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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 章

独自落地澳门,江修暮身边连助理都没带。公司的人以为他还在横店,司黎以为他回了沪市。 下了飞机,一辆低调的黑色保时捷就停在飞机坪边。 主驾驶边站着一个胡子拉碴、脑袋有疤的男人,他走过来叫了声“老板”。 “上车说。” 一身黑色休闲装的男人戴上墨镜,坐进后排。 车子最后停在了澳门有名的一家赌场侧门,楼上就是酒店。 脑袋有疤的人叫路朋兴,道上也有人叫他路大,不过他们这种人有七八个名字是常事。 江修暮习惯叫他“老路”。 入住酒店后,不多时,老路领进来一个人,“老板,这位就是我跟您说的程经理。” “江老板,有幸相识。”程经理礼貌地朝茶桌后面的男人堆笑哈腰,心里却惊诧,原来老路的老板竟然这么年轻。 年轻的男人微笑伸手,示意他坐下,“程经理客气了,请坐。” “谈不上谈不上。”程经理忙摆手,“江老板有事吩咐就行。” 老路在旁边推了他一把,“哎,都是兄弟,老程你别客套了。坐下喝杯茶。” 程经理这才讪笑落座。 江修暮端起旁边的热水壶,不紧不慢地洗茶、泡茶,并不急着开口。 等第一杯茶泡好,他推到程经理面前,“程经理,来尝尝。” 程经理双手端起茶杯,品了一口,笑着夸赞,“真是好茶,回甘强劲。江老板好手艺。” 江修暮也给老路倒了一杯,后者直接牛饮。 一杯茶下肚,客套话差不多说完,老路提起正事,跟他汇报道:“老板,钱进昨晚输光了,想跑路,在码头被赌场的人逮到。现在正看着呢。您这次来要看看吗?” 骨节分明的手指摩挲茶杯,坐在主位上的男人轻笑摇头,“那就先关着。” 江修暮转而看向程经理,“程经理,他欠了你们赌场多少钱?” 程经理憨笑道:“没多少钱。都是小钱。主要是给江老板办事,我们荣幸。” 江修暮笑而不语,抬手继续给他添茶。 所谓赌场经理,说好听点是经理,其实私下里多少都干着点叠马仔的活。很多人第一次上赌桌,以为最多也就是输点钱,实际上大多时候背后都有一个看不见大绳索等着套他。 程经理在澳门这么多年,接待过不少像江修暮这样的内地主顾。或是商战、或是情仇,都是背后做局,由他们出面想办法把人哄到澳门,一个巴掌一颗枣,赌到倾家荡产为止。 譬如这次这个钱进,就是被合作伙伴带来的,第一次来不过是输了几百万,就吓得跑回去了。过几天看见合作伙伴赢了一场大的,他就心痒痒,自己又偷摸跑来了。赢了两把后虽然知道及时脱身,可耐不住这钱来得太快,人性根本抵挡不了诱惑,没多长时间就又来了。 这次来,就没能下得了桌。而赌徒是没有人性可言的,输红了眼,孩子能送,老婆都能抵给别人睡。 人的欲望就是最好用的武器。 只是这样一来,还涉及到了利益分配的事。赌场帮你干了脏活,总不能白辛苦一场,中间多少搭桥的都等着辛苦费呢。 程经理这人五十多岁的老油条,惯爱故弄玄虚,开口全是恭维话,正经的半点不提。 见气氛有些僵住,老板迟迟不说话,老路在桌下踢了旁边一脚。 程经理会意,忙笑着改口,说了句实诚话,“全部身家凑一起,应该差不多够赔了。” 江修暮抿着茶水,这才点了下头,淡淡道:“那人就先放在程经理这,等你们清算好这面的帐,再交给老路。” 程经理一愣,“江老板的意思是?” 江修暮看着他,平静地吐出四个字:“我只要人。” “江老板大气!”程经理大喜过望,忙起身举着茶杯说道:“江老板,我以茶代酒先敬您一杯。晚上我这面安排,您赏脸吃顿便饭。” “嗯。”江修暮饮下这杯茶,算是应了。 程经理见这屋子没有女人东西,脑筋一转,又笑道:“江老板来澳门,没带阿妹?不如晚上我安排几个——” 老路见他说话不着边了,急忙打住,“老程,我们老板有家。” 有家?没听说啊? 程经理“啊啊”两声,复又赔笑道:“那就酒局,纯酒局。我尽地主之谊,欢迎江老板来澳门。” 三个男人碰杯,等老路送人走后,江修暮坐在原位,出神地看着桌上的烟灰缸。 <

