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之森?魔族?听闻魔族从不与外族联系,且黑暗之森也只是传说中的地方,从未有人亲见。这样大费周章拼了命地将我们引至此地,绝不只是为了要点那家伙的血,必定还有更大的算计。谢轻云思量了一回,作惊讶状:“说笑的吧?传闻魔族的人个个青面獠牙,面目极为可怖。甘夫人风姿绰约,可一点都不像。”他转而问莫待,“你到底跑了多远?竟到了只存在于传说中的地方。”
“不远,就在魔界的缥缈山中。”甘薇掀开刘海,边摘面纱边说:“我族非邪魔之族,黑暗之森非传说之境。”面纱下,是一张布满创口,疤痕累累,已有皱纹的脸,与她年轻的身体格格不入。“妾身也并非美貌之躯。”
黑衣人也摘下了面具,露出一张丑陋得令人心酸的脸。
莫待盯着两人的脸看了片刻,问:“什么病这么厉害?”
“得病的人断气时,会有一朵血色蔷薇破体而出,绚烂盛开。介于此,神隐族给这种病取了一个美丽无边的名字——蔷薇。”甘薇戴好面纱,上下打量莫待,“莫公子到此后身体可有不适?”
“我该有么?”
“妾身只是随口问问。公子莫怪。”
“你们为何会染上蔷薇?”
“两位公子可曾听说过神隐事件?”
“你说的可是阎魔殿的那桩悬案?”
“正是。千百年前,小阎王突然收到一份死亡名单,上面的人来自三界各地,有仙,有人,有妖,有魔。只不过,仙是自修而成,无门无派,无背景无靠山;人是白衣无垢,皆为草芥蒲柳之辈;妖是小妖,魔也道行低微,一个个命比纸薄。这原本倒也没什么,三界战事不断,成千上万的死伤很正常。可奇怪的是,出现在阎王簿上的亡魂却没有到阎魔殿报道。数以千计的亡魂,就那么莫名其妙的失踪了,活不见人,死不见尸,连魂都找不到了。小阎王挖空心思也没有查出原因,被老阎王暴揍一顿,罚去无间地狱做苦役。当年这件事轰动一时,被称作神隐事件,至今仍是小阎王的心头刺。”
“这件事跟你们有什么关系?”谢轻云问。
“我们的先祖就是神隐事件的幸存者。他们扎根此地,以神隐族自称。”
“神隐族?那魔族又是怎么回事?不是入魔者和修魔者组建的国家么?”
“当然不是,入魔者和修魔者都不是神隐族的人。历来,由仙入魔者,若没有来历,会被立刻诛杀;若是有来历,便会被带去洗心池洗心,之后再送去七星湖,交给医仙雪重楼医治。若是凡人入魔,除了皇族都难逃一死。至于修魔者,他们虽特立独行,离群索居,但重人伦,守天道,所行之事皆正义,与仙家推崇的除魔卫道别无二致。只因为他们所修法术与仙法派系不同,又各自为政,鲜少与本派之外的人往来,导致世人对他们知之甚少,因而觉得他们神秘难懂。加之仙界的微妙态度,就索性将其归于魔族,视为异端。而真正的魔之一族,自从他们的首领帝柔被封印后,其残部一直蛰伏于黑暗中,再也没有现身。”
“难怪,难怪!”谢轻云说起曾经遇见过的修魔者,虽不苟言笑,不愿与人打交道,却并不胡搅蛮缠,很明事理。当时还以为是初入魔者,现在才知道根本就是误会。“想不到这世上还有人跟我魔界中人一样,背着黑锅到处跑。”
“修魔者背的黑锅可能比三公子还多,好在他们并不介意,只是白白便宜了魔族。妾身有种不好的预感,不久之后,魔族会卷土重来。到那时,三界将会遭遇灭顶之灾。不过,这些事有方清歌操持,又有仙界做后盾,根本不用旁人操心。”
谢轻云暗自冷笑:仙界?方清歌?你可真敢痴心妄想!
像是看透了他的心思,甘薇笑道:“方清歌虽没明说,但仙界向来以三界的老大自居,享受着至高的荣耀、尊崇与特权,也就该担起守护三界的责任。”
“话虽这么说,实现起来却难。眼下仙界掌控了话语权,诸门诸派以仙界马首是瞻,并不代表仙界就愿意承担守护之责。明眼人都知道,仙界对凡人的态度向来暧昧,有利可图就管一管,无利可图便装聋作哑。与其盼着他们发善心施恩,还不如想想该如何自救。”
“若在自救之时还有人援手,岂不更好?”甘薇叹道,“都说上苍有好生之德,神有救苦救难之心。若他日魔族生事,但愿诸神慈悲,救百姓出水火,不要袖手旁观,坐收渔利。”顿了顿,又苦笑道,“人总是喜欢自欺。上天若有好生之德,就不会将人分为三六九等。神若有慈悲之心,又岂会对人世的苦难不闻不问?妾身深知仙界不公,也还是心存幻想,总盼着他朝出个能人,扫荡世间所有的不公!”
谢轻云笑了:“夫人的这个梦想恐怕永远也无法实现了。多少千古明君都未能扫清太平盛世的污浊,何况眼下这混沌乱世?再者,神仙已脱去凡胎,超脱红尘外,人间的是是非非,喜怒哀乐,又与他们何干?”
“三公子此言差矣!不论是谁,如果不能摈弃私心坚守正义,一心一意为众生谋福利,就不配为仙为神,不配享人间烟火,更不配受万民敬仰!”
