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村长与胖大婶离去后,太白牧场又恢复很久的平静,李白很喜欢这种平静的生活,哪怕他已平静的生活了一百年。
这一天,牧场死了一头牛。
难得碰到这种不杀生就有肉吃的好日子,所以李白一剑削出了个地缝,在地缝中放了枯草与木材,将其点之后,随意往地上一座,就开始烤牛肉。
牛是饿死的,十里牧场的草还未发芽,这头牛熬过了冬天,却等不了青草长成,必然是一头懒牛……所以李白吃它毫无压力。
开膛破肚,拔毛剔骨,这对于一般人来说,可能要些时间,但剑仙却是要不了几剑。纵横九剑,将牛肉分成了无数块。剑锋所指,随意一挥,便将七八块牛肉穿成串,剑与牛肉,往火上一架,只需七八分钟即熟。
英雄超凡脱俗,早已摆脱了饥饿,但兴致来了,照样该吃该喝。
李白酒不离身,每当兴致高涨,同样杀鸡宰牛下酒开胃。不得不说,成为英雄之后,要么不吃,吃起来连他自己都害怕。瘦牛少有两百斤肉,就这般一块一块的烤,边烤边吃,不到三个时辰,就剩下了不到三十斤。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古往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情到浓时,李白诗兴大发,也会吟上几句。
不过今日老天注定不让他尽兴,因为黄皮葫芦的酒没了,这葫芦不是凡品,能装酒千斤,足够李白喝上半年。
而每隔半年,他都会去镇上打酒。
“无酒不欢,看来这牛肉没法吃了……”
李白轻叹一句,随后唤来了沙皮小狗和骨架鸡:“老沙,小骨,把肉吃了,吃完收拾一下,我要去镇上几天,我不在的日子,你们把家看好。”
交代一番之后,李白走进了茅屋,再出来时,已换了一身衣服,黑蓝搭配,风格主流,头顶着遮阳帽,正是他最低调的一套制服……范海辛!每次出去,为了不被认出,为了挡住自己的超凡气质,挡住自己的绝世容貌,他都会穿这套衣服。
……
玉门镇……关内第一镇。
当李白来到这里时,天色已晚,镇里点亮了万家灯火。
夜并不影响小镇繁荣,同样不影响李白买酒,他轻车熟路的来到了一家叫醉生梦死的酒吧,如往常一样,直接叫来了老板。
“以物换酒,十头牛,三十桶酒。”
醉生梦死营业十年,李白算是老客户了,每年都来这里换走三十桶劣酒。
酒有好坏之分,李白喝过世间最好的酒,同样也不嫌弃劣酒,好酒的味道和年份,劣酒一样有它的特点,比如够烈、够呛、够量。
酒吧的人不少,大多是一些村痞,李白懒得一顾,找了个靠边的位置坐下,静等老板下去准备。他是老客户,老板知他习性,有所准备,没让他等多久。
“公子,你要的酒好了。”小厮前来知会。
李白微微点头,随小厮来到了酒窖,支走两人后,便用黄皮葫芦开始装酒。
三十桶劣酒,约一千五百斤,一桶一桶的抬起,将之倒入黄皮葫芦,这无疑是一项麻烦的操作,但李白不烦其厌,硬是用了半个时辰才完成。
其实以他本事,完全能以剑代劳,只需将酒桶戳个洞,在青莲剑气的牵引下,酒入黄皮葫芦,不过瞬间完成。
但李白乃好酒之人,太白牧场隐居百年,唯有劣酒相伴,若是这般做了,他觉得这是对酒及酿酒人的侮辱。
酿酒不易,每一次酿出的酒,味道都不一样。在漫长岁月中,他借酒消愁,以酒助兴,同时也在品味着酿酒人的心情……
酸甜苦辣,尽在酒中,一般人无法饮出,但一代酒仙,岂有饮不出的道理?
“关山黄粱,西河之水,三道蒸馏,怎叫烈酒?”
“黄粱尚未熟,西山老树已枯……老刘头酿酒三十载,终究到了垂暮之年,膝下无子,豪情无几,自然偷工减料,求量不求味了,若此酒放上百年,倒也算得上是好酒。”
“可惜了……”
醉生梦死的酒,越来越劣了,对此,李白也只是感叹一二,毕竟像玉门镇这般小镇,住的都是底层阶级,少有饮过极品佳酿之人,没饮过极品,又怎能分辨得次品?
这时天空阴沉,雷声滚滚,夜雨将至。
李白走出酒窖,看了会天,只好找个位置坐下,叫了一桌好菜,边吃边饮,等得雨来,等到雨去。
英雄不惧刮风下雨,范海辛材质特殊也能挡雨,可春来的第一场夜雨,据说有福泽众生之意,凑巧窗边有座,也凑巧李白有了观雨的兴致。
“轰!”
这时酒吧门被撞开,门口出现了一名带着斗笠的驼背老者。
此等举动,自然惊动了酒吧里的人,皆是扭头看去,待看清来人,不过是将他当成莽撞之人,不再理会。
“小儿,十斤牛肉,三壶好酒。”
老者抖去浑身的雨水,摘下斗笠,献出了一张足以吓哭小朋友的刀疤脸,纵横交错,好不恐怖,随后他环顾四周,朝着一处窗边的酒桌走去。
这酒桌坐满了人,乃是四个彪形大汉,一看就不好惹,几人谈笑风生,发现驼背老者走来,不为所动,大碗喝酒,大口吃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