> 他还记得当年她被封杀,他跑到酒店找她。烟雾缭绕的房间里,司黎手边的烟灰缸,烟头堆成一座小山。她自逆光处回头看他,那双漂亮的狐狸眼,眼底死灰一般的沉寂。 浙江,义乌—— 这天是夜戏,白日里,胡珍来了兴致,拉着司黎开车到义乌逛街。 义乌国际商品城五栋大楼,琳琅满目,应有尽有,第一次来这的小朱看直了眼,哪哪都觉得新奇。 只是这里的东西大多只批发不零售。 不过公司上上下下那么多人,女孩子也多,胡珍带小朱挑了点女生常用的小东西,几百几百的批发回去让她们随便挑着玩玩。 司黎套了件卫衣,口罩帽子戴全,还是有人认出来跟她拍照。 胡珍就借机和人砍价,拍一张照便宜三毛钱,照片可以挂在店里展示。 老板纷纷同意。 司黎墨镜下眼皮直跳,但还是配合地拍了几张。 逛过一层楼,小朱和司机去送东西回车上,另外两人准备去二区瞧瞧,楼下拐弯地方,胡珍忽然站住。 司黎问她:“怎么了?” 胡珍没说话,目光直直地看向前方,一个小厢货车上下来的秃顶男人。 “其实我早就不是处女了。大学时候,做过几次。” 司黎默默地转头,手指勾下墨镜,掀起眼皮瞧她两眼,察觉她有话要说。她从兜里掏出一根烟递过去,自己也拿了一根。 “哪个啊?”她抽着烟,语气散漫地问。 胡珍也抽了,两人靠在墙柱根,她伸手给她指,“就那个灰夹克的。大学是我们院篮球队的队长。” 说完,她就等着司黎的嘲笑。 然而,司黎轻巧地弹了下烟灰,脸上没有半点奚落的意思,反而一派平常,认可地点头,“嗯。符合你的村镇审美。” 这他妈还不如嘲笑。 胡珍没好气地瞪她,吧嗒又抽了一口烟,动作有些生疏,但并没有新手的笨拙。 大四有段时间她也是靠烟续命过的。 胡珍最开始叫刘珍,进圈后才改名胡珍。老家在东北的一个贫困县,妈生下她跟别人跑了,爹喝大酒一次冬天晚上醉倒在外面,冻硬了。 她从小跟着捡破烂的爷爷奶奶生活。有一次发高烧,烧糊涂了,爷爷给找了个当地的“会看事的”来。那老婆子神神叨叨说她命中有狐仙,必须得在名字上挂个“胡”字,不然老仙不高兴。 说完还念念有词地烧了张符纸,吐了口吐沫,兑水里给她喝。 其实符纸里包的就是退烧药,胡珍喝下去确实好了。爷爷奶奶就给她改名叫刘胡珍。 幸好有那包药没让她烧坏脑袋。刘胡珍念用功,一路考到大学。因为小县城,教育资源有限,她就算考第一,能上的大学也就是普通本科。 而进了大学后,天南海北的人一聚,谁披绮绣,谁缊袍敝衣,家庭条件如何,一眼就看出来了。 那时候胡珍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名牌,她就知道上面带对勾的鞋够她俩月生活费有余。她也没时间研究这些,兼职赚生活费,外加课业就已经够她忙了。 胡珍也是天生脑子好使的那一类人,一边打工一边还能拿奖学金,到了大三,成绩刚好够格保研。 但少女心思谁还没有过呢?有空闲时间后,胡珍也去看过两次篮球赛。在一片欢呼声中,就被身高腿长的篮球队队长给迷住了。 后来,那篮球队队长主动找到她,陪她散步,陪她去图馆自习。 一来二去,胡珍就以为他们算恋爱了。 后续他们一起出去看电影,那渣男装作买错票。两人没回的了宿舍,在学校旁边的小宾馆开房,自然而然地发生了关系。 有了一次,男生就说,再几次也没区别。 于是那段时间,胡珍鬼迷了心窍,总在晚上逃寝陪他在宾馆厮混。 现在想想,她还挺后怕,年少无知,学校也不教,连措施都不知道做。幸好没闹出“人命”。 “不过也就一个月,后来他就不找我了。” “哦。”一根烟抽完,司黎又给她续上一根。 抽一根就差不多了。胡珍没要,扔回去给她,“再后来,班里就开始传,说我穿的裤衩是老年人穿的,洗褪色了,上面还有破洞。” 她目光飘向远处,轻声补充:“他们传的是真的。” 不过之后谣言愈演愈烈,开始有人传她在外面卖,甚至都传到了别的院系。

宿舍楼的人也都和导员说要搬走,明里暗里地躲她,像怕染上什么病。 有些心眼坏的男生还给她递纸条,纸条里包着一百块钱。 就因为这事,胡珍在课上打了那个男生一巴掌,被主任叫到办公室,最后以品德不过关,取消了她的保研资格。 空位由她们班的班花补上了。 过了几天,那个篮球队队长在宿舍楼下摆蜡烛跟班花表白,胡珍在楼上的寝室里看着,默不作声地接了一盆凉水浇了下去。 楼下骂声一片,她关上窗户,独自坐在床上。因为没钱,连灯都不敢开。 考研需要精力和时间,她没那个资本,毕业后就找了份工作,去了京市,北漂了几年,机缘巧合进了一家演艺公司给艺人当助理。 后面因为做事得力,公司培养她当艺人的经纪人。没当两年,她就遇见了司黎。 司黎鬼话连篇,忽悠她一起单干创业。胡珍信了她的邪,差点连破洞的裤衩都没得穿。 “现在不一样了。”司黎蹲在路边把烟灰碾灭,碰碰她胳膊说:“现在你有钱了。去吧,把他裤子扒了。你的保释金我请了。” “出的什么馊主意?”胡珍呸了一声,“老娘现在有钱了,不会找别人去?” “哦,也行。那我给你叫个嘴严的来。” 司黎拿出手机,并没有在开玩笑。她是认真的。 胡珍看着那个已经驼背的男人,忙前忙后地往下搬货箱,和她一样的年纪,两人的外表看上去却像是两辈人。 “算了吧。”她拍拍司黎肩膀,“走吧,有这钱,老娘还留着吃土耳其烤肉呢。” 司黎打着哈欠,跟她一起走了。 夜晚,剧组拍戏,化妆间里人影忙忙碌碌。 小朱无聊地刷手机,刚好在附近新闻里刷到一个男人大马路裸奔被警察带走的视频。 她看完咯咯笑,又给旁边的胡珍看。 后者瞥了一眼,笑容凝住了。 胡珍将视频放大,确认是他后,抬起头看向化妆镜前坐着的司黎。 她正跟化妆师讨论小孩上学的事。听那笃定的语气,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是什么教育专家。 胡珍摇头笑笑,把手机还给小朱,视线重回电脑上,继续忙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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