!”
“说呗?怎么,难言之隐?”
“少来,我想把自己隐藏起来。”
“隐藏起来,为什么?这时候你又怕死了?”
“不是,我有些私人原因不能明目张胆地活动。我看你这长生军不错。不对,是我的长生军。你只不过是我雇的总经理罢了。”
“嗯,长生军不错,然后呢?”
“既然都戴着面具,我想在里面躲上一躲。”
“这有什么可躲的呢?我还以为你要躲我待了半年那个水牢里面去呢。你躲在部队里,该死还得死!”
“我说老薛,你再这么说我生气了噢,我打人很痛的,砂锅大的拳头你见过没有?”周宇说着举了举拳头。
“哎呀,不开玩笑了。那你说吧,你隐姓埋名到底想达到什么目的?”
“我觉得有人盯上我了,而且我心里也有很多谜团没有打开,不适宜公然露面。现在此地战局已定,接下来要向内陆进发,还是小心为妙。安全第一,安全第一啊!”
“好嘛,敢情你是拿我当傻大个挡箭呐!准备看形势不好就脚底抹油,开溜啊?”
“讨厌,净说实话,你知道我最喜欢你哪一点吗?”
“哪一点?”
“喜欢你离我远一点,你大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