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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0 章 新的副本,梅花林!

时间进入了11月,11月对任焰来说意味着两件事: 菜地里的菜又成熟了; 二号猪舍建设竣工。 关于第一件事,很明显的,食堂里近期蔬菜逐渐向自家供应靠近,品类也更加稳定,什么萝卜芥菜大白菜,每天轮流换,生怕吃不完,也的确不吃完……食堂外能看到张伯晒在外面的大白菜,还有食堂墙角出现的大罐头,里面泡着切碎了的白菜叶…… “我说过多少遍了,菜地种什么菜都是有规划的,你不能说想种什么就种什么的!” 李池森委委屈屈地说:“可是萝卜叶喂猪真的很好,猪也爱吃” “萝卜种那么多没用!” “怎么会没用呢,萝卜多好吃啊,萝卜丝萝卜泥腌萝卜,最后剩下萝卜叶给猪吃!” 张匀:“” 眼看着张匀一脸要发火的样子,任焰立刻:溜了溜了。 ——至于第二点,任焰早从两个月前就开始做准备,该谈的设备都谈好了,等着工厂一竣工就能搬进来。 一般一个新的猪场,都是从外面买来猪仔,但同样的,任焰让三叔早些时间就在挑选后备种猪了,所谓后备种猪就是还没配种,留作繁殖用的种猪,有时候老的种猪到年纪了或者生育损伤生产条件不好了,也会从后备猪里挑选“上位”。 这次新厂建设完成,之后的猪仔填充就要看后备种猪的“大爆发“了,希望这群年轻仔都能努力。任焰毫无心理负担地给他的猪仔们决定好了命运。 任焰已经走到了仓,对着正在核对饲料进出单的伍刚道: “伍哥,我明天要用车,就开那辆五菱宏光。” “好。”伍刚现在管工厂的资产,包括车辆调配都得事先跟他说一声,任焰觉得这样挺好的,是公司就得有个规章制度。 他这回出门是因为之前跟齐叔交好,颇为照顾他们工厂的哪位做风机的老板要退休了,那个老板跟齐叔年纪相仿,今年也61岁了,按现在人口平均寿命来算,61岁不算老,干到七十来岁的比比皆是。 不过人想退休享福去了,他家里有两个孩子,大女儿早几年前就结婚了,小儿子去年毕了业能担负起责任了,二老就想把公司交给儿子,自己享受退休生活了。 “这挺好的。” 对于梦想就是把猪场做大做好,差不多五六十岁就退休的任焰来说,这简直就是他理想中的生活啊。 “哈哈,你的事我都亭宇跟说了,以后你有事就找他,他敢推脱我飞回去揍他!” “哎,谢谢钟叔了,您什么时候开始您的退休计划啊?” “现在先试着把工厂交给他,过完年和老婆子一起出去玩……” 趁着二老还没出门,任焰打算今早去看看他们。 第二天一早,任焰独自开车去了,上次见面也就差了几个月,但身上的气场完全变了,那感觉,就好像身上的担子 全都卸了下来, 现在看二老, 就跟村口晚饭后出门遛狗压马路的大爷大妈一个样。 悠闲啊。 任焰笑:“叔叔阿姨是真放松了啊,就是辛苦小钟总了,不知道他习不习惯。” 钟老哈哈大笑道:“不习惯也得习惯,谁不是这么过来的,他还没白手起家直接能继承一个厂了呢。” “你也别叫他小钟总了,他比你大几岁,你就叫他声哥吧。” “好啊,上回没见到,今天见见钟哥。” 二老把任焰引到楼上办公室,坐了没多久,前太子爷现新老板就过来了。 钟亭宇是机械工程专业硕士毕业,目前2岁,正处于一个人一生中最好的时光,他之前就从父母那听说过任焰的事,现在终于见面,落落大方地和他握手。 “我早听说过任老板长很帅,但没想到这么帅,蓬荜生辉啊。” 任焰笑:“夸张了,也就超过了平均水平亿点点而已。” “哈。” “你们两也别互相叫什么总了,寒不寒碜,小焰叫你哥,你就叫他名字。” “哦,那我就不客气了,任焰。” “钟哥。” “哎,这就对了。” 二老见两人相谈甚欢,就把空间让给二人,自己出门遛弯去了。等人离开后,钟亭宇道: “你是时言?” 任焰点头:“对。” 钟亭宇笑:“我就听我爸妈说他朋友的一个儿子去娱乐圈闯荡过,我还以为是个小透明,没想到是大明星,我还是现实中第一次见到明星。”<

