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啥意思?
又见陶竹露出懵懵的模样,黎荞忍不住笑,明明五官锋利俊美,却时不时一脸懵懂,这反差看得他心痒。
正巧此时路上没有行人,他便抓住了陶竹带着茧子的手,认真道:“放轻松,别有负担。”
陶竹:“……”
他垂下了眸子,脸颊微微发烫,被握着的手也热了起来。
他脑子里各种悲观情绪消散了不少,取而代之的是他手的“手感”。
他手上太多茧子了,皮肤也粗糙,肯定不好摸……
黎荞神色极为认真:“我觉得咱们不应该过早的生孩子,咱们欠着一屁股债,先把债还了,不然生了孩子也是让孩子跟着咱们吃苦。”
“把债还完,咱们把房子修一修,再买上几十亩田地,这样才有底气生孩子。”
他是被他父母扔到孤儿院的,自幼的经历让他对孩子这种生物没什么渴望。
再加上在末世中见了太多的惨剧,因此,提及孩子,他首先想到的不是幼崽的天真可爱,而是责任。
若不能护佑孩子平安、快乐长大,那他宁愿不要孩子。
当然,这种想法在这个世界有些偏激了,所以他又补充道:“若真生不出来,咱们也可以过继一个。”
“我大哥大我十几岁,一直把我当儿子看,若是我想过继他的孙子,哪怕辈分乱一些,他也肯定愿意。”
“我大嫂应该也愿意,她其实也是把我当半个儿子看的,不然又怎会容忍我大哥倾家荡产给我还赌债。”
“……你真这样想?”
陶竹很是意外,脸上有惊讶,也有不信。
“当然。说句不恰当的,如果咱们的孩子生下来面临的是你自幼的经历,那你愿意生么?”
“不愿意!”
陶竹答的飞快,斩钉截铁。
黎荞顿时笑了:“所以你不要有负担,在咱们有房有田地之前,不要考虑生孩子的事儿。”
“虽然说有情饮水饱,但我还是希望咱们的孩子能真正的吃饱,天天都吃香的喝辣的。”
“好。”
陶竹长长呼了口气。
他暂且信他。
“哦,对了,最后还有一点。”黎荞突然道。
“什么?”陶竹刚松的气儿又提了回去。
“你的手手指细长,指甲圆润干净,骨节分明,是我见过的最好看的手。”黎荞一脸严肃。
陶竹:“……”
嘴角根本不受他控制,使劲往上翘,但他还是忍不住问:“你不觉得太粗糙了么?”
“粗糙好啊,摸起来带劲儿。如果我喜欢软软的,细腻的,那我干脆去找小姑娘好了。我就喜欢你这样的。”
黎荞还是一脸严肃,但手却是轻轻挠了挠陶竹的掌心。
“……流氓!”
忍下微微的痒意,陶竹瞪了他一眼,大白天的都在瞎说什么。
流氓?
黎荞想喊冤,这才哪儿到哪儿啊。
但瞧着他红得快滴血的耳垂,便把话咽了回去。
竹哥儿还是太害羞了些,他这种见了无数大场面的人,应该一步一步的来。
恰好前面有行人过来,他便放开了陶竹的手:“好好好我流氓,我只对你一个人流氓。我不瞎说了。你眯会儿,回家之后咱们得做丰糕,五十斤呢。”
“不,是你睡会儿,我还没有做过丰糕,到时候是你主导,我打下手。”
提及明日的五十斤大生意,陶竹收起了各种心思,摇头拒绝。
“行,那我先睡。”黎荞也不矫情。
五十斤丰糕,的确要做很久,他得休息一下。
他在末世练就了闭眼就能睡的技能,此时躺在板车上,不到一分钟就睡着了。
陶竹扭头,视线从他的眉眼,一点点扫到他的下巴,越看,就越欢喜。
身为一个大龄剩哥儿,陶竹自然幻想过未来相公的模样,但是,做了无数次的白日梦,他都不敢想会有男人夸他好看,还不在意孩子。
而且这人不仅仅是嘴巴甜,这人也用行动让他安心。
这么好的人,他一定得抓住了,谁都不能阻止他与这人成亲。
作者有话要说: