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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战斗结束

“回马枪!”李天龙的声音从远处飘来,索萨听得一清二楚,索萨这时已经完全呆住了,李天龙居然能用这种方式击杀背后的敌人,望着倒在地上的那个被捅了个透心凉的狼人,索萨一张嘴张得老大,“大人不但很会领兵打仗,还会魔法,这会,又用上了没有斗气的纯武技,用得还蛮好的,冲上来的狼人盗贼还没有一个是他的对手,自已怎么就没有想到过这么用枪呢?哦!对了!什么时候找到了塔里斯,让他也学学城主大人的这种战斗方式,如果每个骑兵再配上城主大人的这种怪异骑枪,绝对将会一扫一大片:为了保护骑士的手,塔里斯她们的骑士枪都只能突刺冲杀一个敌人,之后就会因为为了保护骑士的双手而折断,可以说是一次性的武器,在突刺一个敌人之后骑士就必须拔出腰间的骑士剑对周围的敌人进行劈砍,此时的骑士由于冲锋的时机已过,对阵的敌军有足够的兵力将失去了速度的骑士团团围住,而且他们手里有长枪长矛的话,由于骑士剑的长度不足,被枪兵挑落下马也只是时间问题,她们手里的武器,反而还当不到李天龙手中的长枪。

一想到这时,索萨也不由得吓出了一身冷汗,如果让塔里斯她们的战术同李天龙对战,李天龙只要一近身,挡过塔里斯的骑士枪,不出三招,塔里斯必败无疑。

看着李天龙在阵前挥舞着怪枪将狼人打得落花流水,一个人就将战局控制住了,而那杆怪枪还在不断的收割着狼人盗贼的生命,而狼人却连李天龙的身都近不了,“如果那些狼人手里拿着的,不是锁链球,而是长枪,骑士可就麻烦了,但如果是大人的话,用这种长枪,可能大人也能应付自如吧。这样看来,大人手里的这杆长枪,战斗力要比塔里斯手里的骑士剑强得多!但有利就有弊,用这种骑士枪,骑士就无法进行突击了。”索萨不愧是一个战斗经验丰富的骑士,站在一边观察李天龙的战斗,为他出色的战技而惊讶的同时,她已经清醒过来的大脑也飞快的旋转着,衡量着李天龙手里的长枪的优劣。

李天龙用挑、刺、划、劈连杀四个狼人,又用回马枪击杀了一个,这时的狼人盗贼早就被打得心惊胆颤了,没有人敢靠近李天龙,只要见李天龙拨马朝自已冲来,立刻发扬了自已擅跑的这一优点,玩命狂奔,其速度要比来袭时要快上很多。甚至为了躲避马匹,这些家伙中还有人专门向乱石堆和土坑多的地方逃,真是有压力就有动力,李天龙连追了几个狼人盗贼,都没有追上一个人,被激起了血性而打得兴起的李天龙望着那些越跑越远的狼人,被激起了血性无法得到发泄,心里失落极了,不由得气急败坏的破口大骂起来。

等李天龙望着远去的狼人消失后,才猛然想起战场上还有不少的狼人可杀,一时间又兴奋了起来,但回头想看看还活在战场上的狼人,但万万没想到这些狼人因自已的出色表演而非常恐惧自已,早就开始出现了溃逃,当李天龙回过头时,战场再也没有一个狼人了,这让李天龙郁闷不已,见没得打了,李天龙不得不调过马头回到了还在发傻的索萨身边。

“大人,好身手啊!”看到李天龙回到自已身边,索萨这时也被惊醒了过来,兴奋不已的说道。在战场边上,她可是看得一清二楚,李天龙就靠那杆怪枪,将狼人盗贼杀得落荒而逃,从将狼人头领交给索萨重新冲进狼人群中开始,到回到索萨身边,李天龙仅仅用了片刻功夫,虽然只是杀了一些小卒,但要比骑士剑要杀得多得多,而且,也更加安全,李天龙的怪枪,可要比骑士剑长得多,打击范围,也要多得多,最主要的是可能击杀多个敌人,不像骑士枪只能杀一个。

“是在好奇我的枪术么?”李天龙把手里的长枪扬了扬,向着天上抖了抖,问道。

“是啊,这种枪还能配合战术,不像骑士的骑枪,只能用一次!”索萨遗憾的说道。

“不!骑士枪和我手里的枪各有优缺点,我手里的长枪擅长在马上格斗,冲进敌群对敌人乱斩,但不适合用于冲锋,反而有点像是骑士在突刺之后用的骑士剑,而骑士枪是一个圆锥体,适合将敌人捅穿,但是一但马匹减速后,骑士枪的作用就小了。但我手里的这把,可不是凭马匹的速度来进行战斗的。”李天龙扬了扬手里的长枪,笑着说。