> “见了也就一般般吧,就比普通人帅一点。” “那还是帅很多的。” 钟亭宇年轻,对他的明星身份还是有点兴趣的,问:“你真抛下你的明星不当专心回来搞工厂了?” “是啊,我很认真的。” “那你这志趣有点超凡脱俗啊。” 两人都是年轻人,钟亭宇刚出大学还没几年社会经验,心智偏幼稚,任焰在娱乐圈闯荡两年,心智偏成熟,正好心理层面搭在了一起,很快熟悉了起来。 “其实我也有个事想请你帮忙。” “你说。” “我一个朋友,他家是种果树的,也想搞个农家乐,他那地段挺好的,在两城交界的公路旁,地势也平,搞个农家乐方便过路人吃饭。他就是不太有信心,想找个前辈讨教讨教。” “讨教不敢当,可以随便聊聊。” 任焰坦荡道:“正好,我也想多认识些朋友。” “你说得对,我们以后是该多认识些朋友,来,加个微信。” 两人加了微信,又加了钟亭宇那位朋友的微信,当下就约好了过两天过去。 两天后,任焰按钟亭宇给的时间地点自己开车去了果园。 那是靠近道路的一片果林,位置十分显眼,三层楼独栋房子在果林中间,就像是遗世独立的小别墅。 钟亭宇的朋友也是一个年轻人,跟钟亭宇是初中高中六年同学,关系很铁,两人一到,他立刻拿出自家产的许多水果来招待他们。 “来来来,不要客气,都是自己家的。” 这位朋友叫沈加晨,他家的果园是春收枇杷夏收桃,秋季则是以柑橘为重,还有些石榴啊梨之类的,等到了冬天,大家就老老实实准备过冬。 沈加晨把一捧蜜柑放到桌上,热情地说: “我们家柑橘得过省奖的,虽然是银奖,但也很不错的,特甜。” 浙江这边的柑橘以小巧玲珑,皮薄水润为特色,任焰从小就是吃小橘子的,果实甜得不得了,直到出去了才看到那种大橘子,或者说叫“柑”。 任焰没客气地尝了几个,果然很甜很水润。 “嘿。”沈加晨见任焰没客气也不端着了,笑着说道: “其实我们想做这个农家乐还是过往的旅游提起的,他们看到旁边有个果园,有的不急着赶路的就想过来看看,买点第一手最新鲜的水果,其中不少人提起,这要是能吃饭,他们中午累了还能吃个便饭,吃完带点水果走,多方便。” “之前我爸妈没有那么精力就没做,现在我来果园帮忙就想做做看。” 他说的话合情合理,这个地段的确是好,还有一篇果园当最佳招揽客人的招牌,都不用打广告,在路边插上一块“内有农家乐,可吃饭”的牌子就好。 “我的农家乐其实也还没正式开放,不过我的确有点做农家乐的心得,尤其是前期的准备……” 任焰就经营农家乐前期的证件申请,卫生审核,还有餐品调配,肉食蔬菜什么比例准备几个方面,洋洋洒洒说了大半个小时,沈加晨连连点头,时而插问几句。 等任焰一股脑地把经验心得都说完了,沈加晨道:“听起来好像也不难,就是不知道做起来难不难。” “难不难都得试试看,开始做了你咬牙也要做下去,说不定就成功了。” “说得对,天无绝人之路,没有开始就没有成果。” “哎,今天过来了就留下吃个午饭呗,我爸以前是厨师,做菜手艺很好的。” 钟亭宇笑:“那你继承你爸手艺没?” “哎,我,我就打个下手啦……” 两人中午就留下吃了顿饭,吃完饭,他们也没立即离开,因为离果园不远有座山,说以前望过去枫林很美,一直很想登上去看看,于是三个年轻人吃完饭稍作休息了会,就准备准备去爬山了。 浙江山多,很多农村都是四面环山,村子正好出于山与山的平地上,即为“岙”,所以但凡你在浙江农村长大,就没有没爬过山的,自家没爬过,亲戚家的山肯定爬过——当然了,任焰也不清楚现在小孩子低头手机抬头电脑,有没有经历过满山乱跑的童年。 