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夜,月黑风高,天边成片乌云遮挡住了天上唯一的光芒,昏暗茂密的草丛内躺着一个身穿粗布麻衣,外面套着小白褂子的半大孩童。
距离此处十米外有一间灯火暗淡,跳跃着暖黄色烛火的屋子,隐约可见窗户上映照着一个身形略微佝偻,留着长发的身影,伴随着剧烈咳嗽,好似要把肺都咳出来。
穿着太监服的老太监满头白发,面无白须,灰暗的眼睛无神无光,手上拿着白色帕子捂着嘴,咳的撕心裂肺,声音苍老阴沉,寒意从骨子里散发出来。
“小桂子,咳咳小桂子,你死哪里去了!”
“小桂子”
躺在草丛里的小男孩满脸是血,听见耳边传来若有若无的声音,手指有意识的动了动,挣扎想要爬起来,次次被疼的面目扭曲,全身疼痛难忍,像是跑了一场马拉松一样。
强烈的痛感刺激着李招娣,让她的意识逐渐清醒,眼前一片模糊,后脑一阵阵刺痛,还不等她仔细打量此地为何处,脑海中涌现出大量画面,陌生又熟悉。
熟悉的名字,陌生的地方
扬州丽春院?
我娘韦春花?
我是韦小宝?!!
不消片刻,这些记忆全都被李招娣吸收完毕,她神情复杂的睁开眼睛,没想到真让她梦想成真了,可是梦想这种东西,向来只是梦,可望而不及,不可能有成真那一天。
也不知道撞了什么大运,居然让李招娣真的魂穿了,替代了主角韦小宝。
李招娣想起前世种种心中骤升一种解脱感,她出生于偏远农村,家中重男轻女,有一个小六岁的弟弟,国家九年义务教育结束,家里就让她辍学进厂打螺丝。
从小粗活累活都是她包揽,洗衣做饭,喂猪喂鸡,还吃不饱,在二十一世纪这个年代来说,简直是让人难以理解。
唯一的娱乐方式便是看电视了,还不敢多看,不然会挨打,说她败家,浪费电。
直到初中毕业了,去了外面,见识到多姿多彩的世界,繁华的都市,打一个月螺丝,争三千多块钱,要打两千块钱回去,不给她妈妈就会逢人便卖惨辱骂,说她是白眼狼,还要把她带回去嫁人。
没办法的李招娣为了仅有的自由,只能每个月把大部分工资都打给家里,供养一家,手上就留一千多块钱,也不敢乱花,她要存钱,想要逃离吸血鬼父母。
和外面的世界接触越多,李招娣就越不想回去,随着她年龄越来越大,到了二十二三岁,父母就催着她回去相亲了,也是在这段时间,李招娣发现她喜欢女人,对男人不感兴趣、甚至有些排斥。
可能是见多了冷眉竖眼的父亲,好吃懒做,屡屡伸手找自己要钱的弟弟,这让她感到嫌恶,很多时候恨自己不是男儿身。
如果她是男儿是不是就不会爹不疼,娘不爱,可以掌控自己的命运,不用被他人摆布?
她根本不敢坦白她的性取向,她父母要是知道了肯定会以为李招娣有病,有大病,是疯了。
上一世,李招娣过的挺憋屈,父母把她当成提款机,要钱的时候才会打个电话,弟弟还是个伸手党,活了二十多年她从未感受过家的温暖。
老实说,李招娣真打心眼里羡慕嫉妒剧中韦小宝的恣意风流,自由自在,做什么事都有如神助,纵然有不顺难两全的时候,但是他身边有挚友、挚爱、至亲,走到哪都有人相伴,逢凶化吉。
两人生活环境天差地别。
李招娣呲着牙无声的笑着,笑的很开心,从未有过的开心,心中默念道:“从今往后,再无李招娣,只有李长歌。”
“放心吧,我既然占了你身体,你娘便是我娘,我以后会好好孝顺她的。”
这个念头浮现,他感觉身体的桎梏没有了,整个人轻松许多。
他虽然占了原主韦小宝的身体,但是并不想顶着别人的名字活着,他想为自己而活,过崭新的人生,所以干脆给自己取了一个新名字。
李长歌紧咬着牙关,颤抖的坐起身来,抬手擦了擦脸上粘稠的血迹,发现手中有一块光滑圆润的物体,下意识摩挲了两下,质感温润如脂,给人的感觉有一股温暖之感。
李长歌借着远处微弱的烛火,仔细地打量着手中的玉佩。玉佩整体呈现出一种温润的紫色,透过烛光可以看到内部似乎有云雾状的纹理流动。玉佩上雕刻着一只栩栩如生的白泽图案,白泽的毛发、眼睛等细节都刻画得极为精细。
他不禁心生疑惑:“这东西怎么会出现在这里?难道它也跟着我穿越时空来到这个世界了吗?”
这块玉佩是他在农田里劳作时意外捡到的。
那天,阳光明媚,他像往常一样去田里收割白菜。
当他弯下腰准备采摘一颗白菜时,突然发现地上有一块闪亮的东西。好奇心驱使着他将它捡起来仔细观察。
他惊讶地发现,这块玉佩看起来非常精致,而且摸起来质地细腻,温润光滑。他立刻意识到这可能是一件好东西,并小心翼翼地将其贴身收藏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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