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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十二章

公孙玲长居关中,又往往独身一人行走江湖,这时说话间也毫不避讳,只随意起身,仿佛开了个玩笑一般挑眉说道:“好办得很,你若娶了她,这病便自然好个七成,比甚么汤药都管用。”

他未曾解释话中之意,但实际说的很是明白,起码如果听到的是个男人,总是想得到的缘由的。

公孙玲开的方子十分管用,不到半日寒症便消退下去,花天珠裹着雪白披风从窗中向外看,就见一位白衫公子从公孙大夫那座石头坟墓中走出,只瞧着背影便知是连少主了。他已换了身成衣,似乎神色间略有迟疑,只站在坟墓旁的风口处,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大风将他衣袍吹得猎猎作响,长发也依从飞舞,看得出连少主似乎并没有在周身动用内力,只是这样一来,是很容易生病的。

花天珠多看了几眼,探出窗外挥了挥手,“庄主。”

那人顿了一下,转身往这边看,显然是瞧见了窗口的女孩。他一言不发的又停了一会儿,接着竟也顺从地朝这边走来。

屋子里烧着炭盆,尤其是花天珠的这一间,比旁的空间更要暖和的多,各处都热烘烘的,连少主走进来,身上的寒意顿时一消。

他没有用内力抗寒,所以从屋外进入,两个地方的温度差异,使他感受也颇为深刻。

“公孙大夫已经开好了方子,回去也是一样按照剂量服药,咱们不必在此处久待,明日便可启程。”

花天珠的寒症,吃过药后便好了不少,既然公孙大夫言明无法根治,也不必太过强求。

况且,她在无垢山庄待过些日子,自然知道庄内事务繁多,甚至庄中各人但凡有些职位的都忙得脚不沾地,更何况是连少主以及六名近卫?

小姑娘沮丧的想,为了她一人,不仅闹得大家露宿山头,还在此地耽搁太久,实在不妥当。

连少主注意到她稍好一些的脸色,心知她身体确实好了不少。这样也好,乘着马车上路,放慢些速度调养,总比夜里宿在这呛人的炭炉旁好得多。

再者公孙大夫既然再没有第二种法子治好她,留在这里便无甚用处。

连少主这时候实在难以将心思集中,他看了眼对面的小姑娘,忽神色淡然般冷静道:“若有一良方,数成把握助你根治,却须嫁给一特定之人为妇,你可愿意?”

身处一室之内,连声音也清晰了好多,花天珠初时以为自己听岔了,仔细回想一番却有几分哭笑不得,难道这便是那位公孙大夫思虑良久后,找到的方法?

“自然不愿。”花天珠想也未想,或许这特定之人手中有何药物,想要得到须以婚姻换取,又或许其他。

但且不说那人是高是矮,是圆是扁,这些虽不重要,却也说明她对其必定是不够熟悉的,再者她也不曾接触过对方,更不知其品性如何,怎可能为了治病而让自己留下遗憾呢。

“但凡女子,大都愿意追求个两情相悦,若非喜欢的,心里自然不会快活。这个世上我认得的人不多,显然庄主口中的特定之人我不曾见过,自然谈不上什么婚嫁之意……”她说过这一句,又忽然笑道:“何况我若是因为治病而嫁人,自然是对那人存着一番利用之人,这对他并不公平。”

人总是很奇怪的,有时候一句话平淡无奇,甚至对很多人都无足轻重,但有的人只听了一遍,便顷刻感同身受,如擂鼓在胸。

连少主注视着她的表情,忽然笑了一声,觉得他不该问的,或者在询问之前,他早已该知道答案的。

是了,她也不知是什么人家的姑娘,身体弱得很,却难得花了大力气练得一身不错的武功,明明有捷径可走,却正直的很,不愿委屈自己和旁人,更不愿利用人一分一毫。

“你说得对。”他又温和平静下来。他心里也平静安详下来。好像他刚才的一瞬间根本没能想到更多更黑暗的东西。

他发觉他在渐渐地改善。

这样很好。大约是出现了花天珠这样的变数,让他觉得,未来并非无法改变,他自然不会落得那种下场。

无垢山庄的人马打算启程的时候,公孙玲正在研究一味药引,他虽然十分好奇传说中江湖第一世家的人是什么样子,但见了面一天以后,也没什么可好奇的了。

除了近卫武功高的不行,庄主超凡脱俗了些,人员素质和设备精良了些,和他关系不大。

热情好客的态度也只持续了半天之久,公孙大夫就不再管他们了,反正方子他也出了,报酬他也得了,能否根治的方法他也试想一二提了出来,算是尽到了大夫的责任。

不过花小姑娘临走前特意走过来跟他说过几句话后,那善意的提醒话音一落,公孙大夫就有点不太好了。

他家的坟墓确实没有机关。

他是打算将来老死在坟墓里的,大限之日直接往棺材一躺,他要什么机关啊。

但小姑娘说的不无道理啊,他的墓太显眼了点,往后若有要发死人财的一盯上这里,连工具都不必带,直接大刺刺闯进来把他坟给掏了。

这还倒罢了,他的武功却是全记在了棺材上,他平生连个传人都不想找,若是身后叫个贼子偷学了去,还不呕死他。

他虽然会造坟,却对机关不怎么了解,武功的事还得再想想,不能叫人得了便宜去。要说公孙大夫医术精湛,也心地不错,时常还出门义诊,给穷人们看看病,但他心眼其实也挺小的。

尤其是对身上的武功这一点,藏得十分严密,就算死了之后也不想让人知道。

机关让别人造他不放心,没机关让人偷了他心塞,公孙大夫围着棺材转了两圈,还是伸手将棺材上雕刻的字给尽数抹了去。

抹没了又有些不甘心了。

毕竟他在这世间几十载,武功虽算不上绝顶,却能以一指之力力挽奔马,指力在江湖上已是少有,更何况他还有独到的“燕子三抄水”轻功,冠绝天下,不记录一番,怎么能在后人面前彰显他的成就?

本来没想那么多的时候,还不会考虑太多,但稍微想到一点,就一发不可收拾,到最后做法和用意竟自相矛盾。

公孙玲坐在坟墓前的土坡的竹椅上,枯瘦的脸上也是愁容满面,他这时忽然记起了自己当时将武学字一点一点刻在棺材上的时候,那种十分满足的神态,他为何要将精要以及武学常识都刻得那般详细呢?

他最终还是想给人看到的!在他以往的判断里,能看到棺材盖的,除了给他收尸的人,只怕也没有第二人了。

而他无亲人在世,唯有一个童子守着,许多年后他真正没了,也该是这童子给他收尸的。

公孙玲恍然大悟,原来竟是这般简单,他不甘心武功被人学去,却希望这童子来传承自己衣钵……想通了这一点,公孙玲也不愁了,将那童子唤至近前,冷冷地斜眼看他。

也不是什么奇才的苗子嘛,他撇撇嘴,一边从袖中掏出一卷扔进对方怀里,“拿着快滚,背完就烧了,还有,最近别让我见到你,见到就烦。”

那童子原本也面无表情,直到捞起本看了眼名字,手才有些发抖。

他不知道公孙玲为何改主意将本事传给他,但他也看得到,无垢山庄那一行人走后,公孙玲才开始不正常起来。

童子也不是傻子,自然能想到,原来他也有遇到贵人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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