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选在哪效力?天底下还有这种好事?
小麻子惊喜之余,连忙搓着下巴,认真思索起来,这可把后面的大叔大爷们急的直跺脚。
臭小子,还想什么,当然是选择北溪轻骑啊!
为北溪轻骑效力,等同于一只脚踏进了北溪县,等将来退役了,就是北溪县的百姓了,这可是一步登天的好事。
要知道,在北溪县当一个普通老百姓,都比在南境当地主还要逍遥。
老者生怕小麻子错过这几世修来的好福气,心急之余,索性上前,一把将小麻子推开,冲着秦风连忙喊道:“王爷,就让小麻子去北溪轻骑吧。”
“听说北溪县待人宽厚,小麻子举目无亲,到了北溪县,也不会受人欺负。”
“若是跟随禁军或是去了中原,一点家底都没有,到了那,也是遭人欺负践踏的苦命。”
周围的百姓,简直比小麻子还要着急。
纷纷附和:“说的没错,让小麻子去北溪吧。”
“小麻子,还愣着干什么,你个完蛋玩意,赶紧给王爷磕头,让王爷把你调到北溪轻骑去。”
“就是,这么好的机会,你都不把握住,你爷爷和老爹都能被你气的活过来。”
这些村民,心急了什么话都说,明明小麻子的家人还尸骨未寒,他们骂起来,却是毫不含糊。
不过都是好心,大家也不在意。
本来小麻子感觉自己这辈子算是毁了,结果一转眼,就要投奔秦风了。
幸福来得太突然,小麻子挠着头,嘿嘿傻笑起来:“我……我也不知道去哪,总之……王爷去哪,我就去哪。”
“我要跟着王爷。”
嘶……
在场的村民,皆是倒抽一口凉气,心想这臭小子,还真是傻人有傻福,看似憨乎乎的回答,反倒是最好的回答。
就连秦风都当场大笑了起来,他摸了摸小麻子的脑袋,赞赏道:“说得好,既然你要跟着本王,那就先从最基本的开始干起。”
“此番本王回前线,你就跟着我一起回去,先在北溪轻骑的后勤干起,尽是些粗活累活,就当是历练了。”
说到这,秦风招了招手,叫来一个骑兵,将对方的弓箭拿了过来,递到小麻子面前。
“这副弓箭送给你了,等你什么时候能够挽弓,百步穿杨,什么时候就有资格成为本王的贴身卫队。”
“只要你肯努力,你的未来,绝不会设限,后勤,轻骑,远征旅甚至天机营卫士,都可以晋升上去。”
为了证明自己不是在忽悠小孩,秦风冲着同行的副尉一挥手:“介绍一下你自己。”
副尉昂首挺胸,甚是得意。
“在下孙二河,本是逃荒的难民,到了北溪县以后,索性有王爷收留,才不至于饿死。”
“我先后参加了北溪县保卫战,边军支援战,以及奔赴北狄境内作战,大大小小七八次战役。”
“从最初的难民,如今已经成为北溪远征旅的一个副尉,率领麾下轻骑三百余人。”
“每月俸禄,为三两银子。”
“另外家妻,每月还能赚一两银子。”
“全家老小,满打满算,一年下来,能赚五十两银子,结余三十多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