谢轻云见甘薇一副义愤填膺的模样,心想:这位要么是真恨仙界,要么就是在演戏给我和阿呆看。“仙也好,神也罢,虽然得道飞升后可享长生不老之寿数和仙法带来的便利,可说到底还是人。是人就有劣根性,很难真正剥离七情六欲,又能高尚到哪儿去?夫人不必怨愤,更不必寄希望在他们身上。”
“道理妾身都懂,就是不甘心。”甘薇见莫待百无聊赖地发呆,忙道,“莫公子好像并不奇怪神隐族为何会扎根缥缈峰?”
“我略懂医术。看你们的症状,应该见不了阳光,只能躲在阴暗寒冷的地方生活。三界中,仙界的雾灵山最冷,其次是魔界的缥缈山。至于排名第三的落凤山,因其地理位置特殊,并不是最佳的藏身之所。在这里落脚,最明智。”
“明智的是我们的先祖。当年,幕后凶手以为他们都死了,便将他们抛在缥缈山。小阎王之所以找不到尸体,是因为阳光一照死去的人就神魂俱灭,尸水也很快被白雪覆盖,根本无迹可寻,哪还能前往阎魔殿报名转世。百密一疏的是,有那命大的活了下来,他们躲进雪山深处,借着缥缈山的重重雾霭,逃出生天,并在此生儿育女,繁衍后代,这才有了后来的神隐族和今日的黑暗之森。”
“我来猜猜事情的后续:缥缈山终年积雪,食物匮乏。为了活下去,他们偶尔会下山寻找食物。一来二去的难免露了行藏,现了真容。世人见他们形容丑陋,行为诡异,以畏惧嫌恶之心称他们为魔族。又因每每遇见只在夜间,想来是生活在黑暗中的族群,就索性将他们住的地方称为黑暗之森。事实上,真正的魔族生活在混境。”
“谢三公子好思维!”甘薇说着摸了摸脸,“蔷薇能延长寿命,增加力量,也会腐蚀身体。有人说,蔷薇是神给人的警告,警告那些逆天而行,违背自然规律的人。依妾身看,这更像是个诅咒。多少年了,神隐族的人绞尽脑汁寻求解毒之法,都未能如愿。直到几十年前,前任族长慕景仁的儿子慕泽兰出世,神隐族才算看到了希望。慕泽兰是神隐族第一个出生时,身上没有一丁点创口,跟正常婴儿一般无二的孩子。这或许得归功于他母亲青黛,出生医学世家,自小尝遍百草。一次偶然的机会,青黛发现自己的血可以缓解蔷薇的痛苦,便从新丧的尸体上采了三株蔷薇种下,日日以血为引,混以药物滋养,希望可以培育出解药。天不负有心人,蔷薇的血腥气和黑暗色真的变淡了!神隐族的人奔走相告,以为终于可以摆脱折磨了。奈何天意弄人,那一年,青黛进山采药遇上雪崩,被困深山。找到她时,她面带笑容,手中紧紧握着一味草药,已经离世了。之后,那三株蔷薇就换了人照料,又回到最开始的状态,神隐族也再度陷入绝望。几年后,慕泽兰出走黑暗之森,带走了两株蔷薇和那味草药。神隐族倾全族之力寻找,始终没有他的消息。直到前几日,莫公子在摘星大会上被人伤了肩膀,露出了昔年的旧伤,我们才又有了线索。”
莫待道:“我的伤跟蔷薇有关系?说来听听。”
甘薇道:“莫公子是真不知道还是假装糊涂?”
谢轻云笑道:“江湖人受伤是常态,夫人凭什么认为他的伤和蔷薇有关?”
“慕泽兰留下的那株蔷薇没能成为解药,却神差鬼使地成了神隐族惩戒堂的戒鞭。凡被它抽打,必定留下终身难消的伤痕。莫公子肩上的伤正是蔷薇所致,妾身没说错吧?”
“这伤去不去得掉我不知道,因为我从未试过。是不是被蔷薇所伤,我也不清楚,因为听我养母说,她捡到我时就已经有了。”莫待慢条斯理地将笛子插回腰间,“我出生不久,就被亲生父母遗弃在山林。眼见着就要被鬣狗叼了去,幸好被养父养母及时救下。我养父早逝,是养母一手将我拉扯大。我是谁,来自哪里,遭遇过什么,这些对我来说根本不值一提。我在乎的是我养母的健康与快乐。夫人若想调查我,我不反对,只是别惊扰我养母的安乐。不然,别怪我翻脸无情。”他这番话说得温和,甘薇却感受到了一股阴狠冰冷的杀气。“夫人如果查清了我的身世,也不必告诉我,我没兴趣知道。要是能帮忙把抛弃我的那两人惩戒一番,我重谢。”
“你不想知道他们是谁?”
“为什么要?追问他们是否良心难安?”莫待冷笑道,“不觉得无聊么?”
谢轻云终于明白,莫待为何与顾长风那般亲近。孤苦的人总是相互取暖。
“莫公子之言妾身谨记。”
“既然夫人怀疑我是慕泽兰的后人,认为我的血能治蔷薇,不惜损兵折将引我来此,那我也不好叫夫人白费心思。”莫待用指甲划破手腕,接了半茶盏血给甘薇,“够不够?不够我再给。”
“你……你这个人!”谢轻云忙不迭地替他止血包扎,“本来就气血不足还这么不爱惜身体!人家甘夫人也没说非得要你的血不可,你就不能悠着点?”
“不碍事。夫人,若是你信得过,可不可以让我看看过往的病历?我略懂医术,或许能看出点端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