“那是靠什么?”索萨好奇的问道。

“骑士的主要任务只有一个,那就是冲锋,像一把剑一样的冲向敌人,然后狠狠的插进去,将敌人撕成两半,之后就是努力保护自已,保住已经被撕开的口子,并扩大战果,为后续部队冲入缝隙做好准备。不知道你们是不是这样认为的?”李天龙问道。

见索萨点了点头,至少塔里斯就是这么打仗的,李天龙接着说道:“但这时,问题就来了,之前说过,骑士的优势在于冲锋,一但冲进敌军中,马匹的速度就会由于敌人的阻击而大幅下降,最后停下来,这时就有可能会形成骑兵在原地打转的情况,失去了速度,马匹要重新跑起来,没有一定的距离是不行的,但在冲进敌群后,骑士往往就会拔出佩剑斩杀周围的敌人。”

“但是你有没有想过,骑士的长处在哪里?骑士的短处在哪里?骑士的长处就是

马匹的长途奔袭能力,没有多少军队能追得上,但如果让马停在敌人群中,敌人很有可能会攻击马匹,一但失去了马匹,骑士的作用就和剑士一样了。就算还坐在马上,动都没法动的,最多也就是被围在中间团团打转!”李天龙的话让索萨一时间沉默了。

“如果这时敌人用长枪来对付手里佩剑短得多的骑士,你说,会是什么结果?”

“直接被挑下马!”索萨毫不犹豫的回答,但反应过来的她同时身体一抖,心道:“塔里斯如果遇到了这种情况,其后果是什么样?可能也会被挑下马来吧?”

“没错,确实是直接被挑下马,骑兵什么都不怕,唯独害怕长兵器,因为一但马匹被限制住了,骑士兵的突击也就失去作用了,被挑下马后,骑士也就是待宰的羔羊了,弓手怕骑兵,骑兵怕长枪兵,长枪兵怕弓手,这是一个循环,没有什么绝对的,只有相对的,只要是被制造出来的武器,就有缺点,只要找到了这个缺点,那能克制它们的方法也就有了!虽然板甲是力量和绝对防御力最高的甲胄,但是购买一整套板甲,可上非常昂贵的!很多骑士穷其一生,也不能购置全套装备,就算购齐了,一但有了损坏,甲胄就报废了,必须得购买新的!这是一个极大的浪费,而且你不绝得一百多斤的甲胄实在是太重了么?穿着这么重的铠甲,无论是对人来说,还是对马匹来说,都是一个沉重的负担,在马上还好说,骑士还不觉得,因为不用自已跑动,体力消耗也就并不多,但马匹未必能吃得消,马匹是骑士的第二生命,没有人不心痛自已的马。而且在战斗中一但被敌人拉下了马,摔倒在地上,其它的不说,光身上那一身一两百斤的铠甲,能不能重新站起来都很难说!”李天龙淡淡的说道。

“是啊!大人说得对,骑士的战斗力其实就主要依靠长枪进行突刺,几十名几百名其至上千名重骑士的突击,其产生的震憾效果,可不是一般军队能比拟的!面对成百上千的重骑士冲锋,没有多少军队不产生震憾,内心不产生恐惧!”索萨兴奋的说道。“只要找到了塔里斯,我们就可以拥有真正的骑士了,在战场上看着他们冲锋时形成的势不可挡的滚滚洪流,是多么自豪的一件事!”

“冲锋时形成的势不可挡的滚滚洪流?那不就是二战时德国的装甲坦克大军嘛?当年貌似除了土地面积宽广的苏联,没有一个国家不被其滚滚洪流所吓垮,虽然二战德国发动的战争非正义,但灵活运用坦克进行闪电战,我喜欢!”听到索萨叫喊,李天龙联想到了二战的,教科上的德国装甲军团在二战时横扫欧洲,如果自已才里也有一支这样的重骑兵,不知道能不能横扫天空之城和下面的异界。

“好了好了!大人,时间不早了,我们现在还要找天鹅湖呢!不要在耽搁了!”两人现在还站在之前待着的山岗上,四周一地都是狼人的尸体。

李天龙望了望那一地的尸体,不由得苦笑了起来,谁知道自已杀得性起结果成了这个样子了呢?“好吧!索萨,你说得也对,我们是应该离开了,这个地方的血腥味,实在是太重了!”

“驾!”李天龙一手握紧了马缰,一手扬起马鞭,在马屁股上拍了拍,同时又夹了夹马肚子,红枣马得到了命令,在李天龙的指挥下,走下了马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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