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的日子过的极快,白天沈清珩去上班,季娆要么是去顾家的香坊制香,要么是去沪城不同的地方采风。
只不过每次去哪里,沈清珩都会亲自送季娆到她想要去的地方,无论是否顺路、路途是否遥远。
尤其每次去顾家香坊的时候,沈清珩都会不厌其烦地找过来,陪季娆一起吃饭。
这期间,季娆已经和顾家香坊里的人都渐渐熟悉起来了,和顾景也接触了很多。
只不过顾景这人特别奇怪,每次只要沈清珩找过来和季娆一起吃饭,顾景就一定会找准时机凑过来,和他们一起。
吃过饭,他也不多做什么事情,就回自己的办公室去忙。
而沈清珩不在的时候,顾景也都是去忙自己的事情,从来没有过多地打扰季娆。
在一旁看着这些徐小芳,都觉得自己家少东家的行为实在是太奇怪了,她有一天终于忍不住问道,
“少东家,你不会是看上人家沈总了吧?人家可是有女朋友的!”
顾景听到徐小芳的问题,立即身上起了一片鸡皮疙瘩,他做作地将自己的胳膊拿到徐小芳面前,
“小芳啊,你要不要听听你说的多么恐怖的话,真的很吓人诶!”
“我只喜欢女生,只喜欢女生!”
顾景瞪了徐小芳一眼。
徐小芳缩了缩脖子,嘀咕道,
“谁让你每次都主动找狗粮吃的,真的很奇怪诶你!”
“你懂什么,少爷我这是在享受高端的乐趣。”
徐小芳不理解地摇摇头,少爷又开始发癫了。
见徐小芳不理解,顾景兴致勃勃地同徐小芳讲道,
“你知道靛蓝彩鹀这种鸟吗?”
徐小芳摇摇头,
“没听说过,这种鸟有什么特别的吗?”
“嗯,这是一种在北美洲东部和中部广泛分布的鸟类,它的雄鸟非常特别,在繁殖季节,雄鸟的羽毛会呈现出鲜明的天蓝色,为了吸引雌鸟,并明确自己所在的领地,不让其他雄性占领。”
“不过这和沈总裁和季姐姐有什么关系啊?”徐小芳不解地问。
“你不觉得吗?沈清珩就像保护自己领地的雄鸟一样,张开自己翅膀,警惕自己的领域呢。”
“那位沈总,好像真的是这样子做的,看来他真的很喜欢季姐姐呢。”
岂止,顾景心里想道,沈清珩简直是在自己的领地上筑好巢穴等着季娆呢。
这阶段的接触下来,顾景对季娆的印象愈发不错,出于朋友的角度,他只能希望季娆也喜欢沈清珩。
不然,他简直不敢想象季娆如果真的离开了沈清珩身边,沈清珩会做出什么事情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