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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重要的是跑路 (第1/2页)

一场偌大的风波,随着昭华公主的鲜血浸染在敢死营的军旗之上,一切便尘埃落定。

西部边军再一次见识到了敢死营的嚣张,同时还有无数的羡慕嫉妒恨。

不过这一切于秦风而言,似乎便如同天上的浮云一般无所谓,公主的血也好,普通士兵的血也好,都是红的,也不见得公主的血便香一些,更红一些。

其实能把杨致的血涂抹到军旗之上,还会令他更高兴一些,不过秦风也知道,这只不过想一想而已。

杨致灰头肚脸地坐着马车回京城了,实在没有脸面再呆下去,而且现在他的脸面也着实不好看。

秦风那两边对称的打法,让他脸上的肿涨淤青,没有十天半个月绝对是消不了的。

舒畅有法子,但他不肯治啊,给一粒保命的丹药免得这个倒霉孩子受了内伤,也是因为他的后台着实有些惹不起罢了。

马是不能骑了,只能窝在马车之中狼狈地回去,至于他回去会不会想办法报复,秦风是不在乎的。

一来他在军中,杨相即便想整治他,也不容易伸手进来。

二来,秦风本身就在敢死营,干得就是有今天没明天的活儿,又还能将他怎么样呢?

只要自己还能一个接一个的打胜仗,替主帅立功,不管谁当西部边军的老大,都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

就是真逼上门了,大不了一拍两散,拍拍屁股去闯荡江湖,当一个侠盗去。

怕个屁啊,照样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直到有一天,隐患彻底爆发,让自己两腿一蹬,去阎王老爷里去与他老人家喝酒打屁。

风波过后,西部边军也恢复了平静,大家开始准备出征事宜。

特别是作为诱饵的敢死营,先前的准备工作全都白做了,现在再来,时间上根本来不及,只能摸着石头过河,走一步看一步了。

对于这一点,秦风是最为痛恨的。

一场战争,如果在前期不作好相应的准备工作,纯粹凭着狭路相逢勇者胜的话,只可一不可再,没有那一支部队能一次次那么好运气。

朝廷的大人物们脑袋一拍,一个新计划出炉,却不知他们一张嘴,下头的人却不仅仅是跑断腿那么简单啊,搞不好就是血流成河。

野狗受了重伤,虽然不致命,但这一次大战却是铁定参加不了了。

只能留在后方养伤,赖在敢死营白吃白喝好几天的章小猫章孝正也不得不精神萎靡不振地回去了。

虽然只受了一些外伤,但西部边军的老大左立行非常不爽他在这一次事件中的表现,明显立场不稳么。

一道命令下来,以章小猫受伤不能领兵作战为由,擢升追风营副尉暂代校尉一职,领追风营出征,而章小猫则留在后方养伤。

章小猫吃了这个闷亏,一肚子的郁闷,谁都知道,这一次除了敢死营前途不明,性命堪忧之外,其它的各营,那功劳估计就跟捡的一样啊,可偏偏他捡不着了。

现在大军要出发了,他不得不回去与自己曾经的副手办理交接,现在那个副尉肯定是眼睛都笑成一条缝了。

章小猫临走之时,那幽怨的眼神,看得秦风头皮直发麻,直接飞起一脚,把心神恍惚的章小猫直接踢出了大帐。

野狗不能干活了,他的一队便只能由秦风自己暂时来统领,本来一直打先锋的一队,与秦风的亲兵队合在一起,变成了中军,剪刀则成了先锋,和尚仍然断后。

“这一次咱们是诱饵,说白了,就是去送给敌人砍的,上头不管咱们的死活,但咱们自己得关心自己,所以这一次,不是他娘的砍多少敌人脑袋的问题,而是如何尽量地多带人逃回来的问题。”

秦风的帐蓬之中,他咚咚地敲着桌子,提醒着花和尚。

这小子一知道又要去打仗了,每天在办完公事之余,便跑到最近的井径关中,与那里的青楼女子厮混。

几天下来,眼睛都凹下去了,黑眼圈也出来了,头上本来青茬茬的头皮之上也长了一层毛发,与脸上的胡子连成一体,那几颗香疤都看不见了。

用剪刀的话说,这个花和尚迟早有一天,会死在女人的肚皮之上。

明天就要出征,和尚在外头厮混了一整天,是踩着点跑进秦风的帐蓬的,秦风规定的时间,要是误了时,掉脑袋不至于,挨一顿痛打那是妥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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