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个中年油腻大叔来说,写这样一本青春校园小说,自己都险些被自己恶心坏了。
我这个人不仅蠢,而且晚熟,对于自己做出的决定,过后总会后悔,可千不该万不该,记性偏偏又很好。这一系列的性格特点把我捏成了一个很难做出正确决定,事后必定反悔,并且对于过往念念不忘的人。
所以我喜欢被动,总会过分依赖身边的人帮我做出决定,就像佟雷。
但是我没有佟雷的勇气和好命,那个高中时期的暗恋对象,现在说不定已经家庭美满,有儿有女,而我却仍会傻傻的梦见她高中时的样子。
暗恋啊,好惨!
注意我的用词,是说不定,因为自从高中毕业之后,我们便断了联系,中间断断续续的有通过几次电话,还是她打给我的,现在想想,自己那时候当真是笨的感天动地,要个联系方式也好啊,当个普通朋友也好啊,也不至于沦落成现在这德行,总是在梦里要她的联系方式。
过去这么多年,自己年纪渐长,记忆力也大幅减退,可是时间是客观公正的,它永远不会说谎。一些不该忘记的被我忘记了,但是那些应该记住的,在回忆里永远磨灭不去。
在那个课堂上扔纸条的年代,我们之间真的有一个用来写字的小本子,为此我还特别荣耀。本子里印象最深的一句话,是她问我:“冬天来临的时候,你会为我暖脚吗?”
我当然荣幸之至。
真的有范晓萱的《雪人》,真的有那一场初雪。
还记得,在高二出学的那天早上,她在班门口高声叫我:“快来看雪!”
当时,整个班级都听得见。
简直是我人生的巅峰时刻。
也真的有那本贴满大头贴的迷你相册,是她在我生日的时候送给我的。应该挺用心的吧,我想,上面不仅有照片,还有一些她对我说的话。也许是我自作多情,但是对于两个十七岁的少年来说,意义肯定还是有的,但具体是哪方面的,将近二十年了,说不清了,也没法说清。
过去二十年了啊!真的是弹指一挥间,可是当时所有的一切我仍然历历在目。所以爱情对于经历过它的人来说,真是伟大。不要误会,我这个爱情指的是爱慕之情,不过对于我来说已经足够了。
在无数个梦见她的夜里,我劝自己放下吧,在回忆里出不来的人好蠢。但是我又自问,这段经历带给我的,或者说她带给我的,到底是开心多一点?还是忧愁多一点?这个问题我无法严谨的回答,到最后只能感受来自心底的温暖,她让我感觉自己曾经真真实实,深深刻刻的存在过,在我自己无知又单纯的年纪,她如启蒙老师一般教会了我一些东西,我虽然学的慢,但是这辈子都不会忘记。
蛮好的,到头来我还是很感激上天的安排,遗憾是构成美好的一部分,我现在拥有的一切都值得自己去珍惜。
写本小说,纪念青春。
青春不会散场,老子永远十八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