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高仁和小傻子 (第12页)
高明程坐在竹椅上,咕噜咕噜的喝完了一大碗茶水。
他早上就在高壮家吃了一碗粥,到现在确实也渴了。
喝完了茶,高明程开门见山的说道:“叔,我弄到了一些猎物,想卖了换几个钱花花,想着叔你喜欢吃,就特意过来问一句。”
高明程拎着猎物,展示了一下,得意的说道:“还是活的呢。”
高守旺的目光落在那野鸡野兔身上,几乎没有犹豫,开口就说道:“叔正想吃点野味呢,你这两样东西,叔要了!”
“飞霞,你去屋里拿秤拿钱来!”高守旺吩咐着他老婆,他老婆也没有二话,利索的去把家里的秤拿来了。
如今猪肉的价钱在一块五到一块八之间浮动,鱼折半,能卖到八九毛,具体价格看大小和品种而定。
至于这野鸡野兔,在前世时,是受人追捧,价钱比猪肉高,但是这会儿其实不受乡下人喜欢,因为肉没有油水,所以价钱自然也不高,大致就和肉价差不多了。
董飞霞把野鸡和野兔放一块儿称,一共只有五斤八两。
按照一斤一块八算,高明程赚到了十块零四毛钱。
高守旺没有还价,高明程也不好多赚,主动抹了零,笑着说道:“叔,你给十块钱就行。”
高守旺也没有假客气,笑着说道:“好,叔正好好久没吃麻辣兔了,今晚叫你婶收拾出来,你也过来陪叔喝两杯!”
高明程愣了几秒,没想到他把猎物卖给高守旺,结果高守旺还喊他晚上来家里喝酒吃肉。
但高守旺之所以对他这般客气,也是有原因的。
半年前,高守旺到县城买东西时,或许是露了富,被人给盯上了,在回村的路上,被一伙人围住打了一顿,还要抢走他的东西和钱。
那会儿高明程和几个朋友刚好路过遇到了,看到被打的是自家村里的人,当场就带人冲了过去,不但救了高守旺,还抢回了那些人抢走的东西和钱。
对此,高守旺很是感激他。
虽如此,但上辈子时,他和高守旺没有多少交情,主要是对于他来说,打架算是家常便饭,为了义气打架,更是数不胜数。
所以事情过去后,他也没有记在心里。
之后他掺和了盗墓,又南下闯荡,自然和高守旺没什么交情来往了。
但此时的他想到高守旺的两个儿子,本能的决定和高守旺打好关系。
高守旺就两個儿子和一个女儿,女儿已经嫁到隔壁的董家村,而两个儿子则都参军了,这会儿没什么风声传来,大家都以为高守旺的两个儿子只是普通兵而已,但十年后,村里人才知道,高守旺的两个儿子都立过二等功,当了军官了!
这辈子,高明程只想留在小山村,过上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日子。
但是呢,这也不影响他和高守旺打好关系。
“好啊,那我晚上就好好的陪叔喝几杯了!”高明程大大方方的应下了。
高守旺喜笑颜开,他喜欢喝酒,但奈何两个儿子都不在身边,他老婆又不会喝,其他的亲戚,处的来的也不多。
自从被高明程救了,高守旺就看高明程格外的顺眼。
第十一章:高仁和小傻子 (第22页)
以前他觉得高明程像个混混,每天在外面游荡,不务正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