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过得特别快,今天,就是我离开丁丁漂的日子。
一大早,园区的车就到了,停在别墅门外,没有进来。
我起了床,洗漱了一下,就和丁丁漂告了别,低着头往外走。
其实不想走,其实我想留……
我已记不清是谁唱的歌了,好像是一个姓周的家伙。
这时,阿盛抱着丁丁漂走了过来,并递给我一张小卡。
我不解:“什么呀?”
阿盛将丁丁漂放进我怀里:“这里面有十万,我那朋友是真穷,你带在身上,艰难的时候,可以应应急。”
我抱过丁丁漂,摇头说:“小弟,谢谢你把丁丁漂送给我,卡就不带了,带了也没用,他们会搜我身的。”
我知道,这是最后一次叫他小弟了。
阿盛安慰说,他早想到了,有办法,说着,就向门口招了招手。
阿玛等在门口,捧着一双新鞋进来。
阿盛拿过鞋子,左一扭右一扭,就将卡片塞了进去,然后严丝合缝,不见半点痕迹。
不愧是走私毒品的国际大毒枭,这种鬼点子就是多。
我穿上鞋子,看着阿玛,眼眶就红了。
阿盛吩咐:“阿玛,到了门口,就把她驱赶出去,越恶劣越好。”
我很委屈,我做错什么了吗?
阿玛也很不解,阿盛说,这样,他们就会相信,雅雅身上绝不会有半毛钱好处,搜身都是白费工夫。
原来是这样,你这个花白胡子老家伙,所有的脑细胞,都用在发扬老奸巨猾这几个字上面了。
阿盛说完,冲我们摆了摆手,头也不回地走开。
丁丁漂,跟姐姐走了。
我跟着阿玛,坐着电梯下楼。
到了门口,阿玛突然抓起一把扫帚,追了我三百米,直到门口才罢休,嘴里还用本地话骂骂咧咧,似乎很难听。
车里面,勇哥等人都乐坏了,捂着嘴偷笑,一个保安打开了门。
我立即上车,眼泪刷地流下,不是委屈,不是难过,更不是难舍。
我自己也说不清是为什么,反正眼泪哗哗的。
诚如阿盛所料的那样,勇哥几个真没搜我的身,车子开动,直接往郊外走。
我知道,在一处不知名的丛林里,又有个花白胡子的老光棍,在等着我。
勇哥他们一路过来,也说了这件事。
说来说去,我就听明白了,他们不知道买我的钱是阿盛出的,他们说,钱不是那个老光棍的,而是政府军一个中校的。
正因为对方是政府军的军官,大背头虽然不愿意,但还是允许了。
勇哥他们不知道,这世上,真有那么一种人,做事细致缜密,不留半点破绽,天生就适合干走私贩毒的事,并且能够轻而易举的成为毒枭。
真让人佩服。
汽车东转西拐,南进北走,渐渐地,我已分不清东南西北。
勇哥对丁丁漂很有兴趣,说这玩意挺值钱的,要十万吧?
我白了他一眼:“我陪了毒王一个月,他才给我买了这个娃娃,你喜欢吗?喜欢就拿去吧?我无所谓的,打电话给他说一声就行。”
勇哥一脸尴尬,再没敢接半句话,他并不傻,还很惜命。
大约半小时以后,车子在一片丛林外停了下来。
我往外面扫了一眼:“勇哥,这里并没有房子啊,他人呢?”
上个月挨了一电棒加重重一脚的家伙嘻嘻直笑:“到了这地方,还想住房子吗?那个老东西应该在地窖里吧?”
然后,他又挨了狠狠一脚,龇牙咧嘴的老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