这座山海拔不高,只有两百多米高。一路上去有盘旋的公路供车子行驶,但爬山的乐趣就是走在小路上感受山间气息,三个年轻人胆子又大,就 抛开了马路,循着一条有岁月痕迹的小路慢悠悠登上了山。 这一路他们走了一个多小时,走走停停,也没有觉得多累,爬到顶峰后就是一片空旷的平地,山上种满了树,再往下看,山间几处露出红色屋瓦,看来此地还藏匿着几个小村庄。 “那边有

人家,我们过去借口水喝。” “……?()” 托沈加晨的福,任焰和钟亭宇在院子里坐下,手上端着杯水喘息了一会。 年轻人体力好,没过一会精气神就又恢复了,这周围的风景的确是好,纯天然的。任焰没耐住寂寞,拿着水又转悠了出去,他刚爬上一座小山丘,忽地眼睛一亮。 在山丘下方,一片倾斜的田地上,盛开着数不尽数的梅花。 淡粉浅黄,素白深红,或是一块块不同区域热烈绽放着,或者其中两三种颜色夹杂盛开,让人仿若置身金庸小说的桃花岛——此处应为梅花岛,11月清冽山风吹来,轻飘飘的花瓣在风中纷纷扬扬地扬起,又晃晃悠悠地落下,在人心尖拂过一道猫爪似的瘙痒。 这画面太梦幻,任焰忍不住多看了几眼,过了小一回,才收拾住心情,他定睛一看,发现梅花林里有一栋小屋子,才走近几步,还没靠近,就看到一个老头儿从屋子里走出来,手上端着一个茶壶正要往边上倒水。 见到任焰,他愣了愣,看向任焰的眼神带着询问。 “你有什么事?”老头儿语气不客气地问。 “这些梅花是你种的么?” “啊。” 任焰上前一步,激动道:“这些梅花好好看!” 老伯:“我知道?” “你能教我怎么种梅花么?或者说,您愿意跟我回去种梅花么?!” “……”老伯用看神经病的眼神看着他,语气冷淡: “不愿意。” 当然不愿意了你谁啊! 任焰知道自己唐突了,他收起脸上痴汉般的神色,清了清嗓子说: “伯伯,我是杜平村的,我在村里有个养猪场,现在在办农家乐,您种的梅花很漂亮,我想在我那也种上这些漂亮的梅花。” 老伯一脸关他屁事的表情,好吧,的确是关他屁事。 任焰放弃了一上来就请人给自己打工的打算,转头看向旁边的梅花。 “伯伯,我听说梅花有很多品种,这个品种是什么啊?” 他揽下一枝梅花,嗅着梅花上的香味,淡雅而芬芳,不浓郁却让人心下一凛。 老头对人不客气,但对梅花却如数家珍:“这是玉台照水。” “玉台照水。” 任焰默默念了几遍,道:“好名字。” “那这个呢?”他指着旁边花瓣纯白,苞心却带着一点粉的梅花问。 “这是华农玉蝶。” 华农玉蝶,啊,听起来更美了。 任焰眼睛都发着光,恨不得一个乾坤大挪移把这些梅花挪到自己家去。 “那这个呢?” 他走了一圈,又攀下一枝花型极其简单,只有少少数瓣粉色花瓣,极其小巧玲珑的梅花。 “这是跳雪。” 太美了,每个名字都好美。 任焰就跟城里人陡然到农村似的,在梅花林里徘徊赏析,时而伸手刷刷花蕊,时而犹如恶霸般捏一捏梅花瓣,还对着一株难得的绿色梅花深情不去。 “我最喜欢白色的,白色的最素雅最圣洁,让人一看就心生怜惜……不过淡黄色的也很漂亮,娇娇嫩嫩的,随风摇曳的时候好像在撒娇……这个朱砂红也好漂亮哦,下雪天一定很美,啊,那里还有一株绿色的梅花!” 任焰眼睛一亮,兴奋地喊道,最终,他像是无法做出决定般苦恼地说: “我觉得不管哪种梅花都很漂亮啊,怎么办啊我最喜欢哪个啊?” 老伯:再说一遍,关我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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