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发过后,开始就餐,这是今年暑假我回这里的第一餐。
铺了温馨的碎花布的小方桌上,几盘素多荤少的菜被周女士夹得七七八八,不过荤菜都进了我和乔的碗里,这位女士很疼惜晚辈,总是老套俗气地说自己不喜欢吃肉,继而把荤菜全让给了我们。
我推之不及,偶尔促狭地使招,在周女士张嘴吃青菜时,我掌握好力度迅速将肉塞进了她嘴里。她愣神想吐出来的时候,我赶紧挑剔嫌弃地说,沾了您老的口水,没人吃。
周女士只好低头腼腆一笑,抿着嘴把肉嚼了又嚼,再吞。
我家条件不算太富裕,也不算差,是中产阶级。家里每个月给的生活费都被我省下来悄悄补贴乔了,周女士死活不收我的补贴,甚至会生气,我知道,她不想平白受我那么多恩惠。
我给乔买衣服的话,第一时间就剪掉商标,她退不了,一气再气,每每抵不过我,渐渐也就默认我对乔的好了。
食用了清淡朴素的晌午饭,我许了先前给乔理发时的承诺,听完周女士唠唠叨叨的嘱咐,我就携着他去湖光山色的公园散步了。他最多只能去公园,和其他地方相比之下,附近的公园不仅离得近,人丁也稀少,还算清净。
而周女士利用珍贵的空闲,匆匆去兼职做钟点工。
出了门,强烈的光芒扑面而来,将乔整个人照得明亮,不由眯着眼睛瞧了他半晌。
我可以毫不心虚地说,我打扮人的眼光不差,今年参加学校举办的设计服装赛时,拿到了第二名。设计服装只是个小爱好,闲暇时所参与的一个社团活动。
经由我的搭配和打扮,乔走在路上都会被路人侧目而视,我替他配的金装是一个原因,他的长相气质也是一个原因。
乔的衣服我配得极其简洁,有时候越简单越大气,往他身上再点缀一下不违和的色彩,扣上一只旧金的胸针,便大功告成了。
他的穿着以禁欲系颜色为主,衣料棉麻复古,裤料为原色牛仔。以朴素穿出格调,这是我百试不厌的搭配法。
乔肩上斜挎的油蜡布挎包里放了一张纸条,上面写有家庭住址和几个电话,电话有周女士的,有我的,也有廖思行的。
这是以防万一,一定得准备好的纸条。
没有备好的话,我们压根儿不敢带他出门。
我很喜欢和他一起逛公园,这个时间段,大抵是我们最放松的时刻。他会配合着我行动,我要是牵住他温热的手,他也会稍微回应人,一齐捏住我的四根手指,再将拇指置于我的食指背上压着。
我每每都要去瞟一眼他的神态,依旧是恍惚的,他下意识的行为很机械化,约莫我们如今有几分熟,他也就不抗拒我了。
乔?
我叫他,他大多不回应,但是会转头迷茫看我。
我轻笑着捏了捏他的脸皮儿,这皮肤比我好太多了,嫩滑的触感使人爱而不释手,只是肤色过于苍白,看起来有一点病态。
乔在没光的屋子里呆惯了,所以肤色憔悴而白。
他瘪嘴蹙眉,重重拍掉了我的手背,却不疼。我故意威胁他,“你要是再打我,我就不带你逛公园了。”
我的音量他足以听见,似乎是听懂了,埋低了头,再没多余的动作。我可不想看见他沮丧的模样,甩着他的手,笑眯眯地告诉他,“骗你的啦,阿秦怎么会不带你逛公园呢?”
他还是低着头,我慌了一丝神儿,连忙向他郑重道歉。他倒流着清口水,露出一口整齐的白牙,毫不遮掩地笑话我,就那么站在我面前痴痴地笑。
他是在捉弄我?
我熟练地从衣兜里搜出清风卫生纸帮他擦口水,他左躲右闪,很不喜欢我的举动。
只要是为他好的事,他大多叛逆,喜欢躲。
我边帮他擦嘴角的口水,边耐心温和地说,不擦干净的话,公园的人们要笑你哦,你不是最喜欢公园么?在喜欢的地方,不应该要打扮得干干净净么?
他还是躲,我拉紧了他的手,踮起脚为他擦口水,擦着擦着,我脸上的笑容慢慢消失了,他的笑却一直保持着,傻乎乎的。
一路来到葱葱郁郁的公园,我们坐在大树下的长椅上看树荫旁的老年人进行健康活动,精力充沛的老人打陀螺的声响迅速传进我们耳蜗内,噼!啪!这声音仿佛能撕裂空气。
乔并不感到害怕,他还直端端地盯着嗡嗡叫的陀螺看,看得入迷,似乎又在出神。
一坐就坐到了下午,我细心喂他喝温水,喂他吃香醇的小面包,我喂,他就张嘴,略略鼓动着腮帮子,将食物嚼如蜡,木讷地吃喝。
今日不算太热,阳婆如常在空中俯瞰我们,热风从侧面袭来,经那茂盛的树荫一勾,热风清凉了几许,拂在身上只令人感到一阵舒爽,这转瞬间的舒爽来也快,去也快,还未享受够,便没了。
时光太平的夏日里,我和他常常这样度过如命般的光阴。
日光从挨挨挤挤的叶缝里倾泻下来,洒在头顶,又流在衣服上来回照耀,我瞧着他肩上那漏下来的点点光影,带着期盼问他,你还记得我吗?
他不回答,只呆呆地看对面的陀螺,人像一尊雕像,不动,不说话。
这个问题,我经常问,问得不厌其烦,问得不气馁。
他才没有厌烦的情绪,他已然将我这个世界外的人隔离了,他的灵魂锁在躯壳里孤独地坐着,想出来却又无法破身而出,他看不见外面的人,听不见过多的声音,这太孤独了
我只好守在他的躯壳外头,等待他。
回忆起过往的相处,我的情绪逐缓消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